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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軍事法庭廢除國軍士氣會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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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你講得頭頭是道 問題是罰六萬就很重了啊 快要兩個月薪水 你上班被罰2個月薪水 你會如何 而且還極有可能明年不再續簽 因此丟了工作 我一直在找一個影片是Discovery拍的 是澳洲一艘軍艦的軍紀事件 一名水手值更半夜開船 結果打瞌睡被抓到 隔天一早馬上在船上開簡易軍事法庭 有三位長官 然後水手認罪 罰扣2個星期的薪水 然後記點列入考核 下次是否再繼續讓他簽下去 就由考核決定 看你整天軍法軍法的 好像沒抓去關就不行就對了 |
引用:
軍法不一定會抓去關 但是通常比外面的法官判得更嚴一些 |
"僅高職學歷"所以從輕發落的邏輯關聯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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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就只剩最後一招了 連坐法 二兵不鳥你 連他的左右鄰兵 同梯一起罰 也不用罰多 扣假就好 這個是在主官裁量的範圍 也不會造成不當管教 更不會有甚麼含扣 |
引用:
這就是重點 第二天的2星期薪水 遠比七八個月後的6萬重要 軍艦值更的士氣第二天就補回來了 這非常重要 要不然Discovery 拍這段要幹嘛?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當然 但對他來說這就不叫軍法 你看他講一堆 其實就是沒抓去關就是不行 |
法官認為,劉男身為志願役軍人,本應遵守軍人紀律,卻因政戰官的言詞略為嚴厲就撕毀軍人證,而且還因意圖脫免職役,觸犯了《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原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量劉男犯後坦承犯行,加上年紀尚輕也沒有前科,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 判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之刑,如果法官「有」在判決主文中宣示得易科罰金,被告就可以向執行機關,也就是地檢署請求繳錢來換取免服自由刑 又不用關了QQ |
一般民間工作
不爽就可以丟識別證 脫制服走人 軍人哪有辦法? 搞不好還要被抓去關 一堆特別法綁著 可是在檢討他們的福利的時候 常常有人忘了這一點... |
歐美國家常領周薪,下周領不到錢是迫切的危機。
國軍應該要改周薪! |
引用:
你的工作可以當場不來,真的很不錯,連勞基法都沒這樣規定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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