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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轉車道不能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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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不看標誌標線 , 沒有路權觀念的人 , 通常就是那些反對機車有正常路權的人 . 而我們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 , 知道路權規定 , 才會知道機車若要完全遵守路權 , 有多麼的不可行 , 所以才會跳出來爭取機車"應有正常"的路權. |
引用:
指桑罵槐 ... :laugh: 又一自我衍生之「借題作文章」!! |
我最討厭這種左轉道了
都是快要到紅綠燈時才看到地上劃的 這時後你叫我怎麼切出去旁邊的直行道啊.. 直行道一堆車 :stupefy: |
引用:
如果開車經驗多了,直行車於路口前一般都會避開最內線車道 ... :ase |
有個人最近鬧了不少笑話 , 現在他又出現在這邊了 , 又要讓大家看笑話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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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經驗也不夠.....都必須是熟路 這是GPS不會告訴人的事 |
兩種情況都有
1.開到接近停止線才發現僅能左右轉.切不回直行車道 2.明知道前面為僅能左右轉車道.直行車道多車.不想排隊 我認真的想 2比較居多 |
重點是法規是禁止佔用
如果左轉時段號誌亮起 直行車卡住才算佔用 這邊就得依靠修法來修正 或是除非車道有標示轉彎專用 就是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裡面的61+176+188條理劃設 不過罰則還是得依據下面來看 法規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 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 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 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所以法規中並沒有禁止行駛 而是禁止佔用 這問題就跟併行競駛一樣是很微妙的 至於又來爭取路權的 連待轉 進行機車 禁止併行競駛 甚至連遠近光燈都不能正確使用的那些 還拍出一個不正確的宣導短片來 然後再來指桑罵槐 |
引用:
1.外地人會常發生.我開到台北市區就常發生 :flash: 就只好跟車了 :jolin: |
引用:
法規會以「佔用」來訂罰責, 的確是因應卡住時直行車會硬切入另一車道, 一般行車時比較難判定直行車與左轉車之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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