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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覺得在路樹間隔內挖出機車格是合理的,因為有路樹的地方,行人輪椅腳踏車都不會去走 :flash: 依此設計還可以做出巴士灣,降低公車上下客時對交通的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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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問題是... 若要讓行人更好走,逐步營造好的行人空間,小弟一直堅持兩個方向: 1. 考慮上述提到小弟提到的規劃構想,或更好的構想... 面對國人最普遍的私人交通工具機車的問題,需有配套。而非強橫地就開始掃蕩! (然後清光騎樓被商店進駐後... 交通局又推說那是警察單位責任跟交通局無關了) 2. 拓展行人道空間的 "同時" ,請一併把內側車道的路權歸還給機車使用。 不然被衝擊的就是最外側道路寬度的縮減,而內側車道路權又沒歸還給機車使用之下... "幾乎就是" 衝擊到機車族權益,而汽車路權卻幾乎不受影響。哪裡有合乎交通正義?! :m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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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行人最弱勢的地方在於,有的地方還完全沒辦法走。 政府官員應該到處騎電動輪椅走看看。(因為電動輪椅無法用抬起來的方式跨過障礙物 :flash: ,可以確實的了解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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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發現了 ... 台北市區內有些人行道臨路口無設置緩降坡, 我親眼看到外勞看護要用抬的!! :stupefy: 那些公務員真該被糾舉彈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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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從人行道,一下子扯到內側車道路權 ... 好跳躍喔!! :laugh: 這邏輯基本上是「青蛙跳水」,說不通的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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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退出騎樓,退出人行道都Ok啦 但是連原有的機車停車場也開始刪減就有點肚爛了 你要停車付費30元那種我都能接受了 但是連有停車格的地方都開始慢慢消失 用這招是怎樣啦~~~XD 想用溫水煮青蛙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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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我常說要用行人全面綠燈,就是考慮到輪椅腳踏車娃娃車不可能用天橋地下道。 而綠燈右轉車又會與行人衝突,要不然就是等到紅燈。 所以還是只能用行人全面綠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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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以人行道與內側車道來想個問題,一條雙向的馬路,超過多寬是對行人不友善的? 一位老人、小孩,通過一個車道要多久?當他走過4線道、6線道要多久的時間,體力上的負荷為何?而多久的紅燈時間,是汽車駕駛的能接受的等待時間? 車道愈多,行人行走的時間就愈長,相對來說,汽車要等待的時間就愈長。單向3線道,雙向即6線道,真不足以負擔一般道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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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沒繳牌照稅!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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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全面綠燈 個人也認為有其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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