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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2016-04-20 11:17 AM

引用:
作者pc
>>......大陸公安方面提供被害人筆錄,便於我方後續追查.......

所以搞了半天,對岸不是作不到提供相關證據,而是看他們心情決定要不要幫........


可以參考惡蟲的發言...
:laugh: :D

惡蟲 2016-04-20 01:32 PM

引用:
作者212412
適用舊法~主嫌1年.其他人緩刑或6月可易科罰金
適用新法~一罪一法.10案的話.拚看看10年........
台灣法官很好的~只要哭一哭.寫悔過書.初犯都不會判太重

唯一會重的就是販毒~5年起跳.就是你只是把一顆搖頭丸轉讓給朋友
一樣視同販毒.沒有前科一樣判5年


哪國的法官這樣判的?

在司法界待了這麼久,沒看過法院的判決是這樣的,你火星來的嗎?

212412 2016-04-20 04:1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哪國的法官這樣判的?

在司法界待了這麼久,沒看過法院的判決是這樣的,你火星來的嗎?


你問哪段 :think:

刑法在民國103年修正後,電信詐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件判1年.10件判10年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B1%82%E5%88%91
邱太三說,電信詐欺是一罪一罰,一位嫌犯最高可判刑5年,還可累加刑期,最重可到20年;他上任後會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如果刑期太低會傷害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所以你認為新任法務部長是騙民眾?

hippo998 2016-04-20 06:37 PM

插個話....

-- 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 法院判決

這好像是兩回事



說真的
這個國家要腐爛到什麼程度,才要啟動"法官"改革啊?

kp2015 2016-04-20 08:24 PM

引用:
作者hippo998
插個話....

-- 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 法院判決

這好像是兩回事



說真的
這個國家要腐爛到什麼程度,才要啟動"法官"改革啊?


因為法務部長頂多也只能管到其下屬之檢察官,法官屬司法院.

所以司法官特考後之抽籤..........現在不知有變否:)

我是覺得國家公務人員考試應該改成全從基層一等考試起,只有經過固定年資工作歷練,才能考下一階段普考高考,不然恐龍級的公務人員只會越來越多.不過這也只是個人空談而已.

腐爛的民主政權,就跟腐爛專制政權一樣,不外是武力改變而已,不用想說會自主,和平或合法改變,我覺得那是不可能的.

212412 2016-04-21 10:20 AM

引用:
作者hippo998
插個話....

-- 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 法院判決

這好像是兩回事



說真的
這個國家要腐爛到什麼程度,才要啟動"法官"改革啊?


我是認為
法官(跟一些首長部長之類的)應該定期做精神鑑定 :think:

Stone Crab 2016-04-21 10:45 AM

引用:
作者212412
我是認為
法官(跟一些首長部長之類的)應該定期做精神鑑定 :think:


謎之音:也許有人會說太過操勞,壓力大心理不正常是正常的. :D

supertai 2016-04-21 10:52 AM

引用:
作者arzbond
行為地在肯亞,結果地在中國,行為人是台灣人,所以要回來台灣受審?

那麼,行為地在台灣(台韓操作面板價格),結果地在美國(面板價格壟斷),行為人是台灣人,

但是卻在美國受審坐牢? 本國政府也沒哀一聲,這種標準真的很難用法理判斷...

既然沒辦法判斷,全部都歸到政治事件好了,省的搬出一堆法條嘴砲, :laugh: :laugh:


這真的就是政治事件。

如果今天是這些臺灣人,在肯亞騙美國人的錢,強勢的美國政府,一定直接派人去肯亞辦案,證據收集完整,犯人抓回美國受審,坐個10年,20年的牢。

然後過程中,完全不理會臺灣政府或「鄉民」…

騙了我們美國人哪麼多錢,嚴重影響本國社會安定,還「有臉」要求犯人回台輕鬆地受審?

美式的正義,就是這樣,以牙還牙,「斬首示眾」,讓以後沒人敢犯同樣的案…

Stone Crab 2016-04-21 11:08 AM

引用:
作者supertai
這真的就是政治事件。

如果今天是這些臺灣人,在肯亞騙美國人的錢,強勢的美國政府,一定直接派人去肯亞辦案,證據收集完整,犯人抓回美國受審,坐個10年,20年的牢。

然後過程中,完全不理會臺灣政府或「鄉民」…

騙了我們美國人哪麼多錢,嚴重影響本國社會安定,還「有臉」要求犯人回台輕鬆地受審?

美式的正義,就是這樣,以牙還牙,「斬首示眾」,讓以後沒人敢犯同樣的案…


如果是美國人來辦,肯亞那邊就不會出現藐視自己國家法院的鬧劇.
是驅逐出境就是驅逐出境,是遣返就是遣返,是引渡就是引渡,
不會出現什麼判決驅逐出境,名義上是移交遣返,實際上是引渡的怪事.
另外肯亞跟美國是有簽引渡協議的,這點很重要我就不打三次了.
:laugh: :D

凱旋新境 2016-04-21 11:14 AM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8日表示,估算25年來台商向國台辦申訴案件多達7萬件,坑殺金額高達新台幣1兆元,且沒有案件能合理解決,甚至有案例是官司勝訴了也拿不到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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