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酒駕撞死人交保引爭議 法部:輕罪 符實務運作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3117)

polar168 2012-06-20 04:26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實話是殘酷的,所以鄉民們只喜歡嘩眾取寵的謊言。
引用:
「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


請問這樣的話, 酒駕為什麼會又有法律刑責呢?



或是惡蟲大指的是這句?

引用:
酒駕過失致死刑度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輕罪」,檢察官沒有偏心,沒有聲請羈押符合實務運作。

惡蟲 2012-06-20 04:46 PM

引用:
作者polar168
請問這樣的話, 酒駕為什麼會又有法律刑責呢?



或是惡蟲大指的是這句?


酒駕是屬於危險犯,刑法上的危險犯並不以發生具體結果為必要,只要有法律上規定之行為即成立犯罪,所以酒駕本身本來就不限發生車禍才處罰。


刑法中嚴格講起來沒有所謂的「輕罪」一詞,只有分重罪及非重罪,重罪就是指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相對於重罪的是「非重罪」,即指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不過也有人直接講「輕罪」,我個人沒什麼意見。

但很明顯的是,刑法276Ⅰ最重本刑2年,自然屬於非重罪,也就是一般人常說的「輕罪」,所以法務部次長的說法沒有錯。

EAC212 2012-06-20 04:58 PM

這很明顯就是.... 隨法務部去解釋囉,
要把它切割也行呀,
那.....為什麼開車撞死人.. 這樣算隨機殺人吧.

somewaylin 2012-06-20 04:58 PM

不懂??
不是已經酒駕撞死人了
為啥還在扯「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
那壺不開提那壺??

q6743 2012-06-20 05:16 PM

大家要聰明一點

以後看誰不順眼要幹掉他
只要喝點小酒+開車輾他就得啦

最多也罰2.3年而已


你用刀子捅他的話
就要關很久了

drasil 2012-06-20 05:33 PM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不懂??
不是已經酒駕撞死人了
為啥還在扯「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
那壺不開提那壺??

應該說酒駕是危險的行為,所以要加以處罰來遏止這個行為的發生,但是有危險不代表一定會有實際的損害。

假設說某甲以合於速限的速度開車,突然有人熊熊從車前5公尺處衝出來給他撞,不管這某甲是否酒駕,應該都無法避免撞上去的結果,所以說「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要依個案去判斷。

museshuner 2012-06-20 05:38 PM

引用:
作者q6743
大家要聰明一點

以後看誰不順眼要幹掉他
只要喝點小酒+開車輾他就得啦

最多也罰2.3年而已


你用刀子捅他的話
就要關很久了

如果你沒有死亡筆記本
也要懂得酒後開車.....:flash:

EAC212 2012-06-20 05:57 PM

引用:
作者drasil
應該說酒駕是危險的行為,所以要加以處罰來遏止這個行為的發生,但是有危險不代表一定會有實際的損害。

假設說某甲以合於速限的速度開車,突然有人熊熊從車前5公尺處衝出來給他撞,不管這某甲是否酒駕,應該都無法避免撞上去的結果,所以說「酒駕本身跟車禍發生沒有必然關係」,要依個案去判斷。

酒駕的確不同於殺人..當然不能混為一談.. 我相信有理智的人都能區分,
但..
酒駕撞死人.....
已經一再一再的宣導不要酒駕,
但依然故我要去嘗試,
這算不算蓄意呢?
跟持刀路上隨機殺人有什麼二樣....

Crazynut 2012-06-20 07:23 PM

法律是很奧妙的…

我將刀子扔出去,是一個危險行為。結果捅死人了,並不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結論:大家練飛刀去吧。

woeimin 2012-06-20 08:19 PM

引用:
作者Crazynut
法律是很奧妙的…

我將刀子扔出去,是一個危險行為。結果捅死人了,並不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結論:大家練飛刀去吧。



我覺得......你這樣反而麻煩
畢竟飛刀不好練阿
還不如車上放一瓶高粱
看到仇人先撞下去再開酒喝......
只會輕判2-3年
1到1年半就可以假釋出獄
說不一定會判緩刑而已
:stupefy: :stupefy: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2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