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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2017-05-01 01:29 AM

引用:
作者rainwens
因為法庭上是講證據的,沒有足以定罪的證據就沒用
另外始亂終棄玩弄感情在法律上沒有罪,只有道德爭議
而妨害家庭罪,是告訴乃論
  所以我才對那篇文章感到困惑啊!如果如那篇文章所述的那樣幽微隱晦,
連對方有沒有強迫或利用權勢都不願意說,那到底是希望對方得到什麼制裁?
說的那麼痛恨,卻連恨的理由都不願明講,只一味的利用各種詞藻挑撥網民,
激起一堆人正義熱血衝腦、四處肉搜,到底是想怎麼樣?

  事實上目前根本連是誰做的都不知道,只是一堆網民臆測出個可疑人物,
這樣即使連訴諸道德都辦不到呀!訴諸道德還是要依邏輯、講證據呀!

rainwens 2017-05-01 02:12 AM

引用:
作者vircgd
  所以我才對那篇文章感到困惑啊!如果如那篇文章所述的那樣幽微隱晦,
連對方有沒有強迫或利用權勢都不願意說,那到底是希望對方得到什麼制裁?
說的那麼痛恨,卻連恨的理由都不願明講,只一味的利用各種詞藻挑撥網民,
激起一堆人正義熱血衝腦、四處肉搜,到底是想怎麼樣?

  事實上目前根本連是誰做的都不知道,只是一堆網民臆測出個可疑人物,
這樣即使連訴諸道德都辦不到呀!訴諸道德還是要依邏輯、講證據呀!

就是打安全牌吧
在不曝光不被告的前提下,希望對方栽跟斗或抒發怨氣

就像我們雖然不滿政客亂搞,老闆欺壓
但許多人也只願意在網路上罵罵說八卦而已
不願或不敢上街頭或罷工

s2588s 2017-05-01 02:45 AM

我想肉搜或鄉民的正義並不是林家發表聲明的主要用意
或許是保護小孩不受訴訟過程中2次傷害
不然早幾年前就走法律途徑了

一個這麼優秀的小孩走了悲痛自是不在話下
看到媒體寫是因為憂鬱症輕生,
知道內情的人別說是父母
就算是身邊好友相信都會跳出來說出真相

相信她們只是希望藉由女兒的死
給予社會警惕不再有這樣的憾事發生
倒不需要用過多的陰謀論來看

sutl 2017-05-01 07:05 AM

看到現在,我認為這本小說是遺書,林在決定出版這本書時就決定自殺了。

同時這本書也是給其他受害者的禮物,講出其他受害者不敢講出的事。

LDSKING 2017-05-01 07:49 AM

引用:
作者s2588s
我想肉搜或鄉民的正義並不是林家發表聲明的主要用意
或許是保護小孩不受訴訟過程中2次傷害
不然早幾年前就走法律途徑了

一個這麼優秀的小孩走了悲痛自是不在話下
看到媒體寫是因為憂鬱症輕生,
知道內情的人別說是父母
就算是身邊好友相信都會跳出來說出真相

相信她們只是希望藉由女兒的死
給予社會警惕不再有這樣的憾事發生
倒不需要用過多的陰謀論來看
所以後續肉搜夢到的部份確定是腦補,結案收工 :laugh:

Dz6810 2017-05-01 09:20 AM

只要事實是一個中年結婚有小孩的老師,
與未成年的女學生發生過性關係,
我不會覺得中間老師用任何話術得逞有任何差別.
老師就該被譴責,
曝光可以讓別的女學生不再受害.

如果老師自認受不白之冤,
大可現在出來澄清,
提出防礙名譽告訴求償,
不用躲到國外.

ps.
現在家長手上的證據,
應該是告性侵不行(性侵追訴期只有半年),
但證明兩人當年交往過沒問題.

McCandness 2017-05-01 09:53 AM

引用:
作者Dz6810
只要事實是一個中年結婚有小孩的老師,
與未成年的女學生發生過性關係,
我不會覺得中間老師用任何話術得逞有任何差別.
老師就該被譴責,
曝光可以讓別的女學生不再受害.

如果老師自認受不白之冤,
大可現在出來澄清,
提出防礙名譽告訴求償,
不用躲到國外.

ps.
現在家長手上的證據,
應該是告性侵不行(性侵追訴期只有半年),
但證明兩人當年交往過沒問題.
你的資訊哪來的,好像不太正確
引用:
刑法修正後/幼年遭性侵 20年內都可提告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4-04-21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佳秀表示,刑法第222條的「強制****罪」規定,性侵未滿14歲男女,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24之1條的「強制猥褻罪」也規定,對未滿14歲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方法猥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刑法第80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訴權為20年,94年修正施行前為10年。

本案檢方起訴的罪名為強制****與強制猥褻,依法追訴期都是20年,被害姊妹花指控從88年起遭性侵多年,一直持續到94年間,沒有新舊法追訴期問題,因此依法追訴。

陳佳秀並表示,性侵害案件本質上在蒐證方面就比較不容易,何況是多年前的性侵印象,不過實務上院檢多根據被害人的指控描述,深入找相關佐證,來確認被害人控詞的真實性,最常見的就是被害人遭性侵後,常會向親近者吐露、訴苦,這些都是常見的旁證;至於測謊,也是院檢檢視供、證詞的參考。(記者蔡彰盛) 自由電子報 A

McCandness 2017-05-01 09:58 AM

另外前面有人問國文為什麼要補習,根據我看現在國小到國高中的國文試券來看,現在的國文教學有點變態,考的題目都相當刁鑽,不知道是大家國文能力都提升,老師覺得沒法發揮長才還是厲害的學生太多,老師們覺得非如此無法提升考試的辨識功能,或者純粹是我國文退步跟不上時代了

冰的啦魔王大人 2017-05-01 10:09 AM

引用:
作者McCandness
另外前面有人問國文為什麼要補習,根據我看現在國小到國高中的國文試券來看,現在的國文教學有點變態,考的題目都相當刁鑽,不知道是大家國文能力都提升,老師覺得沒法發揮長才還是厲害的學生太多,老師們覺得非如此無法提升考試的辨識功能,或者純粹是我國文退步跟不上時代了


刁鑽的是人, 不是題目.
鑽那些難題根本沒必要.


現在的大學, 除了名校前幾志願熱門科系, 根本也不用考太高分.
課本唸一唸搞通就很強了.



:think:

McCandness 2017-05-01 10:21 AM

體制內的老師性侵問題也一直很大,直到最近才因為一些人的持續努力有了稍微進展,台灣過去一直都還蠻落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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