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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中立國化反而是值得討論的
網路上就有那種選前獨立萬歲, 選後大崩潰說台灣就是美國的藩屬國叫統派不要幻想台灣能以一個國家身份跟大陸對談出什麼東西的黑人問號式崩潰法 (啊?原來獨派其實知道台灣是藩屬國?) 台灣因為戰略地位的關係必須長期在美中之間搖擺 這無形也造成台灣施政上的問題 有些不合理的重大政策顯然就是因為美中暗中的影響造成的 問題是台灣的經濟實力在下滑 還能承受多少不合理的重大政策的資源虛耗其實讓人非常擔心 如果能夠轉變成中立國是最好 那很多政策才能回歸理性討論空間 |
引用:
那個不是我沒看到, 如果我沒看到就不會貼上來, 我只是要表明一件事.. 同性婚姻在人權裡就是有爭議, 一直把它們扯在一起就是不斷的爭議各說各話而已。 當然啦, 你要堅持認為你貼的那內容叫作沒有爭議? 那我也不能阻止你, 就繼續各自解讀吧。 近親結婚與同性結婚的關聯在哪? 你自己貼的呀..婚姻權不是嗎.. 你就要把同性婚包含進婚姻權了,那照你的邏輯婚姻權應該廣泛包含各種形式的吧, 當然啦,到這裡我也能看出你要否定, 也沒關係, 只是證明.. 光是就你轉貼的WIKI..都可以各自解讀不同意思而已。 爭這沒用了,你也只是不斷鬼打牆而已。 |
新的觀念向來會和傳統觀念拉扯,不可能沒有爭議
是否符合現時的人權觀念,應該是看那些比較在乎人權的國家對同性婚的態度來決定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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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 同團不是一直在講.. 同性戀自古以來就有,那會是新東西嗎? 它會比國際人權公約還新?? 我只是覺得.. 明明他們從wiki上找的內容裡.不是沒有講.就是有爭議, 然後還硬要扯人權... |
那只是表示同性戀不是什麼新玩意兒,不過人權本來就是新觀念,自西方文藝復興以來才慢慢發展出來,並漸漸擴散到各階層對所有的人形成保障
不然黑人和奴隸制度也不是新的,為什麼要適用人權新觀念?更別說人類存在幾千幾萬年,怎麼現在世界上還那麼多地方沒有民主不重視人權。人權和新舊哪裡有關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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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不是只有人類才有
大自然生物很多都有觀察到同性戀的現象 如果沒有後天的禮教束縛等因素 大約也就只會被當成是少數派但不會有今天這種吵吵鬧鬧的情形 |
引用:
對呀.. 可是大自然沒有說.."我要立法或修法"來取得認同, 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了。 現在"人類"的問題就是..爭議要立法或修法。 我也是認為,同志想在一起就在一起呀,去學大自然就好了呀,才懶的理同志們。 |
引用:
所以我才說“如果沒有後天的禮教等束縛” 今天不會有這些爭議 以前中國的皇帝也有啥斷袖之癖 似乎也沒被說是好還是壞 |
引用:
這些所謂重視人權國家,大多有基督教的信仰,所以也出現很大分歧 川普就是屬於基督教基本教義派,就是最保守的一派 他到現今都反對同婚,曾說可惜是釋憲出來無法逆轉,否則他一定運用總統權力反到底 基督教派眾多,他們自己也互相分裂 有讀過聖經的人不用懷疑,上帝是反同的,甚至認為同性戀是罪,要受到懲罪 可是現今觀念改變,死抱這個原則,很難吸引年青人信教 所以有教派自己重新解釋聖經,像大法官憲釋,認為時空環境不同 掰說聖經最常用的詞苟合,男男"苟合"及女女苟合,指的是不正當關係,並不是指同婚 當然信徒要相信哪個解釋就去信哪個教派 重點是,我們政府有選票考量,挺同反同都不敢得罪,最好方法就是低調再低調 歐美社會也遇到同樣問題 美國都釋憲了,可是他們州政府法律還是獨立的,有些保守州堅拒執行,變成了信仰的權利和婚姻權利之爭 天主教更不用說,他們女權都不重視,主教還是男性在做,即使這一任的教宗思想比較開明 他傾向不反對,可是天主教徒要他們接受同婚,恐怕很難 |
如果您要擴大解釋想要包含近親, 請找一個適當的題目發揮。
如果只是您 內心的 OS 想要包含近親, 麻煩您放在心裡面, 謝謝。 對於您說的我再次把宣言引用一次, 如果您還是看到近親... 需不需要幫您掛眼科 or 心理科? -- 因為你說的不算數, 擴大解釋也是你說的, 當然對你而言 我說的也不算數。 所以直接引用世界人權宣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了公民個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 主要包括: 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不得使為奴隸和免於奴役的自由,免受酷刑的自由, 法律人格權,司法補救權,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開審訊權, 無罪推定權,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遷徙自由, 享有國籍的權利,婚姻家庭權,財產所有權,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 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結社和集會的自由,參政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同時也明確了部分權利的有條件性或者絕對性。 比如,第四條允許締約國在國家生存受到威脅並且正式宣布社會緊急狀態的情況下, 減少原本應承擔的義務,但減少的程度必須是客觀需要前提下的最低限度, 而且不得包括純粹基於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或社會出身的理由的歧視。 而生命權,人格權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第二十八條規定,設立人權事務委員會,負責監督公約的實施。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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