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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63860)

pc 2012-04-01 11:18 PM

引用:
作者sonyman
看新聞是車禍受傷,昏迷指數4, 近乎植物人....為什麼不找肇事者賠,反而要硬敲醫生? 難怪的外科醫生都沒人要當,醫療糾紛一堆,稍不慎就千萬負債上身.


其他的報導中有提到:
>>家屬卻指控3名醫師未在術後放置腦壓監測器

有沒有搞錯,你們家屬居然會比專業的醫師還懂醫療?!

aerocat 2012-04-01 11:31 PM

引用:
作者sonyman
看新聞是車禍受傷,昏迷指數4, 近乎植物人....為什麼不找肇事者賠,反而要硬敲醫生? 難怪的外科醫生都沒人要當,醫療糾紛一堆,稍不慎就千萬負債上身.


這個年輕人是騎機車自己撞樹木的,法律上樹木不能算肇事者,因為它站在那邊不會動,也不能出庭所以不能審判,如果是站錯位置要去找種下去的人。



引用:
作者super01
這個事件很奇怪 印象裡當年 邱小妹 人球事件
救護車載著 沒有醫院要收 被踢來踢去 延誤急救時間
後來終於有醫院收了 結果醫生被判3000萬 這種結果這樣對嗎?
應該是去告當初拒收的那些醫院才對吧
這樣的結果更加鼓勵 醫院裝死不收人
衛生署的官員 別裝死 快出來面對
還是說現在衛生署只是負責收健保費而已?


這位醫師盡力救過邱小妹,但也因為A健保被判刑,最後給緩刑,我要說什麼好呢?
只能說人有好幾個面向,刑不上大夫,A健保的只要認罪還錢,頂多就是罰去義診沒幾個被關的,法官工友A證人出席費也是緩刑(因為態度良好又還錢),貪汙罪都可以緩刑了,乾脆貪汙無罪嘛何必浪費司法資源,大家說這樣好不好,這是題外話。
我個人的看法是,昏迷指數4的人送進醫院,有幾個人能夠活跳跳出來,
醫好沒事,醫不好醫生養到死,法院把醫生當作神仙嗎,那醫療費要不要也收3000萬呢,
畢竟下輩子算醫生給的吧。
昏迷指數4的人,有85%沒死也是植物人,統計資料可以去google一下,看我有沒有講的太誇張,如果這樣子按比例原則,醫生應該也只需要負擔15%的責任吧,難道再開第二次刀就保證醫的好嗎?
搞不好第一次不要醫好反而沒事,這種情形再下去是雙輸,以後大家自求多福。

vircgd 2012-04-01 11:32 PM

1個附加檔案
  所謂的醫術呀......

Adsmt 2012-04-01 11:44 PM

外行判內行,只能說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unbelief:

法官把醫生當上帝,到手病患沒救活就算過失,那法官你去當醫生,換我來當法官好了。 :tu:

abo5738 2012-04-01 11:59 PM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引用:
作者palmdeve
之前看報導..有潛在爭議的醫師科別學生愈來愈少..
大家都不想惹麻煩..

現在在看到這則新聞..
訂定賠償上限...那還是要賠
不曉得醫生有沒有選擇病人的權利
不然 救活應該的,救不活要你命
那誰還要救??

醫生愈來愈少(內,外...等)
醫療糾紛愈來愈多....每個醫生都求自保的情況下

以後~大家自求多福吧

-------------------------------------------------------------------
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收治邱小妹的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被家屬具狀求償一事,最近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深入了解後,認為3000多萬元的賠償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則,建議設置醫事專業法庭、擴大專家出庭作證,並研訂合理賠償金額,以免醫病雙方兩敗俱傷。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表示,法院接到這類醫療糾紛後,通常會請衛生署醫審會提出鑑定報告,醫審會再請不同醫師針對特定個...

從另一面向思考
賠償金 也有部分醫生建議 以後立法最多只賠2百萬就好
那樣相對就對 廣大的病人權利就好了 原來台灣一條人命 在醫生眼中 只值200萬

話說回來 有所謂官官相護 這案件裡 一堆醫師看賠那麼多 就幫那醫師講話
會不會 所謂的醫界 官官相護之嫌?
以上個人觀點 廳不爽的也別砲我 多謝

Elros 2012-04-02 12:04 AM

引用:
作者pc
其他的報導中有提到:
>>家屬卻指控3名醫師未在術後放置腦壓監測器

有沒有搞錯,你們家屬居然會比專業的醫師還懂醫療?!

ICP健保不給付需自費 放一次各醫院的行情是20k-30k

健保不給付的原因是這東西對術後改善的效用不明

有新聞說醫審會的鑑定結果是醫院有疏失
這點我記得這是有誤的
第一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第二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但有醫療不足
(醫院及醫師有放置ICP的技術跟能力卻無放置)

Adsmt 2012-04-02 12:07 AM

引用:
作者abo5738
從另一面向思考
賠償金 也有部分醫生建議 以後立法最多只賠2百萬就好
那樣相對就對 廣大的病人權利就好了 原來台灣一條人命 在醫生眼中 只值200萬

話說回來 有所謂官官相護 這案件裡 一堆醫師看賠那麼多 就幫那醫師講話
會不會 所謂的醫界 官官相護之嫌?
以上個人觀點 廳不爽的也別砲我 多謝

等到你生大病沒醫生醫,或只能跑到國外花大錢醫病,看你要承認你的命只有兩百萬,還是放給他死。 :unbelief:

qazplm1234 2012-04-02 12:08 AM

四不像的"白色巨塔"...

xxxxxxtsai 2012-04-02 12:12 AM

引用:
作者Adsmt
外行判內行,只能說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unbelief:

法官把醫生當上帝,到手病患沒救活就算過失,那法官你去當醫生,換我來當法官好了。 :tu:


法官哦.....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eduso09 2012-04-02 12:15 AM

引用:
作者Elros
ICP健保不給付需自費 放一次各醫院的行情是20k-30k

健保不給付的原因是這東西對術後改善的效用不明

有新聞說醫審會的鑑定結果是醫院有疏失
這點我記得這是有誤的
第一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第二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但有醫療不足
(醫院及醫師有放置ICP的技術跟能力卻無放置)

家屬因該有人指點巴......
看新聞 有去採訪一位醫師 說這個不一定要放
放了或許會導致血栓 等等其他併發症 導致更嚴重 不知道是不是像他所說的這樣
這樣以後 會不會導致類似的病因 不需要放 醫生為了求自保 而放?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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