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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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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刑即使對這種泯不畏死的人沒有嚇阻力 卻是最適合死刑的執行,因為唯有死刑 才能確保他的再犯率是零。 |
引用:
沒有人是不怕死的 你頂多不去想 或是忽略刻意他 說不怕死的 一定是在喇叭 犯案時 通常是有某種 或 數種 因素在驅使 也許他在哪短時間內 可以 在精神上不怕死 實際上 你如果還擊 夠厲害的話 一樣做得掉他 另外事後 兇手一樣恢復 正常的精神狀態 一樣會怕死 死刑 可以 確保 一些高危險分子 永遠沒機會再犯案 也可以抑制 那些 犯罪誘因 不夠強大的潛在兇手 |
為什麼要廢除死刑可以代表一個國家是先進或文明的呢?
無假釋的無期徒刑也不見得就比死刑人道或文明 |
古代的儒家,殺人償命,有仇報仇.
可不像後來被統治者蓄意改造過的那樣懦弱. :stupefy: 公羊傳:九世猶可復仇乎?百世可也. 漢,陳湯: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 孔子看少正卯不爽,都敢直接肉體毀滅了. |
1.刑罰(包含死刑在內)的嚇阻力是有極限的!
用其他變因影響力>死刑影響力的環境模型來證明死刑沒有嚇阻力 和在用太空中的環境作實驗來證明地心引力不存在有什麼不同??? 你要故意看不見wiki寫的「都有方法學上的限制與缺陷」 我也沒有辦法!!! 2.在死刑爭議爆發前,有多少人知道暫停死刑??? wiki也寫的很清楚 「中華民國,2006~2010暫停死刑並未公開,民眾並不知道政府已暫停死刑一事,因此暫停死刑未必有讓嚇阻力降低之效果。」 你要故意看不見,我也沒辦法!!! 3. (1)該文寫的很清楚,因為死刑,所以多更審很多次,造成成本上升!所以「無期/終生監禁」比「死刑」便宜!!! 為什麼會更審??? 不就是認為有疑慮嗎??? 把疑慮審清楚才是對的,不是嗎??? 如果廢除死刑改為終生監禁 發現有疑慮就不用更審嗎??? 如果「是」,那有沒有可能造成誤判??? 如果「不是」,那為何成本會比較低??? 這樣有轉很快嗎???一點都沒有!!! (2) 無法還給他的時間可以補償! 為什麼同樣無法還給他的生命不能補償??? (3) 從你這句話就可以看出來 你和廢死聯盟那些人一樣 根本不是有心要解決問題 而是為反對(死刑)而反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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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我個人看法,基本上現在的法官還是檢察官
一樣是殺人罪,若動機充分有理的話,檢察官反而會看兇手有無悔意 有悔意反而還會向法官求情減刑,大多法官做法也都是 能不判死刑就盡量不判(除非遇到態度很強硬的) 廢死真的文明嗎? 而且既然自稱文明社會,那為何會還有蓄意縱火 點瓦斯氣爆,更誇張的還有跳樓砸死路人等等不理智的行為 說難聽點要殺人(包含自己)不要連累無辜人民 還有強X犯,以為日本***是玩真的?還是自己連小弟弟了都管不住? 看到正妹,不顧對方感受就只想要推倒 自己有實力把一個很正的,還需要幹這種下三濫的事情嗎? 還好這裡不是中東或是新加坡,不然不要等到被鞭才在那後悔 可惜這裡是台灣(沒有肉刑),性侵犯一直是放出來又再犯(例如襲胸之狼) 相信很多人恨不得這些性侵犯也快快判死拖出去斃了 p.s:當然現在另一種常見的應該是未成年犯了禁忌被對方監護人控告 這還比較有討論的空間,畢竟有不少案例都是男女雙方為了浪漫 就不知不覺玩起來了........(而且沒有任何一方拒絕) 然後監護人得知後就控告對方性侵(此狀況常常是是小倆口最不樂見的) 不過我聽說在未成年的領域上好像還有一條曖昧條款(針對不懂式的小倆口) 而且那些殺人犯真的有想想那些死在自己手上被害人的感受嗎? 自己選擇當了殺手,就不要在那害怕被人殺 廢死聯盟的人,我倒是想問他們是要幫兇手還是要幫被害人 說甚麼死刑是廉價正義,那我還想反問放虎歸山才是正義的行為嗎? 而且重犯放出來幾乎沒有更生的機會,看看之前扁說減刑的事情 還不是一樣有人才出獄就殺人?(一堆民眾還在那炒作說扁做了很爛的決策) 廢死聯盟的那些人又跑哪去了(因為當時扁的減刑政策有把死刑降成無期刑) p.s:話說扁都給那些犯人很棒得更生機會,卻舊故重犯實在令人搖頭 |
引用:
1.請參照前面貼的「死刑的藥物實驗」,即使無法準確,至少能看出死刑存廢的因素和其他變因相比影響力非常微小(說好多次了),與誤判/花費的成本相比我認為划不來。 2.那就沒辦法了,看看什麼時候能因進行社會討論暫停死刑一段期間,才能求得滿意的數據吧(好像很難有這一天啊)。 3. (1)死刑一再更審是怕把犯人搞錯了,處決以後救不回來。無期徒刑執行以後,如果案情翻盤還有機會彌補,說直接點不用那麼精確。 (2)蘇建和還可能拿到冤獄賠償金,江國慶怎麼辦呢?用燒的能收到嗎? (3)為何不把預算花在刀口上呢?而且犯人在監獄裡作工還有產值呢,這種補償方式比較實際點。 |
引用:
您老兄不會是提倡一人有罪,全族有罪吧。 以上的東西拿到今天來用,那可完全是位反社會人格者,就算在古代,法家也不吃這一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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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調詭的推論。 你應該聽過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很多所謂的輾轉報復,並不是一代的事情,而是輾轉許多代,你為了報仇殺父親,他的兒子也同樣為了報仇來殺你,你的兒子又為了報仇去殺他,這就是私鬥。 法律之所以絕不強調報復,那是因為報復有循環性。 那斬草除根的作法,是什麼?還用的著說嗎?所以以前株連、誅九族,也就是從這點出發而來的。 要是大部分人的觀念都還是把法律的懲罰當作報復的話,那麼死刑就千萬不能廢。 死刑本來就是廉價的正義,華人一向又認為一死百了,好人壞人死了就很少再追究,除非你壞到像秦檜哪種還會被拖出來鞭屍,可是就算是鞭屍了又怎樣?就旁觀的人來說,加害者一死,就不關他的事,但受害者 (甚至死刑犯的家屬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受害者) 之間,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就太平了? 對犯罪者、受害人來說,死刑廉不廉價是一回事,但對旁觀的人來說,無疑真的是最廉價的了。 |
引用:
總覺得你搞笑。 菲律賓法外之地很多,隨意判人生死的多得是,那些地方很多都是唯一死刑,為什麼還是亂?死刑是死,私鬥成風也是死,都是死,是死嚇阻犯罪的嗎? 治安特別好,那只表示一件事,公權力夠,不是因為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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