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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all 2012-05-24 04:37 PM

女生騎車好像沒在看路的…

只能說她們的騎車的專注度不夠才會發生很多事故 :jolin:

marinese six 2012-05-24 04:38 PM

引用:
作者yoyo0716
車速應該真的不到50.....撞到能夠馬上停下~~速度不高.....機車真的是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


法官 : 汽車行駛路口應 停.看.聽
應注意而未注意 本案終結~

b19960327 2012-05-24 04:50 PM

台灣不是死者為大嗎 管他誰錯反正有人死
死命挖阿挖阿要找出活的人犯了什麼錯出來不可 然後尤他來賠償責任

暴君 2012-05-24 04:59 PM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車也開不快.鬼島現在是 流行機車闖紅燈找車撞就對了........ :jolin:
R.I.P ~

不是現在才流行,只是以往沒有行車記錄器,常常證據不足

車子大或損害小的先輸一半就對了

globemai 2012-05-24 05:02 PM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如果沒超速的話, 汽車駕駛人還是要算過失致死嗎???


最高法院74年台上第4219號判決:「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然因為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之注意之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因此,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分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即不得以信賴它方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之責任。

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5360號判決:「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

如果依據最後鑑定,駕駛人有盡相當義務,法官應該會免除過失責任

狼先生part2 2012-05-24 07:43 PM

看了那2個女孩子被撞飛的畫面...

腳都冷了.......... :fear: :fear: :fear:

skyairqq 2012-05-24 07:51 PM

鬼島台灣 倒楣司機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MrHermes 2012-05-24 08:06 PM

其中一個好像是頭先著地耶... :stupefy:

Earstorm-2 2012-05-24 08:47 PM

雖然R.I.P. 但.. 司機很無辜啊.. 這下子要看運氣被如何判, 真的是看"運氣.."

希望這篇報導可以完全追蹤, 法官如何判決依據什麼都要公布, 這樣大家以後才曉得怎麼辦.

憨人 2012-05-24 08:59 PM

看完後的感想
駕駛真的很倒楣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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