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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屏東阿婆騎上快車道 沒聽到後方喇叭聲硬遭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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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yeah:
引用:
都避了阿 , 沒看到阿婆天下無敵的螃蟹飄移嗎 ,閃得過才有鬼咧 |
引用:
協調會 偵查庭 一審 二審 刑事庭 民事庭 為了省一點時間,要花更多的時間... |
引用:
貨車是被關門的吧? :confused: |
兩造都有錯,但貨車司機只要多點耐心,可以避免這場意外,
駕駛本來就該注意車前狀況,貨車駕駛座較高, 可以看見小客車前面的腳踏車,可能是為了趕時間而超車, 殊不知馬路上無定向腳踏車的可怕,欲速則不達, 跟發生意外的時間、金錢損失相較, 踩煞車等其通過再繼續趕路,絕對是穩贏的作法, 有時候也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就算你對,法律上站得住腳, 但跑法院與撞死人的心情煎熬, 絕對不是一般人想經歷的! |
貨車就盡了普遍都會做的閃避,都閃到右邊去了,哪知腳踏車會來個無敵右轉,
如果照某些人標準,就是沒急停讓他先離開而已, 但對相對避免碰撞付出較多的檢討不斷 對一個騎上快車道又急右轉,無視後方來車的卻輕輕帶過, 如果要持往生者為大或大車過失多(要視情況)的說法的話,個人是不太能認同.. |
引用:
遇到三寶所謂可以避免?不就是看誰倒楣 貨車也許可以看到,貨車之後的車應該看不到吧? 上傳影片的人就是跟在貨車之後,他有留言說想要超車(貨車) 如果,上傳影片的駕駛者跟在貨車之後,貨車同樣放慢速度龜速(因為他知道有個三寶在最前) 可是跟在後面的人不知發生什麼事,正常反應都會切外側,可能撞到阿婆的人就是上傳影片的人(他自己留言也是這樣認為) PS:其實樓上有版友說過不是貨車的問題,假設有另一輛車一直在外側行駛,他的視線會被內側前方的小客車擋住,也不會知道有個阿婆在哪邊騎腳踏車,仍然有很大機會撞到,甚至是直接撞 |
還是奉勸上路千萬別這麼鐵齒
凡事能避免則避免,別太把路權跟信賴原則當令牌 整起意外,貨車司機並未違規,阿婆有明顯違規是確定的,沒什麼好爭論的的 但從後車的行車紀錄來看,清楚可見阿婆從最內側出來後一直都是斜行,並非什麼突然大轉彎,後車的記錄器都能如此清楚了,更何況貨車當時視野 我是不相信什麼死者為大這回事,但畢竟一條人命,法官審理時,你真的有把握能說服的了法官嗎?何必冒這險去承擔可能的賠償或是案底 很多無罪案例的前提都是事故是不可預見,你基於信賴原則相信對方會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這阿婆一開始就違規不說,行駛路線也很清楚可見不是正常直行動線 完全是斜的 這已經明顯不符合信賴原則,要花那心力去說服法官,不如當時小心一點 |
引用:
法官來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有沒有可能? 要賭這種機率嗎... |
引用:
就算是高速公路,對左右車輛保持的距離也只有一公尺左右而已,一但左右車輛撞過來,閃避的可能性近乎零。 還是把腳踏車等慢車,都修法到行人慢車道去好了,沒有考過駕照的慢車駕駛,無法要求他知道交通規則。 |
腳踏車本來就是慢車
只能行駛慢車道 另外變換車道本來就要先看 並且禮讓直行車 至於塞到人行道 那就免了 行人的空間就那麼大 現在很多亂象就是腳踏車又把自己當車 又把自己當行人 視交通規則為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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