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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室養流浪狗 師脅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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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2006的你最成熟了 想必也二十多有社會基礎了吧,養條狗應該沒問題,趕緊去認養吧 |
把狗抓到捕狗大隊不就是救狗嗎
有願意領養的就去領養 沒人養最後才會安樂死吧 我就搞不懂那些愛心人士 明明愛狗超簡單的,就是去領養那些已經被政府單位抓的狗 整天去愛那些流浪狗,流浪狗製造的問題很多 領養已經被政府單位抓的狗 又簡單數量又多能選擇又能發揮愛心 又不怕被抓的狗被安樂死 |
引用:
沒錯 各地動物之家不知道多少等人領養的狗 不過大多數人也只挑可愛好看的 我家八歲的狗也被抓去給人領養走了QQ |
引用:
因為當初老師的教導 所以我長大後也領養了一隻狗 希望盡一點小小的力量 減少一些生命的無奈 我是覺得這件事 如果"懂事"的大人可以給"需教導"的小孩一些機會教育 或許可以多幾個有愛心的種子 話說 以前國中的時候最怕記過了 現在 記過就記呀 不要罰錢就好了 我真的老了... |
引用:
食用溫血肉食動物 以經濟層面來說,消耗的能量太大 ,吃兔子啥的我不反對 |
慷他人之慨,不算愛心。
出社會上班的,敢把流浪狗帶到辦公室養嗎? 學生該學習社會規範,凡事都要付出代價,別在地上打滾哭鬧了。 流浪漢很可憐,帶到教室住,分享學校午餐好不好啊? |
摘錄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 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第七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養在教室應該很吵吧......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 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 隨便母狗不在就抱走小狗...算是無故騷擾吧...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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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教育專業 只是舉自身經歷過的例子 跟一些當初的感受 分享給這些事件討論的大大 "就我而言"<--不代表大家立場 有幸得到我那時的導師"協助"處理狗的問題 而不是強硬的站在學生的對立方 我就覺得很受用了 我想這位大大大概是想我提出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 而不要在那邊天真打嘴砲 我也很想 但我承認我沒辦法 畢竟這種"人"的問題 不會有標準答案 發言的主要目的 只是想在強硬的社會規則底下 多一點點順應人性的想法與溫暖 |
引用:
我並沒有希望有標準答案唯一解法,也沒有希望要完美的解法 強硬的社會規則也是一種解法,帶來的教育意義不一定是負面的。起碼讓學生知道生命並不是像她們想像的簡單,最起碼要先遵守法律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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