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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D又漲價了,大家有什麼看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38980)

c_g_h1121 2004-05-28 10:47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但問題是所謂這多數人的行為,沒有舉證出明確的數據的話。
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你是因為你看到很多朋友買日本cd
就認為買日本cd的人比較多,那同樣也有人用他看到很多人買台灣cd來反駁。
那永遠也不會有任何交集的

除非你是說在日本當地賣的日本cd,那我就沒話說。
不過這跟台灣無關吧?


聽說這裡是”七嘴八舌異言堂”,不是在寫碩博士論文。:D
當然了,我的說法頂多只是我個人的觀察,沒有確切的數據(我又沒做過這類的研究報告),提出來就是和大家交換看法,如果你每個都要求精確數據,那我想我們也不必再討論下去了。

kog781 2004-05-28 10:49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_g_h1121
聽說這裡是”七嘴八舌異言堂”,不是在寫碩博士論文。:D
當然了,我的說法頂多只是我個人的觀察,沒有確切的數據(我又沒做過這類的研究報告),提出來就是和大家交換看法,如果你每個都要求精確數據,那我想我們也不必再討論下去了。

您教訓的是,所以若是做不到舉證的話。

你可以經由觀察,認定它沒有創意

就好像我也覺得蔡依林沒有創意一樣,但我可不敢說這是盜版

c_g_h1121 2004-05-28 10:52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一張唱片在發行時,都有在廣播與電視上打****,讓你試聽
一部dvd在發行之前,大部份都會在電院上映
一部電影在上映之前,網路上看過的網友都有口啤與評價的討論
甚至報紙也有影評。

不要跟我說,只有主打歌好聽,現在的唱片界也有在進步
都已經會有第二主打第三主打了。


你真的是嘛幫幫忙∼ :D
1.現在討論的”國語流行音樂專輯沒有那個價值”,就是值十首歌裡通常只有一兩首能聽,其他都是爛歌,這跟”廣播與電視上打****(主打歌),讓你試聽”有什麼相干?廣播或電視上會替那些附歌(綠葉)打****嗎?

2.”網路上看過的網友都有口啤與評價的討論,甚至報紙也有影評”??
這種東西是主觀的個人感受,你不知道嗎?

c_g_h1121 2004-05-28 10:58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同理可證,流行音樂CD,對小學生來說也同樣是奢侈品
但對一個經濟許可的人來說,也同樣有這樣的價值

重點是名牌皮包並不是生活必需品,就跟流行音樂CD並不是生活必需品是一樣的

如果覺得花三、四百元買一張十首歌只有一、兩首能聽的國語流行音樂專輯覺得沒那個價值,那真正應當的做法是不要買,讓市場機制去決定一切。

當然如果真的要買盜版還是 抓MP3,這是個人的行為,說了再多無法完全禁止,但這不代表唱片公司不需要呼籲大家不要盜版,因為這是他的權利。

你說的這使我想到,PCDVD二手區不是有A區的熱賣DVD搭配B區的冷門DVD的賣片方式嗎?賣家要怎麼賣,那是個人自由,不接受可以不要買,總不能說因為覺得這樣太坑,就去搶賣家賣的DVD吧?


我覺得在這部分真的很難跟你溝通。
LV的名牌包包是奢侈品,流行音樂CD怎麼可以跟名牌包包相提並論呢?
你竟然說”流行音樂CD對小學生而言是奢侈品”??
請問對一個小學生而言,哪個東西單價超過200元的不是奢侈品?200元就叫奢侈品,還真是好奢侈啊∼∼ -_-|||
以你這種推論方式,那當然是沒完沒了了∼

P.S.從來就沒有人說”唱片公司不需要呼籲大家不要盜版”。我的論點不在此,我也完全看不懂你到底在反駁我什麼?

c_g_h1121 2004-05-28 11:1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osii
10的專輯賣得還不錯吧

反正會買的就是會買
不買的就是不會買
只是複製技術的進步讓不買的人變多了
防盜的技術通常只是搞到買原版的人(不買的人當然搞不到啊-______-)


唱片業現在普遍是發一張賠一張
所以都找新人(便宜)
像10這種已經有固定銷售量的,當然是要濫發猛發


任何的防盜技術(CCCD??)擺到電腦上,還不通通被破解光光?:D
要解決盜版與MP3問題,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是沒用的。這有點像大禹治水,你於其用防堵,不如用疏導的方法。
而且重點是,一個厲害聰明的企業主,不只懂得用疏導的方法,還會把疏導出來的水拿來豐饒自己的農田。:D

botdf 2004-05-28 11:15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_g_h1121
1.是”抄襲”還是”創意的引用”,是消費者來評斷,由消費者來選擇支不支持你的商品,不是你生產者用來辯護的,了解嗎?:D

2.沒有人說”因為唱片業者不長進,所以我聽mp3不買唱片" 是對的,是正當的。我的立論只是在跟各位解釋,這種現象的存在(MP3的流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是在意料之中的。
企業要做的,是去面對,去適應這個環境的改變,而不是墨守成規,剛愎自用,只會把過錯一股腦兒的推到消費者身上。


誰跟你討論是"抄襲"還是"創意的引用"是由誰來評斷了?? 很多人不買正版唱片的原因就是宣稱台灣樂界喜歡copy外國的作品, 所以我讓各位看看國外的名歌手又是什麼情況. 您的第二點, 已經講到爛了, 沒有人把錯都推到消費者身上, 只是這個討論串試著把消費者的矛盾跟錯誤給挖出來.

EAC212 2004-05-28 11:18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錯!盜版的形容詞,必需要做到確實的舉證。

如果舉證不出來,那只是創意的引用,就如同捍衛戰警引用終極探的創意一樣

前面我舉過例子了,這在音樂界很常見

很多歌曲都有感覺旋律很像,但並不能因為感覺像,就說成抄襲

所以法律上有認定的標準,必需要一首歌裡,有多少小節完全相同,就可以判定為抄襲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

對消費者來說,
當他覺的唱片的價值不足以讓他付出小朋友時,這就足夠了,
或許藝人形象下滑?或許覺的唱片內容品質或是在創意上,不能滿足他,
不需要從法律的角度去確認誰抄襲了別人的創意,
就算法律認定也好,否定也罷,這都不能強迫消費者改變自己支持或是不支持的態度,
不需要去懷疑別人霸不霸道,
消費行為的產生有很多不需要你同意的理由。
產品本身在每一個不同消費者心中價值的差異,
也不是從法律可以去界定的。

c_g_h1121 2004-05-28 11:20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是是是,您教訓的是,但別忘了照片上公然打出了盜版兩字。

你要說他沒創意,是你的自由,每個人都有發表個人觀感的權利。

但說成抄襲,甚至盜版的話,就太超過了點。

這叫”毀謗”,你了解嗎?


對於製作那些比較圖的原作者來說,如果只因為這樣就可以被在法理上認定是”毀謗”,那10還不趕快去告一告?:D

botdf 2004-05-28 11:20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以我來看..
濱崎步還不算抄襲,
濱崎步那張的視覺感較像是縮捲在桶中.. (剛好充滿CD尺寸大小)..
三張圖片中相較起來,
較晚上市的 蔡10.. 很明顯的在構圖風格和視覺角度上.更讓人覺的是創意抄襲,
這是我個人感覺..不以為然者 請忽略它...



濱崎步 vs 蔡10 = 抄襲
alanis vs 濱崎步 = 不算抄襲

呵呵....

同樣創意 + 不同標準 = 相反結果

也許我也可以說, Madonna是像大師致敬, 一點也沒有抄襲唷~~

:D :D

個人感覺, 請趕快忽略 :like:

EAC212 2004-05-28 11:23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只是這個討論串試著把消費者的矛盾跟錯誤給挖出來.

感謝你拉回主題..
請問..『CD又漲價了,大家有什麼看法?』
跟"消費者的矛盾和錯誤"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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