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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run 2004-06-17 01:2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OOLL
正揚/俊揚/世揚/瑞揚<===專門拿報價單來參考參考

我買過一次就對他們很反感
換貨還要手續費
服務人員都一付做事不敢當的樣子
換cpu機機歪歪,我氣到不換
我懷疑他們有測過
好超的都收起來,另外高價賣吧!?

之後我都去紐頓買
換貨就不用手續費,我買了2次都換的很愉快
雖然貴了一點點
而且買cpu直接買到好超的,我也沒指定


正揚/俊揚/世揚/瑞揚/京典<===我的拒絕往來戶

以上個人經驗


我也買過京典的東西,換貨也是要收手續費:tu:

xpuser 2004-06-17 01:2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rofeel
如果我沒上過pcdvd做過功課而遇到此事
是否就算我活該倒楣?
之前在"精碘"買了一個硬碟外接盒
店員跟我說裡面附有風扇
散熱效果很不錯
但是回家拆開一看
竟然只有風扇孔而沒有風扇
我態度很客氣的拿去退
店員臉一沉
說退貨要扣300元
並且說這筆費用是要給廠商的(當我智障)
我很不爽
我說是你們店員誤導我購買此產品
沒用過退貨也要錢啊!
但是他們還是一副"想打架啊"的表情
於是
我對他們店裡所有的人喊了一句"幹!你們生意是這樣做的"
東西我也沒退就拿回家了
我鄙視這些用歪理替黑店辯護的人
欺騙就是欺騙
買東西受騙爭取權益是天經地義之事
黑店賺錢容易就是坑殺善良的消費者
大家應該要抵制這些失去良心的店家


呵呵 京典就是京典
有什麼好不敢寫的 這樣才搜尋的到啊
哪有可能退給廠商 明明就是自己要收的 然後重新包裝販售
真的有夠恐怖的啦 明明店家就是亂講亂賣還要逞凶

bookers 2004-06-17 01:23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vj
嗯,您說的沒錯!
但一個巴掌拍不響,人不要貪,金光黨不貪,詐騙就不成立
換個角度來看,J大不貪,俊揚不貪,這件事也不成立,不是嗎?

奇怪勒
怎還是有人硬咬"貪"字勒
比價買便宜的叫貪??
那全天下的公司機關都該死了
那家不是用招標的?

jacky20313 2004-06-17 01:25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電話錄音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uBuChiChi
所以就是說如果是對方打來的就不行,而我們打過去的則是可以嗎??

pc_dvd.tw 大大 所 Po 的 第 29條,
應該只要是 "通話的一方", 而且 "非出於不法目的"
就屬於 "不罰" 的條件成立了....

xpuser 2004-06-17 01:2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vj
嗯..我想我的文好像引動反效果了..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說店家是對的..我的用意是希望大家能冷靜一點看待此事
買東西有問題固然是店家的錯,
但J大,您捫心自問,您買的時候沒有一點點貪小便宜的心態嗎?
我說願者上勾不願者回頭,也是說買方接受賣方的說辭才會買,不是嗎?

問題就是出在店家說謊!!!!!!!!!!!!!!!!!!!!!!!!!!!!!!!!!!!!!!!!!!!!!!!!!!!! 懂不懂

引用:

消費者是該爭取該有的權利,您去找店家沒能達成共識,
這部分各有一套說辭,我不知道誰說真話,所以這部分我就不多說,免得再起爭端
但您大可採取法律途徑或者其他方式爭取,版上諸多大大都很支持,
我也沒有說這是錯的,這才是消費者該有的態度,這我也持正面觀點
而我也很實在地表達出,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摸摸鼻子就算了,這是我想表達的意思
只是我沒想到被人曲解了,還被人覺得我跟店家掛勾..造成困擾我很難過
我回文到此結束,最後還是希望早點看到此事的結果

其實你或許是真的弱勢消費者
但是團結力量大
這是網路世代必然的結果!!!!!!!!!!!!!!!!!!!!!!!!!!

junny 2004-06-17 01:3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okers
奇怪勒
怎還是有人硬咬"貪"字勒
比價買便宜的叫貪??
那全天下的公司機關都該死了
那家不是用招標的?


沒錯,CCVJ 你就別再狡辯了
我還是覺得CCVJ跟那家店有關係

BuBuChiChi 2004-06-17 01:36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電話錄音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cky20313
pc_dvd.tw 大大 所 Po 的 第 29條,
應該只要是 "通話的一方", 而且 "非出於不法目的"
就屬於 "不罰" 的條件成立了....


跟我查到的不太一樣ㄟ??
而且最要命的是樓主又將他製成WMV散播開,這樣是肯定有罪的啊!!
案例如下:
夫妻間懷疑對方有婚外情,為了蒐證,在家中偷裝錄音機「竊錄」,是否犯法?據司法實務界的見解,夫妻間的電話竊錄,只要不是出於不法目的,就不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刑法「妨害祕密罪」的規定。以余宗澤案為例,。竊錄部分就獲檢方不起訴。他之以被起訴,是因為把竊錄的內容播放給其他教友聽,才觸法。為了蒐集證據,民眾經常使用錄音、錄影方式取得證據。司法審理這類私人間竊錄取得的證據時,往往會認定應該受刑法三百十五條之一「妨害祕密罪」,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範,不能作為證據。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前述資料是違法竊錄得來,或僱請坊間徵信社安裝錄音機、錄影機進行偷錄,因為已侵害當事人祕密通訊自由,且徵信社又是以此營利,還可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妨害祕密罪究辦。不過,最高法院今年五月十五日作成「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六七七號」判決則明確指出(我的親友是在這之前,所以法顧才會說要三思ㄚ:cry: ),私人間錄音、錄影取得的證據,進行竊錄者,如果也是使用該通訊工具者之一;或事先得到使用通訊工具者一方的同意,且非出於不法目的,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廿九條第三款不罰的規定,通訊方一方不是出於不法目的之錄音,所取得的證據是具有證據能力。最高法院這件判決意旨已成為實務界和學界多數見解。因此,同居共財的夫妻如果懷疑枕邊人通姦,對被懷疑的一方進行竊錄電話時,因為自己也是使用家中電話的一分子,基於蒐集證據所進行的「竊錄」,不但不會被認定沒
有證據能力,也不算違法竊錄。換句話說,民眾進行竊錄有無法律責任,必須依個案事實情況認定並從結果來看。只要目的合法(例如不是要將竊錄得來資料出售)且事出有因,就不會構成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刑法妨害祕密罪處罰規定。

xpuser 2004-06-17 01:40 PM

不是說自己不回文了嗎???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vj
您火大,說實話我也火大..
我沒說您被店家詐欺是活該倒楣,我支持您力爭到底
買東西找便宜買,誰不是這樣,連我也不例外啊
您自己也坦承當狗仔收集證據很累,
如果一開始店家沒賣或您沒買,這件事就不成立,也就沒這麼多廢話了
買東西多看多比較,尤其是在光華商圈更是如此

就算J先生不買,就不會有別人買喔
比如幫孫子買的阿公,或是想要裝電腦的女學生
這些人更沒有能力去比較,但是買到沒有DL的功能的號稱DL機不就慘了,或是故障維修無門
反正你只是看不慣大家的心意,卻不知道爭論的重點是啥
你真的太嫩了

引用:
我自己買Pioneer A07時也是繞遍光華商圈
找到賣4,300和4,350的店家,我還兩家都打開來看,驗明正身
最後是因為4,350那家有附Pioneer 原廠8XDVD空片10片才掏錢敗下手
像我這樣,就用的很高興了,事後沒有爭端,沒有爭議
我大可隔山觀虎鬥,看您還是店家贏,只是我覺得鬥到最後兩敗俱傷
店家賠了信譽,您花了時間和精神,又何必?
我也說了這件事是個經驗,我會記住,因為我不會花那麼多時間精神去搞這個
我寧可一開始買的時候就確認再三,回家用的高興爽快,店家也賺的高興
我來這想看的是各位測試的心得與感想,而不是筆戰
最後請板上諸位大大真的是要冷靜一點看待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或許表達的不好,但也請各位看看就好,不要對這件事大作文章


既然如此
這件事
根本不關你的事
要關注請潛水就好
別顧著潑冷水!!!!!!!!!!!!!!!!!!!!!!!!!!!!!!!!!!!!!!!!!!!!!!!!!
這種爆黑店的事不是常常有好嗎,但是一旦有就一定要爆

我們不姑息養奸 不息事寧人 而是捍衛普羅大眾的消費權
懂不懂 小嫩嫩!!!!!!!!!!!!!!!!!!

最後一句 貨比三家不吃虧 這不是貪好嗎 搞不清楚狀況

mink22 2004-06-17 01:45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電話錄音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uBuChiChi
跟我查到的不太一樣ㄟ??
而且最要命的是樓主又將他製成WMV散播開,這樣是肯定有法實務界的見解,夫妻間的電話竊錄,只要不是出於不法目的,...

要談法律的話,請另開一篇談吧,這篇主要的關鍵是 "店家把812當832賣"。

chk 2004-06-17 01:53 PM

惡質店家.....我 k..k..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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