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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應該是真的不小心的...... :flash: :flash: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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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相信??? 如果你自己也不信這種回文就免了 :mad: :mad: :mad: :mad: |
繳了5億保證金
當然政府可以派人全天候的跟監 5億的1% 光利息就多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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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沒有證據,有人拿錢辦事....就只能相信這些員警是不小心拖了四天了...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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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站上怎都沒人討論遊艇出港的海巡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
遊艇出港應該是需要合法申請
能夠夾帶人員出海 實際上都是心知肚明 搞不好人家是搭漁船出海.後轉搭遊艇奔赴中國 反正放出各種假消息 能夠誤導檢調的辦案方向就好 至於能不能抓回來 就要看其他國家願不願意配合台灣 ............................ 如何進、出港 遊艇駕駛人、遊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於到達遊艇港或其化航政機關公告之港變口岸24小時內申報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入境手續。前述遊艇入、出境資料應轉通報關務、入出境、檢疫、安全檢查相關機關及港灣口岸管理機關(構)後,遊艇始得入、出港。 重行通報 經第一項之通報後,超過7天遊艇未入境者,應依第一項規定重行通報。 國內港口多港進出 遊艇完成入境之關務、入出境、檢疫及安全檢查相關手續後,繼續航行靠泊我國其他經許可之港灣口岸者,除涉及出境者外,得不再辦理關務,入出境及檢疫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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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參加都更說明會的經驗,台北市府對他們這個案子公辦都更根本是容積獎勵大放送, 1.通常容積獎勵在怎麼申請,都有一個總上限不超過60%,除非是特殊災請戶 2.地價越高的地段,住戶分回比例越高,因為蓋同樣的容積的建築費用固定,蓋完後地價越高的地方,建商只要比較少的坪數就可以取回建築費用。 (通常新房一坪賣價80萬,大概分回的坪數住戶:建商=6:4) 所以大直那地段住戶絕對可以分的比6高 以容積獎勵總計72%來算,分回用低標0.6來算,1.72*0.6=1.032,已經可以達成室內一坪換一坪。 更不用說公辦都更市府會出建築設計費,建商另外在省掉整合住戶意見所花的投資成本與時間,加上住戶在外租屋這個費用基泰鐵定要買單。公辦都更承包的建商相對一般都更可省掉多少成本:like: 分回比例上看0.7都算小case 另外還可以向基泰求償,現任市長也需要表現機會,只要他還想選下一任,搞砸公辦都更的機率很低,是我會選擇給現任市長一個表現機會,也不會相信一個都更風評是條件給的很差的公司,更不用說這次還出大包 但是......總是有人會......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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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頭過了,能只賠一億不到,幹嘛幫你們蓋好蓋滿虧5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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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泰表現太積極,就是隨人宰...還會被不願意的住戶尻洗 以基泰立場來看...表示願意加入都更,但不要太主動去談..比較好 反正自己的基地還是能蓋...也已經虧了 旁邊住戶..不管怎樣,就都是得賠那麼多 能合併都更,頂多能賺回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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