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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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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 mocear 一系列的文章都在詭辯..... :jolin: 笨蛋才信以為真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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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文章,反正廢死國家也不少,你就調一下看犯罪率有沒有比較高不就得了? 國情不同?還是承認就是比人爛?那到底有什麼好自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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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覺得社會環境的改變對犯罪率的影響會遠大於死刑,所以超過十年的數據並不能證明什麼,只能證明台灣社會更趨於平靜。 不必把「死刑」的用意講得太高尚,也不必被有人心誤導,死刑的意義有兩個: 1. 報復。 2. 避免下一個被害人。 我相信這不需要什麼數據證明,只有犯人活著出獄,再產生下一個被害人的機率絕對、百分之百、一定大於把該犯人處死。 報復沒什麼不對,以直報怨,惡意殺害無辜受害者,你就必須償命,沒有任何僥倖。 以牙還牙就不好?誰告訴你的?從小到大讀一堆儒家學說,都讀到哪了? |
引用:
1. 報復?很好,小心有人拿來報復你。 2. 避免下一個受害人?那死刑越多,照理說來應該犯罪率只會越來越低,但這就像某句名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戳的不就是這種以為靠嚴刑峻法,以為單靠嚴厲的刑罰就可以嚇阻犯罪。 不怕死的,通常有幾個面相,一個是自殺,怕死的我想不會自殺吧?不怕死卻不自殺的,你以為還會在乎什麼?很多人的問題就是以己度人,自己怕死也代表所有人都一樣,結果就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會不怕死。 以牙還牙?你知道商鞅為何變法第一件就是禁私鬥?私鬥就是古代以牙還牙的最典型報復行為,你還過來,我還回去,我鬥你、你兒子鬥回來,最後牽扯進去的,是整個家族。 如果以牙還牙真的是無可質疑的正確,那最初法律何必禁止? 刮別人之前,最好把自己鬍子刮乾淨。 |
引用:
1. 報復啥?我有犯法?我犯了法你再來報復未遲。 2. 我有說可私鬥?你在胡說八道什麼?報復也是「依法行事」,法律禁止「私鬥」,但法律是用來報復的,你懂嗎? |
引用:
1. 誰說你犯法才可以報復?你以為執法的人個個都是包青天啊? 2. 我得先說,就是有你我這種人,所以華人的法治觀進步不了?國家執行報復?你的意思是以國家之力,來解決私怨?就是因為這種似是而非,所以才有人敢堂而皇之的以國家之名,行鬥爭報復之實。 法律絕不會說報復,而是懲罰,報復是非理性的,我還沒看過那個名法家,敢說法律是用來報復的。 因為你這種觀念,最後反而變成了你犯不犯法誰說了算?有權有勢的人說了算。 我現在就是以直報怨在對待你,你肯乖乖接受嗎?連這種基本人性的仇恨迴圈都無視?這點邏輯都不能理解? |
引用:
死刑不是有就算了,現在的問題還在於,雖有死刑「但法官很難判死」,以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來說,只要犯人有悔意,被判死刑的機率就低很多。 所以勒? 根本沒有死刑的效用!因為犯人都知道有悔意就有很大的機會躲過死刑,所以一堆廢死者拿「現在這種半殘的死刑」來批評有何用? 我知道有人不怕死啊,但我知道「怕死的絕對比不怕死的多」。 你的攻擊論點真的很弱很弱,我都不用戳你,你就自爆了。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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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停止胡說八道吧,你說的和我說的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jolin: 1. 報復觀念沒什麼不對,原諒加害者根本是鄉愿又矯情至極的想法。 2. 報復只是一種想法,我沒叫你用「私人的方法」解決,一切依法行事。 3. 法律可以依等價報復+懲罰來訂。 例如: 你偷了別人一台電視機,受害者就可以去你家搬走你的電視。但你還是要受刑責。 你落人圍毆無辜人重傷,那就鞭刑伺候,把你打到重傷+刑責。 或殺害無辜者,就處死,取消悔意考量。(過失或特殊原因致人於死不在此列) 4. 你說的啥有權有勢的說了算,那是執法單位腐敗的問題,和我的觀點沒有任何關係。 |
引用:
OK,暨然有嚇阻力,那死刑不是更不能廢除?? 引用:
好吧,暨然沒有嚇阻力,那和廢死又有啥關係,一直搬出這些您自己都看不出的數據出來有什麼意義? 有沒有嚇阻力,都在你的推論中了,不是?? |
吠死聯盟!終於稍微體會到那些人渣垃圾死刑犯的惡行重大的吧!
恐嚇!死刑犯曰:我才只是動動小指頭而已。 :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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