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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728860 2005-05-25 04:29 PM

個人覺的債務跟分手完全是兩碼事
在一起前就確認債務問題了,在一起後亦可避免or接受
因為後天因素造成你離開她,這還算人嗎?難保將來有一天您做生意或投資不會失敗,甚至賠超過400萬元,女人是不會為了這種事分手的....起碼你的她感覺是如此,400萬兩個人一起賺很難嗎?看你要不要做而已...怎麼會有人在勸分的?最好各位的家人朋友身心都很健康,資產也很健全,父母完全不用養,過逝還有遺產領那種~~ 別把每種家庭都當作很美好

對了..在代書簽名不一定有效阿,代款是層層手續要確認的,他爸媽沒有正當工作怎麼可能可以貸到400萬?
更何況銀行會跟擔保人對保,如果保人不同意的話,不可能貸到錢的呀?

maugi0317 2005-05-25 04:32 PM

他x的,就是有你(江XX)這種人,害我高中作文寫太好被老師說是在網路抄的

=PIXNET= 2005-05-25 04:39 PM

引用:
作者boaboa
啊...也算是正中核心..
但是分手...會被掛上一個負心漢的名子..
一個女人為你拿過二個小孩..而你身上的東西
全是他給你的..包括..衣服.生活用品..等等...
你忍心割斷這一切嗎?? :fear:


背下400萬你能給她什麼?孩子?衣服?生活用品?這不是根本的問題!

就算背下400萬,她還是不切斷與她家人的關係,她還是繼續在地獄生活,你要真的想幫她,就幫她脫離地獄,而不是在地獄中給她一點點的補給~

若她真的不想離開地獄,而你也放不下她,那就陪她下地獄吧,只是這地獄會越來越難熬,而且永世不得超生,您還得拉著您的父母下地獄~

一個是為了家人,連未婚夫都不要,一個是為了未婚妻,連家人都不要~

她都已經簽了,反正你也只剩3個選擇:
1.一起背負這400萬,連你父母都連累下水,做個不孝子!
2.斷絕未婚夫妻關係,各自分飛,做個負心漢~
3.背下這400萬,夫妻分財產,並讓她跟他家人斷絕關係,但你父母也是看你在痛苦生淵中度過,還是個不孝子~

現在的你已經無法作出完美的選擇了,只能從中選出最不痛的方法,希望你能選對~

s8728860 2005-05-25 04:45 PM

斷絕關係?... 不是負心漢,我覺的是畜牲

rambo-lo 2005-05-25 05:14 PM

引用:
作者pingua
兩個人去公證結婚吧,不要理他父母

別以為結婚只是兩個人的事,從此可以過著幸福快樂,錯!除非兩個都是孤兒,不然結婚就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永遠有煩不完的事

時空之鑰 2005-05-25 06:06 PM

古語有云:「勸和不勸離」,我並不想勸樓主與您的未婚妻分離,而想跟樓主說的是,有多少能力才能做多少事,不是空口談談我要打拼、我要努力賺錢。另一點,我想借貸、買房子應該都是可以反悔的,損失訂金、保証金都沒關係,盡量把傷害降到最低,我想應該可以朝這方面來進行。

CDancer 2005-05-25 06:08 PM

跟她提分手... 把選擇權丟給女方吧.

如果她會選擇你, 那她就會知道應該怎麼做, 那你們就不會有那筆債務的煩惱.
如果她選擇家人, 那你應該知道現實的殘酷, 因為結婚後接下來的不會只有400 萬而已.
如果這是女方跟她家人串通好的騙局, 那...
就像你說的, 女方條件真的很好, 那她離開你後其實也沒差, 會遇到更好的金主(還是已經遇到了?),
只是目前想先掏乾你而已.

不要讓過去她對你的好綁住了你, 想想未來吧... 樓主你要的不就是未來嗎?
扛下了這400 萬, 你們的未來只會比過去糟而已... 醒醒吧! 快刀斬亂麻...

Rosette 2005-05-25 08:14 PM

引用:
作者s8728860
個人覺的債務跟分手完全是兩碼事
在一起前就確認債務問題了,在一起後亦可避免or接受
因為後天因素造成你離開她,這還算人嗎?難保將來有一天您做生意或投資不會失敗,甚至賠超過400萬元,女人是不會為了這種事分手的....起碼你的她感覺是如此,400萬兩個人一起賺很難嗎?看你要不要做而已...怎麼會有人在勸分的?最好各位的家人朋友身心都很健康,資產也很健全,父母完全不用養,過逝還有遺產領那種~~ 別把每種家庭都當作很美好

對了..在代書簽名不一定有效阿,代款是層層手續要確認的,他爸媽沒有正當工作怎麼可能可以貸到400萬?
更何況銀行會跟擔保人對保,如果保人不同意的話,不可能貸到錢的呀?


您有從頭看到尾嗎?
這債務是後來的事情,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情,
人情義理就套不上了吧。

400萬兩個人一起賺是不難啊,
就算是一個人賺也不難,
端看要用去多久的時間罷了,
400萬還不包括利息,
這些錢是因為買房子產生,
擔保品是房子,
您可以從第一頁開始看過再說。

鋒阿 2005-05-25 09:31 PM

我也覺得債務跟感情要分開來算

畢竟400萬不是小數目

要先跟家人商量

不管女方曾經對你怎麼樣

現在背負著400萬

我覺得就沒有人生了

死一死算了(要是我的話)

不知道開板的大大想的如何

決定怎麼做

但是不管如何

我都覺得絕對不能為她背下這筆債

nomad 2005-05-25 10:38 PM

一堆叫人家分手的
有沒有看過前面樓主的自爆
女方選了一個沒什麼用的窮小子
還養了這個窮小子一直到現在
雖然這個窮小子不是真的窮
但是,女方付出了多少?
錢還好說,但是青春和無悔的愛情呢?
當初人家可是可以選個更多金的對象
可是,她並沒有
如果真的只是為了財的話
那當初就不會選樓主了
樓主當初是怎麼把女方騙到手的啊?!
現在拋棄了對方
不是叫負心漢,是叫畜生

話說回來
方法還是有很多可以想的
但是,千萬千萬不可以讓對方的父母知道你家在那邊
找到你還可以搬家,但找到你家人就非常非常的不好
照前面大大的建議,去找銀行談談或是其他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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