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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酵] ((( 民報 ))) 蔡英文沒有完成博士論文,以前打死、我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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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鬼扯了 憲法規定不能追究? 你真的看得懂這條憲法在說什麼嗎? 去看一下大法官釋字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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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 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 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 ,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 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而言。但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 職權之行使無直接關涉之措施,或對犯罪現場之即時勘察,不在此限 。 不然你去告看看不就知道法院會不會理你 :p |
引用:
我知道字太多的你懶得看,幫你節錄 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 。但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職權之行使無直接關涉之措施,或對犯罪現場之即時勘察,不在此限。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 調查與證據保全。惟如因而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雖不得開始以總 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偵查程序,但得依本解釋意旨,為必要之證 據保全, 誰說不能告? 你不是確認他是假的,google都有得買,有證據他讓公務人員刊載不實? 還不趕快去告,保全證據啊 我相信他是真的,要告什麼,看你搞笑就知道你心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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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東西沒錯啊,所以說你看不懂鬼扯一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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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編輯要快,手趕不上你的腦的速度就去旁邊玩沙吧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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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事實就能告,看不懂法條就別歡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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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要搞清楚追究和訴究是什麼東西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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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搞清楚告是什麼好嗎 看不懂別裝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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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刊載不實是內亂還是外患罪?回答不出來繼續歡沒關係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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