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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2007-11-04 12:43 PM

引用:
作者aoki_rin
真撞上了,到時候鬧上法庭誰贏很難說
畢竟你不見得能提出對方確實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證據
但是你無故緊急煞車,地上的煞車痕第一個就對你不利

如果撞擊點在前車身身側面:
應該很容易知道是前車任意變換車道的錯,直行車有較大路權.

如果撞擊點在前車後方:
1.路上的煞車痕只能證明[緊急煞車],無法證明[無故緊急煞車].
舉個例子:例如前車宣稱有第三車突然切入他的車道.
2.後車撞到前車,可能因為是同車道的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至前車[因故緊急煞車]時,後車追撞.

隨手辜了以下連結,請參考: (偷學一下n大濕)
http://tw.mb.yahoo.com/auto3/board....tion=m&tid=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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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00****(趙士通) 張貼時間:2007/10/25 22:51

如題
追撞前車未必是後車賠!但前提是前車有無不當或違法緊急停車!例行車時接聽電話、喝水、拿東西或是未依規定車道位置,停車下客而緊急煞車!這都會危害後方駕駛人的安全!

但如所述!事故過程非變換車道間發生而是在已完成變換車道後發生!要舉證對方過失有現實上的困難!
建議
可試試看與後方車輛主張對方變換車道過於急迫!未注意後方車輛可反應距離及時間酌減賠付!也就是說

A賠B C2-3成
B賠A7-8成
C賠B7-8成

法院講求的是事實審!應該會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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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22****(斑馬) 張貼時間:2007/10/20 02:50

你好:
針對你所敘述的車禍情況,你會不滿的原因是因為對方從你跟前車的安全距離中橫切進入你的車道,又因他進入車道後緊急煞車造成你碰撞他,其實你要看你碰撞他的車輛的部位,如果要是正後方那就是表示他已經變換車道完成,如果它是由你的右側切入她車又是左側車身受損那就是他變換車道未完成那肇事責任則歸屬對方他還是要賠你車輛受損之修車費用,你後方車碰撞妳你車輛受損部份就一定是後車須賠付你修車費用。 在此在跟你說明有一些車禍發生有時都是會吃虧的,有時想想人沒事就是好了,因為我處理過好幾件人傷的案子,車壞了修理就好•

referee_c 2007-11-04 12:57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說你在唬爛還想繼續凹下去嗎?

這都不是你說的?如果不去計算的話,如何得知自己行車路線的曲率變化?
入灣點跟APEX點又要怎麼決定?噴起理論來的人可是你
說先想清楚這些問題再來教訓人比較好的也是你
現在你又說不用計算?不用計算你能知道這些?
BTW,拋物線2次函數的極限,APEX點就是頂點,
沒多大了不起學問,高2數學而已,運動學也有教...拿這種東西出來噴
你真的覺得上的了檯面嗎? :jolin:

整篇看下來,你的作法就是隨便噴個一點東西也沒什麼內容
質疑別人的見解跟觀念,然後自己一點東西都不拿出來,
苦工都是別人在做,爽是你自己躲在旁邊暗爽,
你是大老闆唸書資料要別人幫你找阿?
要出來噴之前也先做點功課吧.. :unbelief:
畢竟...這也不是你第一次用這種方法了,不過今天換了個題目罷了 :unbelief:

我說的是[原車道]與[吃中線]的曲率變化之比較,需要計算嗎?

如果真的要討論車子的過彎,並不像你想像的那麼單純.
除了曲率和車速外,車子重心,地面正向力的作用點,車胎與地面的摩擦力,路面坡度.........都要計算.

接下來,如果你討論的風格仍是如此,恕我不能花太多時間奉陪.

ruinousdeity 2007-11-04 01:33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如果撞擊點在前車身身側面:
應該很容易知道是前車任意變換車道的錯,直行車有較大路權.

如果撞擊點在前車後方:
1.路上的煞車痕只能證明[緊急煞車],無法證明[無故緊急煞車].
舉個例子:例如前車宣稱有第三車突然切入他的車道.
2.後車撞到前車,可能因為是同車道的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至前車[因故緊急煞車]時,後車追撞.

隨手辜了以下連結,請參考: (偷學一下n大濕)
http://tw.mb.yahoo.com/auto3/board....tion=m&tid=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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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00****(趙士通) 張貼時間:2007/10/25 22:51

如題
追撞前車未必是後車賠!但前提是前車有無不當或違法緊急停車!例行車時接聽電話、喝水、拿東西或是未依規定車道位置,停車下客而緊急煞車!這都會危害後方駕駛人的安全!

但如所述!事故過程非變換車道間發生而是在已完...

就說你功課做的不夠....用大神找也找個像樣點的東西
實務上的判例或者是法條也先查清楚,
看看你找到的資料跟現行規定有沒有不同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在民國96 年 09 月 21 日 修正)
光是第九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

還有第十條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這兩項新規定就打死你估來的落落長一篇


還有,如果兩車競速,超車的一方惡意減速,導致後車追撞
除了飆車是公共危險罪外,無故急減速有明顯故意之犯意
對方如果掛點,看檢察官怎麼斷定,但最起碼過失殺人跑不掉

spooky_mulder 2007-11-04 01:54 PM

引用:
作者tony_follow_me
我沒有重機,但我有騎重機的朋友

而我那些朋友騎重機的時候,真的是很守法,只有沒車時才會騎快

其實將心比心吧,開車的也有害群之馬,騎重車的也一樣

所以將心比心吧


騎快是有沒有超速啊,如果是有超速,那沒車就可以超速了嗎?那還叫守法嗎?

ruinousdeity 2007-11-04 03:06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說的是[原車道]與[吃中線]的曲率變化之比較,需要計算嗎?

如果真的要討論車子的過彎,並不像你想像的那麼單純.
除了曲率和車速外,車子重心,地面正向力的作用點,車胎與地面的摩擦力,路面坡度.........都要計算.

接下來,如果你討論的風格仍是如此,恕我不能花太多時間奉陪.

我從來都沒有說單純阿,一開始只提車速跟曲率的是你不是我 :jolin:
角色錯亂了?你要不要看看我上面提過哪些變數?
你講的這些東西,還是停留在運動學最基礎的部份而已
說是理論又不夠深入,說實務上的經驗又構不到邊...
那算什麼? :think: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個人看法:
雙黃線,再大的彎,也不該吃線,乖乖的減速過彎.
非雙黃線,為了保持車速及乘客的舒適度,在視野良好,對方車道淨空時,不吃中線的是呆子.

山路上我也經常會吃到中線,但是那是不得不為的情形下
重點是你這句話的心態很要不得,
即使非雙黃線,用到對向車道是不得以而為之的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有其必要性才會用到逆向車道,
該在自己的車道,就該走規定的路線,真的有必要才切過去,
所謂舒適度跟車速有符合"必要"這個原則嗎?
不要把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當作是理所當然的行為

spooky_mulder 2007-11-04 04:10 PM

引用:
作者semmy
你以為開車的都很守法?鬼都不相信!!

我乖乖的以時速60公里的速度,騎著150cc的小綿羊走在市區的車道中間,就是會遇到那種嫌你車小,硬要從你旁邊逼車,把你逼到水溝邊的惡質汽車駕駛!!

目前遇到的惡質汽車有計程車,小貨車,得力卡,下次遇到的惡質汽車駕駛不知道又是哪款??


我騎小綿羊都不會騎在車道中間,我都騎邊邊,至少保留讓汽車過的空間吧,一台小綿羊騎在慢車道(不是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車道中間,說實在的個人覺點有點囂張 ...

大昌 2007-11-04 04:45 PM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騎小綿羊都不會騎在車道中間,我都騎邊邊,至少保留讓汽車過的空間吧,一台小綿羊騎在慢車道(不是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車道中間,說實在的個人覺點有點囂張 ...


恩~~~大家騎車的時候都能跟你一樣就好了.........
中正橋台北往永和這一邊..很多這種的~每天都一定會上演..尤其是歐姬桑`歐巴桑很喜歡在這種汽機車混雜的快速便道上表演機車靠中間騎....你叭他還會被回頭冷眼一下 :jolin:

spooky_mulder 2007-11-04 05:08 PM

引用:
作者大昌
恩~~~大家騎車的時候都能跟你一樣就好了.........
中正橋台北往永和這一邊..很多這種的~每天都一定會上演..尤其是歐姬桑`歐巴桑很喜歡在這種汽機車混雜的快速便道上表演機車靠中間騎....你叭他還會被回頭冷眼一下 :jolin:


我是到了 30歲才考汽車駕照的,現在的工作則是每天開著車在外面跑,以前每天騎著小綿羊上下班跟到處跑,都是秉持的不影響別人跟遵守交通規則的原則騎車。所以騎車一定不會有那種騎在慢車道中間的情況出現,可是老是看到一堆騎士龜在慢車道中間,覺得這些人怎麼這麼沒品。現在每天開車在外面跑,才知道這樣的人有多沒品多令人反感了。

也因為騎了十幾年的機車知道那些汽車駕駛行為令騎士反感,所以開車時都會去避免那樣的駕駛行為,例如紅燈佔用機車優先道右轉,騎機車時遇到那種要從機車道紅燈右轉的汽車,我從來不讓過的,綠燈時也會慢慢起步。

每天開車看著一堆不守規矩的駕駛行為,真的會很沮喪 ...

whales4 2007-11-04 05:23 PM

其實騎重機穿防摔衣有時候是為了造型吧

想想看...騎著重機,身穿XX宮繞境發的TShirt、褪色的牛仔褲、藍白拖...能看嗎?:laugh:

藍色氣泡牛 2007-11-04 06:05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要超你的車,速度要不要大於你的車速?
當他要切回到你的車道前,你看得到還是看不到?

你要撞到前車,必須撞擊瞬間你的車速仍大於前車.
如果你不是要跟前車尬而加速,前車要切回你的車道前,你早就可以煞車了,你的車速小於前車,撞得到嗎?
要跟別人尬,把錯全算到前車緊急煞車,不覺得好笑嗎?

另外,你說[這種無故煞車可以依照公共危險罪起訴],麻煩找個判例來看看,如果是真的,我向你道歉,退出討論.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以這條先告訴你一點
要掰就掰的準確點
這是交通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6 年 09 月 21 日 修正)
另外告訴你
退不退是你的事
不用牽拖到別人
而你說的案例就是發生在我身上
只是後來是和對方和解
警方才沒繼續搞下去(自己人)
而你那種似是而非的觀念
讓人覺得不吐你很難過
然後丟了一點東西出來又要別人去驗證你的對錯
你當大家吃飽太閒??
你那種心態
和政治版裡某位大濕很像
常要人家拿數據來辯論

今天所有的交通事故舉發
得看舉發者的功力和心情到哪裡
心情好的闖個紅燈頂多口頭上要你下次注意
心情不好的啥鳥條例都會開出來
也更不用說被抽單的鳥事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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