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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可以罵髒話嗎??? 林益世貪汙無罪!!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0658)

Fabio 2013-05-07 06:12 PM

引用:
作者qneb
三星病毒式行銷法,也可適用在顏色病毒式行銷。

這位大大說的意思是
如果公平正義合情合理合法對你來說,是不同顏色對你支持的顏色的挑戰
那我可以認定你的顏色有問題,另一種你不喜歡的顏色看起來最少還OK

依照你的邏輯應該沒錯吧

hareluya6510 2013-05-07 06:17 PM

引用:
作者qneb
但為何林益世不是"貪污治罪條例"上的公務員?不是用貪污治罪條例來判?

還有對照高志鵬無罪的判決,你覺得林益世有被公正對待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today-p2-2.htm


法官是因為認定014不是刑法第十條所稱之公務員才不用貪污治罪條例來判的嗎?
麻煩你要跳針先去看一下法官講些什麼吧!

另外, 這類法官如果可以強迫解職的話, 我100%贊同啊
至於014, 貪污就是貪污
有什麼好不公平的?沒抓去填海還讓牠在外面吃香喝辣的
已經是天大的不公平了, 你還想奢求什麼?

jessechen2826 2013-05-07 06:21 PM

我懷疑四個字這位仁兄...在幫倒忙,不然就是反串....

Fabio 2013-05-07 06:46 PM

引用:
作者qneb
你說錯了。我的意思是說----對不同意見的人(假設為a,他的意見a色認同),但他的意見與"b色"的意見不同,認同"b色"意見的人,會用"三星網路行銷法"對a做攻擊。

問題是這種攻擊不是以"法理,道理,事實,証據"提出來反駁a的意見,而是用口號式、行銷式、人身攻擊式、、、等等,來造成好像a意見反對的人多,a意見是錯的假象。而不是以"法理,道理,事實,証據"去論証a、b意見的對錯。

阿你說的這些不就剛好在說自己?

先把話說死這招很常見~!
你會在受到眾多網友質疑之後就說是因為顏色不同所以會有現在這種局面

megag5 2013-05-07 09:07 PM

引用:
作者misman+
婊子有什貞操....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要花錢買嗎....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問題是有些婊子是很要臉的... :laugh:
就像高級escort行規,在非工作場合遇到以前的客人可以裝作不認識... :stupefy:

fdagrabb 2013-05-07 09:56 PM

這時拿法條來都是要找漏洞

卻忘了漏洞/結果 根本與邏輯相反

這三個法官現在這樣是想先打預防針 "我有先自清喔!!"

廢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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