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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000 2012-04-03 03:44 PM

引用:
作者luym0001
惡法亦法?惡法非法? :rolleyes:
這個問題在西方也爭論很久很久了,大家加油 :laugh:


還爭論啥? 台灣的人民素質適用哪一種非常明顯...:stupefy:

museshuner 2012-04-03 03:47 PM

引用:
作者young000
還爭論啥? 台灣的人民素質適用哪一種非常明顯...:stupefy:


原來素質差就該用有問題的法律… :stupefy:

OPUTEC 2012-04-03 04:05 PM

引用:
作者uyfduyjhy
文林苑都更案一開始就不合都更法第一條了,
我前面po的影片看不懂的話我就把01那整串討論串搬來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6884&p=1
你們看來還蠻信01那裡的人的說法,
不過那群一直拿都更法砲王家的人碰到這串全不知道縮哪去了。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p=1
01討論不是只有你這一棟 誰比較客觀 自己比一比 法不好就要罵修法的人 只是感覺上大家都罵錯了對象

越前屋兵介 2012-04-03 04:15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都什麼時代了不能上網報稅嗎? :jolin: :jolin: :jolin:

什麼時代?十年前是民國91年,那時網路報稅...嗯∼算你先進
那麼你十年前也透過網路繳管理費?

bar0402 2012-04-03 04:17 PM

引用:
作者OPUTEC
你都說了 政府完全守法有何意義? 那我跟你既續筆論也毫無任何意義
我們可以討論法律不全之處來修訂 但還未修訂之前 惡法也是法 還是須守法 照你的意思 公務人員不須守法做事只要符合憲法精神就可以? 不要理虧就搬憲法 憲法有規定1天要工作幾小時嗎?1天工資多少錢嗎?憲法有規定不能闖紅燈嗎?你真想罵就去找通過法案立委罵 不要轉移焦點 也不要去誤導別人


如果台北市政府一向都是100%守法, 今天人家就不會懷疑它有圖利廠商嫌疑..
問題是事實上並非如此... 北市府直接對抗中央的例子多得很...

既然郝市長一向也是想怎玩就怎玩...
馬規郝從, 那有什麼理由怪老百姓懷疑你市政府"故意執行惡法"呢?

最後, 既然郝大市長認為他一切合法, 那又為什麼拆完後看事情鬧大...
又宣布暫緩其他都更執行? 拆了是合法, 那緩拆就是非法囉?
他心中很清楚利害的....

在那邊討論要不要守法, 表示你距離這種"政治性法律"還差很遠很遠...
你的思維還沒到這個級數.....^^
就像國小學生會跟著老師說: 我要做好人, 不要做壞人...
但實際上好人跟壞人只有比較級..
卻沒有絕對級... 他們不會懂的.... (因為經驗不夠嘛...)

就像閣下, 你要的只是"符合都更法"這個極有爭議性的惡法...
你就不敢講到這都更法實際上很有侵害"憲法"的人民財產權的嫌疑...
跟郝大市長也就同一個趴數而已.... 只是你更糟點...
郝市長還知道要轉個風向, 免得總統路斷, 閣下卻堅持要跟憲法對幹!!! 強啊!!!

古拉拉烏 2012-04-03 04:19 PM

引用:
作者bar0402
如果台北市政府一向都是100%守法, 今天人家就不會懷疑它有圖利廠商嫌疑..
問題是事實上並非如此... 北市府直接對抗中央的例子多得很...

既然郝市長一向也是想怎玩就怎玩...
馬規郝從, 那有什麼理由怪老百姓懷疑你市政府"故意執行惡法"呢?

最後, 既然郝大市長認為他一切合法, 那又為什麼拆完後看事情鬧大...
又宣布暫緩其他都更執行? 拆了是合法, 那緩拆就是非法囉?
他心中很清楚利害的....

在那邊討論要不要守法, 表示你距離這種"政治性法律"還差很遠很遠...
你的思維還沒到這個級數.....^^
就像國小學生會跟著老師說: 我要做好人, 不要做壞人...
但實際上好人跟壞人只有比較級..
卻沒有絕對級... 他們不會懂的.... (因為經驗不夠嘛...)

就像閣下, 你要的只是"符合都更法"這個極有爭議性的惡法...
你就不敢講到這都更法實際上很有侵害"憲法...


去聲請釋憲吧!......讓大法官解釋....

bar0402 2012-04-03 04:26 PM

引用:
作者birdandbee
最後,我假設.猜想也好
若有其他人很早就介入此事,慫恿王家扮演無辜受害人角色
甚至,因此有主要家人瞞著王家家長王廣樹
讓王廣樹沒辦法判斷情勢及得失利弊來做決定
那他真的超可憐

可能存在的"料",釋憲及行政訴訟是不管這些的
到最後關頭,民刑事訴訟,不管哪一方,恐怕很有得爆

前面把王廣樹打成王廣義 在此更正


先不講該死的郝市府... 反正問題最大的是他的總統路...^^
他自己去收拾殘局才是!!!
他敢這樣硬幹, 一點都不冤, 他冤了, 那眾鄉民都可以當聖人了...

今天現實擺開來, 王家現在的利益也就那市值七千萬的補償...
要是你我擁有1.2億的地皮, 不缺錢狀況下, 會去要那七千萬房子?
再者前面有人也講到, 這種高樓住宅裡, 真正有價值的一樓建商不會考慮給你的...
有本事建商就擺平王家(當然不是那種拿黑道恐嚇這種鳥手段..)..
否則王家怎樣叫都是他的自由! 也是他的權利!
你如果肯用你手上十萬元直接換我六萬元, 我再說你講得都對!!!

四萬元都不是一般人肯吃虧的了, 還五千萬哩!!
這還不計人家可說是無價的數代土地感情....
要是我, 沒有走頭無路, 或是利益大到驚人(那是幾乎不可能的事..)..
這種敗家子的事我還真幹不出來!! 也許某些人倒是習以為常就是... :stupefy:

bar0402 2012-04-03 04:34 PM

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所以你這十年都沒繳稅對吧...


我不繳稅市府可以查扣我財產..
甚至凍結我這塊土地產權.. (若我沒戶頭給它凍...)
都要經過必要的程序...
即便要抵稅, 最多最多就是拍賣它,將款項抵稅而已...
這也要相當的時間...

但是, 政府可以把它直接轉給其他建商?
這就恐怖到了極點...

今天郝龍斌大市長旗下市府就在幹這種很恐怖的事....

bar0402 2012-04-03 04:47 PM

引用:
作者古拉拉烏
去聲請釋憲吧!......讓大法官解釋....


是啊! 王家就打算這麼幹, 但房子已經拆了耶...
若最後市府沒違憲也就算了, 有了話, 事情要怎辦?

用納稅人的錢幫你郝市長擦"卡撐"嗎?
就像江國慶案, 國賠是叫國庫賠? 明明有加害者, 加害人..
結果"冤獄"竟然要"國家賠償", 借問1996年我有什麼錯?
我支持拷打江先生嗎? 我明知故犯去槍決他嗎? 大家都沒這麼做..

台灣專門搞這種沒是非又不公不義的鳥法律...鳥法官...

就像對岸的"集體負責", 實際上就是: 集體不負責一樣的政治制度...
(負責的人都是代罪羔羊的失勢者...)

OPUTEC 2012-04-03 04:58 PM

引用:
作者bar0402
即便要抵稅, 最多最多就是拍賣它,將款項抵稅而已...
這也要相當的時間...
但是, 政府可以把它直接轉給其他建商?
這就恐怖到了極點...
今天郝龍斌大市長旗下市府就在幹這種很恐怖的事....

請問直接轉給其他建商?是只指那一案例 請說明清楚 我好想了解到底多恐怖?我順便告訴其它好友 如果講不清楚 我就只能說豪小到了極點... :ase :ase :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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