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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王家同情的人可以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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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只有其中一塊地得靠別人的土地上通過..』 那條巷道應該不是單行道吧? 『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以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既成道路已供公眾使用數十年,所以土地所有權人雖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能把土地圍起來不讓公眾通行。』 我沒看到有『換個地主時請重新計算』的類似相關法令, 你有查到嗎? 如果有請分享給眾網友,幫助大家提升法律知識,也在這感謝你。 如果換個地主就可以重新計算, 那就不應該會有『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這個問題了是吧。 |
引用:
如果從新規劃(苦了其他),王家排除在外 應該不會有那個價.(可能建商早也幫他們算好了) 我是從立法目的去看這件事 看起來三贏變三輸 王家表明不願意 但立法就是你不願意也不行 市政府又不是立法機關,再從一些說法來看 王家找市政府算帳,途徑是沒錯 但其他人把氣都出在市政府,其實才有政治色彩問題 我想強制執行,就是這樣 若不會違反到意願,就不叫強制了 強制,法律好像處處可見 |
引用:
不要看到2億就覺得很多.........:jolin: :jolin: :jolin: 兩億只是剛剛好而已....土地價值就1.2億了 加上後續建商賺的容積率算一算2億還只是剛剛好而已 但建商只給7000萬.........這樣你怎麼說 |
引用:
建商大概壓根沒料到王家的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 結果就是董事長把持股信託,公司準備改名, X的要跑路比誰都快 :tu: |
引用:
去google看看吧 其實在去年就有立委要求修法了 :jolin: :jolin: :jolin: http://www.nownews.com/2011/07/18/91-2728507.htm |
引用:
我早說過, 台北市政府一向以跟中央對幹為能事.. 沒有什麼雙手一攤沒辦法的... 只要它想做... 基本上除了派警察把總統府攻下沒去做之外, 好像沒它做不到的... 你說沒辦法, 那現在事情鬧大後, 怎可以全面緩拆? 你告訴我, 強制拆遷違法, 還是現在全面暫緩違法? 事在人為, 其實以市府的"光輝歷史", 只要找個理由, 就可以鬧上好幾年.. 法院判北市府敗訴又如何? 幾百億健保費我就是可以不還... 或至少給你拖下去... 中央下令又如何? 我要把中正廟改成古蹟你拿我何? 我說市政府有問題, 是因為它沒站在老百姓意願這邊... 你說法律再大, 可以高過憲法位階嗎? 今天這塊土地是拿去給建商營利, 又不是蓋馬路, 捷運這類公共利益.. 王家產權也是完全獨立的, 沒有分割處分的問題... 王家有沒有表達不願都更的意見, 也有吧... 打了幾年官司了? 請問政府憑什麼主導硬幹這件事? 所以最糟的不是建商或王家, 他們只是針對自己的利益及權利對幹而已.. 而是市府跟法院... 不錯, 他們完全"依法行事", 但是這種"惡法", 卻是抵觸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 在那裡講什麼"惡法亦法"的人, 不是既得利益者, 就是沒被政府欺壓過的幸運?百姓.. 不知道政府的權利, 可以惡劣, 無恥到什麼程度? 事實上, 沒有市府跟法院的幫助, 建商再怎惡劣, 要對付還有點底子的王家.. 把他們土地"合法"奪過來, 沒那麼容易... 我們今天假設市政府堅決站老百姓這邊, 審查就把建商打槍, 不讓建商惡搞圈地都更.. 事情不就沒了, 退一萬步講, 建商很猛很牛, 直接跟中央掛勾, 讓都更案"一切依法"過關. 你市政府卻認為:這種作法是殘害人民財產權, 有違憲之虞拒絕執行.. 或拖延暫緩執行.... (這不是市府的專門招????) 中央大怒:你市府違法亂紀, 派憲兵來支援強制拆遷.. 市府派警察負責保護... 最後還是被中央強X了, 若郝市長做到這樣, 夠了! 今天誰會把砲火對著他開? 現在的事實是: 從圈地到都更審議等, 全部都在市府眼皮下進行.... 沒有市府主導, 建商是做不來的, 再者, 這中間王家也已經表達不願之意... 市府一樣也沒予以支持 ... 法院也一樣, 當然法官可以認定"市府. 建商都依法行政".. 問題是: 這個法顯然侵害老百姓財產權, 高中生都看得出來... 還真的跟那種"沒表達不願意, 就表示願意被性侵"的恐龍級判決一樣? 什麼樣的鳥法官, 就幹什麼樣的事... 搞到現在這樣, 還要裝無辜? 以前"很無奈沒辦法"的強制拆遷.. 事情鬧大後就可以一切暫緩? 你當大家都是白癡, 看不懂這齣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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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是沒聽說 持股信託,61%,這位董事長好像還有40%股權在手上 大家也沒料到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這麼火熱 雙方最早有談過,雙方沒共識 保祖厝,消極不參與,都是在沒共識之後 另外那個公文送達 好像跟網友講的有出入 昨日某節目,王廣義有call in 他幾乎什麼都不知道 主持人問題,最早是議價8000萬 他說的是"不知道",而非"沒這回事". 我認為他是在初步沒共識之後,很消極的不參與 敗訴,最差,還是有五戶等等 不好意思 我愈來愈懷疑,這早有人在下指導棋 這麼重要的事,不去參與.注意建商.政府的進度.動作 (積極參與也沒用吧的意思) 卻知道且選擇走司法途徑(雖然敗訴) 有些反常. 不過,媒體講得很委婉,沒人敢開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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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要想想, 也許王家真是"別有心機"... 也是屬於"有辦法"的一群, 才能有這種能力把事情鬧大.. 換做是一般百姓哪玩得了這麼大? 除非像大埔阿嬤那樣直接自殺搏版面幾天.. 否則誰理你.. 再者, 以建商的關係及辦法, 要玩掉一戶釘子戶就像吃飯喝水一樣... 黑道恐嚇, 白道讓你法院跑不完, 陷阱掉不完, 一不小心你就變成"不表示不參加都更" 的一群.... 最後能不乖乖就範者, 幾希矣.... 基本上, 不管是王家還是諸位又窮又沒辦法的鄉民... 只要你不願意, 甚至就你就是擺明要獅子大開口.. 這些都是政府該保障你的... 政府除了公共利益外, 無權任意把私有財產隨意轉換到建商手上! 這件事老百姓該抗議的, 本來就不是建商, 因為哪個建商不這樣幹? 就算你我當上建商, 幹這種事也不足為奇.. 建商一切作為都還算合法... 除非有搞什麼黑道恐嚇之類.... 圈地沒有違法問題, 但市府可以斷定它適不適當.. 調解爭議, 為人民權利把關不就是政府該做的? 不是專顧建商利益而已, 更不是用95%的"民意"去侵害個人 財產權... 本來它就該站出來捍衛人民財產權的... 卻去跟建商結合.. 一點也沒有幫忙被侵害百姓之意! 這是老百姓該站出來抗議的... |
引用:
有的媒體老闆自己就是大型建商, 建商在台灣可說勢力龐大, 媒體怎敢惹建商。 連談話節目都少有現任立委敢上去講這件事了 王家說真的也真是個勢力,樂揚建設完全沒料到王家有這能力 好市長我只能說,他還是趕快去跟建商橋個方案吧, 他就到此為止了,也不用想選總統了(雖然我從不認為他選得上總統) |
引用:
好市長就算不選總統 最起碼也是好院長 只能說 夜路走多了 踢到鐵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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