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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重酒駕刑責 法界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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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些人真的是讀書讀到腦子打結了! :( 現階段就是因為罰的不夠重, 判的也不夠重, 這些人才會心存僥倖啊! :o
今天真要是酒駕肇事, 或是酒駕肇事傷人, 或是酒架肇事傷人致死, 你重判個幾個讓他傾家蕩產, 打靶個幾個讓他掛在牆上, 誰還敢酒駕??? :think: |
多幾個法官被酒駕的人撞死
很快就會有合理的刑度了 |
引用:
這什麼屁話 就是有人不聽, 愛酒駕, 不管他人死活, 你要倡導什麼? 倡導是用在對他人產生非立即性危險的行為上吧, 如二手菸, 噪音污染等 可以制止不制止, 用倡導的? 真的腦殘到極點... 如果今天是唯一死刑, 還會有人敢酒駕嗎? 還加重刑責, 意義不大咧... |
強姦犯定讞,一律在101前公開剁懶覺,
酒駕撞死人一律在北車公開灌酒精直至死亡, 這樣沒效嗎?? 如果文明沒辦法教你們不要野蠻 那麼就用野蠻教你們文明∼ |
這裡不談肇事該不該死 或者該如何預防
從另一面辯論一下, 說實在, 在台灣這環境有多少人有酒駕過? 18到60歲裡面應該佔多數吧! 問題是在一些人自知力不好, 不能開車還要開, 車品平常就很差, 當然出事. 就像是在學校考試作弊一樣, 只能做不能說, 都說沒作過, 裝的多清高, 在網路/電視講的好像台灣都沒有人酒駕過的勒. 大家心裡想的卻是: 作弊不可恥 作弊被抓到才可恥 :laugh: :laugh: x |
引用:
不然減輕刑責好了,反正「意義不大」。撞死人社區勞動30天.:unbelief: 強姦也減輕刑責好了,反正「意義不大」。強姦社區勞動30天 |
引用:
eh... 這個論點又回到死刑辯論最愛提出的議題:重罰是否跟犯罪率有關... 重判跟能不能防範一點關係都沒有,我以前也在其他帖子貼出來過了。廢死的國家中,甚至犯罪率之後降低的反而比升高的多。這已經間接代表罰責重無用。當然,重判跟輕判有不同,但是是否死刑跟七年並無差別。你會認為有差別是因為你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你認為你活下來比死去重要。很多人,尤其喝醉的,不這麼認為。 事實上,酒駕已經同等把自己放在死刑上了。酒駕出事,又不是 100% 駕駛不會死,但是還是酒駕。你真的認為打靶他們就會怕?他們肯定想:"唉呀∼我幸運啦∼以前天天酒駕從沒被抓到,沒被抓到就不會死刑∼怕啥,繼續乾完這瓶 Vodka... " 要是會怕,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在持有一級毒品唯一死刑時還這麼多人擁有。台灣人最愛幹的事就是僥倖和關說。 現在的罰責其實根本不用改。需要改的是執行力。酒駕中有半成出車禍,其中七成判死刑(另外三成駕駛死亡),跟只要酒駕,不管有沒有車禍就有九成被罰十萬罰金和最低三個月刑責相比,我敢說後者反而會少很多酒駕比例。 重罰和死刑只是讓鄉民爽而已,以犯罪學來講未必有多大功效。 如果真的要改,我根本不建議在這個上面死刑。反之,我認為如果造成別人死亡,酒駕判賠最少一個月一萬的罰金給他第一代直系血親或養女/子,這才比較合理。不然葉少事件,葉被處死刑很好,之後呢?鄉民爽了,酒駕還是一樣多,卻沒人鳥那位 9 歲女童... |
引用:
我也認為同車人有罪是太過了 同車人不要命要坐酒駕車是同車人自已的選擇 另外律師嘴砲的實力不比鄉民差 :unbelief: |
引用:
有時候也不是同車人自己的選擇... :ase 有時候就是變屍體了根本沒選擇 :stupefy: |
引用:
小更正一下,罰金是繳給國家的,不管罰多少被害人一毛都拿不到。 要賠給被害人的話要從民法下手,看是要修正侵權行為賠償規定什麼的,才能讓被害人得到賠償,而不是從刑法的罰金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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