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這種判決太快人心 這法官介的好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0363)

iorittn 2012-05-27 12:23 PM

我是覺得老婦的子女不用賠錢...
因為違規的不是這群人
但我也覺得重機車完全沒有錯
只是他的求償對象已經消失= =a

king01827 2012-05-27 12:29 PM

引用:
作者iorittn
我是覺得老婦的子女不用賠錢...
因為違規的不是這群人
但我也覺得重機車完全沒有錯
只是他的求償對象已經消失= =a


老婦有遺產跟保險金可以賠

繼承人要繼續的話就是要賠

finalhope2010 2012-05-27 12:30 PM

引用:
作者iorittn
我是覺得老婦的子女不用賠錢...
因為違規的不是這群人
但我也覺得重機車完全沒有錯
只是他的求償對象已經消失= =a


你的觀點?

如果今天法官判騎機車的要賠,那老太太死掉錢誰拿走?

===============================

過馬路也是要技巧的,有身分證不代表會過馬路

藍色&憂鬱 2012-05-27 12:33 PM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
這樣還要算四分之一


好恐怖 路上那些沒長眼睛的難怪那麼多

joe2001 2012-05-27 12:35 PM

我支持這個法官!

對於該婦人的死,致上哀悼之意

不過她的子女的

「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還叫我們賠對方,這社會還有公理?簡直是恐龍判決」、「要我們賠,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這口氣無論如何嚥不下去,要上訴到底,討公道」。

完全是不理智且荒謬的,無法接受。

pcdvd-2011 2012-05-27 12:53 PM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
這樣還要算四分之一


好恐怖 路上那些沒長眼睛的難怪那麼多


那我要收回對法官的稱讚了..... :stupefy:

這是判三小!??

騎士根本是無責吧

明明是外物入侵他的路權

referee_c 2012-05-27 12:56 PM

引用:
作者iorittn
我是覺得老婦的子女不用賠錢...
因為違規的不是這群人
但我也覺得重機車完全沒有錯
只是他的求償對象已經消失= =a

我的印象是這樣,有錯請指正,謝謝.
子女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都不需要額外拿出自己的錢來賠償.

在台灣,老婦人侵犯路權,肇則才75%,重機騎士還有25%.
而根據美國友人表示,這案例如果在美國,老婦人肇則應該會是100%.
若可以上訴,希望最終結果是和美國相同.

另外,只是撞到行人這種小擦撞,機車騎士結果[車禍後腦震盪,昏迷一周,一年沒法工作,至今還會失憶].
所以還是覺得機車這種肉包鐵的交通工具,不宜高速行駛.
當作休閒或代步,時速30~40公里就好(我現在都是如此),遇到狀況,反應時間也較長,對自己而言,相對於高速行駛會比較安全點.

漲 停 2012-05-27 12:56 PM

不關法官的事 , 鑑定報告結果就是如此 .

solosbye 2012-05-27 12:57 PM

引用:
作者iorittn
我是覺得老婦的子女不用賠錢...
因為違規的不是這群人
但我也覺得重機車完全沒有錯
只是他的求償對象已經消失= =a

新聞裡面有寫對方是要求繼承人賠償
所以我是覺得還好

至於肇事責任
即使拿掉台灣萬惡的永遠都是兩方皆有責任的劃分法
重機也可能有一定的責任在
穿越馬路也要看是不是突然竄出或者是在彎道視線不良處違規穿越
70幾歲的老人家即使他違規穿越馬路
他的速度能快到讓人反應不及?
當然沒看到現場影片很難定論啦
有可能老人無視來車逕自穿越,人都在旁邊了當然閃不掉
也有可能重機自己速度快,造成反應不及
也有可能地形,天氣造成視線不良導致
...
不是說闖快車道被撞死就一定是活該,還是要看情況 :think:

惡蟲 2012-05-27 01:06 PM

又是一群鍵盤柯南。


無酒駕也無超速,不代表無責任,酒駕與超速只是常見的二個肇事原因而已,並不代表重機騎士是完全無過失,新聞中根本沒有提到騎士的過失責任是什麼,一群鍵盤柯南就可以直接認定是無過失??這真的是非常天才。

也不用提美國怎樣的,這案子如果在美國,以美國的審判制度,搞不好機車騎士得賠到脫褲子也不一定呢。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4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