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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樣的效率要求過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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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的討論常常都會陷入以偏概全的情況 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在於「要辯贏對方」的心態導致 我從不認為討論是要「辯贏人」 討論就是討論 只是網路上只要有人開始想「辯贏人」 討論就會開始失焦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以前的顯示卡討論區就是很好的例子 黃金時代的就是討論,討論,資訊交流 後來就開始辯來辯去的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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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我剛才就知道你差不多會怎麼回了 我的錯,一時手賤還是送出去了 因為我真是挺柯P派,所以在這串會比較偏那方 你的台鐵訂票那串我都很忍耐不引你了 我也要學著進步不打筆仗了 :agr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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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就是根本原因 都步入中年了我也要開始改一下 網路上真的沒什麼好論輸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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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能也正好就是你最後一句話的反證吧! :ase 如果你再仔細看我的文的話, 你會發現 - 我們公司上班時間是 8:45AM, 我 "之前" 住板橋, 意思就是我現在工作地點距離住處走路大約 5~ 10min....沒錯 ! 我搬來公司附近租屋已經一年多了, 好處是, 我也的確有睡晚一點, 但是, 我也的確仍是每天提早 15min 左右就到公司工作了 ( 而且還是在早餐已經吃飽的情況下 ) 而且社會上不也有說什麼 "年輕人很容易睡過頭", 我想, 在下我雖然稱不上少女:ase , 但至少應該也還不老吧 :flash: 所以說, 這是個人習慣的問題, 如果你自己的作息無法符合公司的要求, 或者說是, 你的能力無法符合 "這份工作" 的要求, 沒有人強迫誰一定要作這份工作, 自己當初進來沒多久, 早就該要知道了不是? 而不是發生問題時才來藉口一堆, 或者是哭哭跑走....是瓊瑤看太多? :confused: 引用:
我想你還少講了一句哦, 因為她不但沒有特殊專長, 而且還沒有靠山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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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工作型態惡性循環啊~~~ 工作愈弄愈晚,愈晚下班愈晚起床,愈晚起床愈晚上班,愈晚上班愈晚下班,愈晚下班愈晚起床... 好不容易準時爬起來上班,結果又加班晚走...再繼續惡性循環。 引用:
因此會早到的人,會因為惰性早到時間愈來愈少... 會遲到的人則會因為惰性,遲到時間愈來愈多... 話說回來小閘蟹真有責任感... 不過,我的經驗是...辛苦的會是自己,最後搞不好會像我這樣... 工作愈弄愈晚,愈晚下班愈晚起床,愈晚起床愈晚上班,愈晚上班愈晚下班,愈晚下班愈晚起床...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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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份工作要求員工的東西不一樣, 既然你們公司不要求準時, 而是要求責任制, 那你晚到也沒有什麼錯, 只是這樣其實不知道對自己身體健康好不好就是了? :ase 畢竟年紀漸漸大了 哈哈, 有責任感有什麼用? 我還不是只能變成在別人背後議論的那個人, 因為我沒有靠山啊~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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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當然老話一句: 靠山山倒, 前幾年經濟不景氣的時候, 有些老闆也很難自保, 當年的黃金靠山反過來壓倒底下的小職員也看過, 尤其是年紀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 經驗歷練已經蓋過當年的熱血義氣了, 親兄弟都拿刀互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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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剛踏入工作的時候是越晚下班越早起床 :cry: 因為凌晨拼命做完的東西寄出後, 要接著早上9點追對方的回應, 大洋洲還是比較早上班一點...忙的時候整月無休的情形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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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加班費是超過正常工時之後半小時才開始計算。 |
引用:
公務人員要平常化(正常化)的方法有兩種,人人都是公務人員,或人人都不是公務人員。 光靠改革制度(變法)是無法「平常化(實質深入人心&作為現實上實際舉止依據)」, 律法、教育、道德等等都要跟上, 否則最終依然是(變法)失敗。 「職業不分貴賤」,但「薪資有分高低」,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說穿了還不是為了「薪資」、「利益」在爭, 除非能把所有「職業薪資、利益」平常化, 否則不平常還是存在。 -------------------------------------------------------------------------- 不論重「實務能力」、「學習能力」、熱心公益、敬業精神、職業道德等等仍然是需要考核測試的, 通過「實務能力」考核測試出來的還是有其「文憑」, 「技職教育」依然有其「文憑」, 不管用哪種「能力」、「精神」做標準還是需要「考試」, 否則如何「任用」、「升遷」? 現行「公職考試」內容都與其「本職學能」有關, 考的是「最基礎中的基礎知識能力」。 但是公務人員名額是有限量的, 假設需求一百名, 但有一千名參加「考試」, 有五百名的人「考試」「合格」, 總不可能五百名「合格」的人都「任用」、「升遷」吧? 為了求解只能依「考試」的「成績」來加以進行「排名」, 選出前一百名來「任用」、「升遷」。 「實務能力」或「敬業精神」等再強的人, 比其更強的人多的是, 民間的人員名額也是有限量的, 不可能無限制「任用」、「升遷」。 不管是「排得上名」或「排不上名」會有某些人對彼此相互輕視是「人之常情」。 「教改」的問題亦是如此,不管「考試」標準如何改,最後因名額限制還是要有「排名」。 -------------------------------------------------------------------------- 「高薪」是合理情況下高於一般平均薪資,薪資高一點可以減少小貪。 人皆逐利,公職「平薪」必然乏人問津, 在要求更多「敬業精神、職業道德」或「效率」之情況下, 「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如不做,回歸民間」, 因為民間可不會要求那麼多「敬業精神、職業道德」或不合理的「效率」。 ---------------------------------- 附註: 「不合理的效率」是指需要更多人、預算或時間才能達到的效率, 而要求少數人在不可能完成的「預算或時間」內去達成效率目標。 ---------------------------------- 當真「熱心公益」的人固然有,但為了「利益」去作亦是常理, 「軍警消護幼」乃至其他「公民營機關單位」的義工等也是要有一定利益存在的, 「軍警消護幼」、義工也是需要食、衣、住、行、育、樂的, 在滿足其利益需求下才會有人願意並有時間去作。 「貪官可恨,清官更可恨。」可恨的是清官無能亂為(變法)、貪官瀆職收賄, 與「造神運動」相關不大。 -------------------------------------------------------------------------- 不管如何對於「政府」定位服務機構,「政府」在服務情況下依然是以權利去執行, 美國「政府」的公務人員以權利謀取私益「貪瀆收賄」亦是有之。 在那篇文章(不可思議的美國市長∼一輩子都是窮人的市長 )中疑點非常多, 如果當真有那位市長存在, 為何不願直接指出是哪一個市鎮?哪一屆市長? 想來「造神『政府定位制度』」居多, 再神的『制度』都無用, 重點是在於『人心』, 如何使人保持『平常心』。 當然個人是希望那篇文章中寫的是真實存在的。 ---------------------------------- 民不知賢而不尚賢,若民知賢需民皆賢方能不尚賢;(民治賢) 民不難得之貨而不貴,若民貨難得需民皆有之方能不貴;(民有之) 民不見而無可欲,若民已見需民皆享欲方能無可欲。(民享欲) ---------------------------------- 公家單位大量採用血汗派遣工個人亦不贊同, 不論是派遣、加班等等都不應列為常態, 除非常態(天災人禍)下方能為之。 公家單位「任用」方法要改可行, 但是勞工權益不會因為其改變而改變, 真的要解決還是要監督立法院、行政院去作才行。 最後補充說明: 個人只是希望制度改革要三思,權衡利弊並完善律法、教育、道德等等配套方能遂行。 在這邊爭論再多都只是空談, 如果您認為新加坡公務人員任用制度是善的並現時可行的, 那就請您同時去函立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建議其修法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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