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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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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他的報導中有提到: >>家屬卻指控3名醫師未在術後放置腦壓監測器 有沒有搞錯,你們家屬居然會比專業的醫師還懂醫療?! |
引用:
這個年輕人是騎機車自己撞樹木的,法律上樹木不能算肇事者,因為它站在那邊不會動,也不能出庭所以不能審判,如果是站錯位置要去找種下去的人。 引用:
這位醫師盡力救過邱小妹,但也因為A健保被判刑,最後給緩刑,我要說什麼好呢? 只能說人有好幾個面向,刑不上大夫,A健保的只要認罪還錢,頂多就是罰去義診沒幾個被關的,法官工友A證人出席費也是緩刑(因為態度良好又還錢),貪汙罪都可以緩刑了,乾脆貪汙無罪嘛何必浪費司法資源,大家說這樣好不好,這是題外話。 我個人的看法是,昏迷指數4的人送進醫院,有幾個人能夠活跳跳出來, 醫好沒事,醫不好醫生養到死,法院把醫生當作神仙嗎,那醫療費要不要也收3000萬呢, 畢竟下輩子算醫生給的吧。 昏迷指數4的人,有85%沒死也是植物人,統計資料可以去google一下,看我有沒有講的太誇張,如果這樣子按比例原則,醫生應該也只需要負擔15%的責任吧,難道再開第二次刀就保證醫的好嗎? 搞不好第一次不要醫好反而沒事,這種情形再下去是雙輸,以後大家自求多福。 |
1個附加檔案
所謂的醫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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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判內行,只能說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unbelief:
法官把醫生當上帝,到手病患沒救活就算過失,那法官你去當醫生,換我來當法官好了。 :tu: |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引用:
從另一面向思考 賠償金 也有部分醫生建議 以後立法最多只賠2百萬就好 那樣相對就對 廣大的病人權利就好了 原來台灣一條人命 在醫生眼中 只值200萬 話說回來 有所謂官官相護 這案件裡 一堆醫師看賠那麼多 就幫那醫師講話 會不會 所謂的醫界 官官相護之嫌? 以上個人觀點 廳不爽的也別砲我 多謝 |
引用:
ICP健保不給付需自費 放一次各醫院的行情是20k-30k 健保不給付的原因是這東西對術後改善的效用不明 有新聞說醫審會的鑑定結果是醫院有疏失 這點我記得這是有誤的 第一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第二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但有醫療不足 (醫院及醫師有放置ICP的技術跟能力卻無放置) |
引用:
等到你生大病沒醫生醫,或只能跑到國外花大錢醫病,看你要承認你的命只有兩百萬,還是放給他死。 :unbelief: |
四不像的"白色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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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官哦.....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家屬因該有人指點巴...... 看新聞 有去採訪一位醫師 說這個不一定要放 放了或許會導致血栓 等等其他併發症 導致更嚴重 不知道是不是像他所說的這樣 這樣以後 會不會導致類似的病因 不需要放 醫生為了求自保 而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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