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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2012-03-27 12:44 AM

有這麼誇張 , 以一個成年人來說 國中生 這麼小一隻。就算一vs四 我想都 很 easy吧 。

打架用關節技 很好用~~~~~~~~~~ 大力給扭下去 對方戰力一下子就沒了。



而且 還很好接回來(所以對方會很痛,但是不會死啦)

。打完快閃。什麼責任都不用付。

不過 關節技 團戰時不好用,因為動作還沒結束,可能就被另一個人偷打了。


腳尖 用力 踢對方肚子 攻擊力也滿高的。可以試試

不過 還是棍子等最好用 有武器一點要拿

只要不攻擊要害。都可以全力k下去ok啦~~~~~~~~

打架最高指導原則

千萬不能讓對方"死",但是一定要讓對方"痛死"

氣勢很重要

==============================

我從小二 打到 國二~~~~~~~~~~~~ 國三好像就沒打了吧。

沒辦法 誰叫我自以為是正義的使者呢~~~~~~~

愛幫人出頭的下場。就是 讓自已變成 別人的目標~~~

u8526425 2012-03-27 12:47 AM

引用:
作者f3346
除非是像麻辣教師裡面的那種學生,不然一般國中小屁孩還備案上法院反而惹自己麻煩 :jolin:

可能性1 :
學生群呼朋引伴上門二度挑戰
或暗著來四處要埋伏你

可能性2 :
家長背景硬, 又亂寵小孩, 一句一群大人圍打小孩你就百口莫辯
若沒任何人證物證可茲證明整件事的是非曲折
你光是聽小屁孩滿口胡言就夠受了

現在真的不流行單挑
然後兩邊打完屁股拍拍回家吃飯

當然你要賭他不想找 或找不到人也可以啦

f3346 2012-03-27 12:50 AM

引用:
作者厝漢
有這麼誇張 , 以一個成年人來說 國中生 這麼小一隻。就算一vs四 我想都 很 easy吧 。

打架用關節技 很好用~~~~~~~~~~ 大力給扭下去 對方戰力一下子就沒了。

而且 還很好接回來(所以對方會很痛,但是不會死啦)

。打完快閃。什麼責任都不用付。


這年代的國中生發育很好喔...
以我那十多年前班上大尾的漢草來看,壯年男性主任老師都不見得敢動他們 :jolin:

我這麼說好了,身高不到170可以單手揪著至少5x公斤的男同學領子抬去撞牆喔 :think:

vircgd 2012-03-27 12:56 AM

引用:
作者厝漢
有這麼誇張 , 以一個成年人來說 國中生 這麼小一隻。就算一vs四 我想都 很 easy吧 。

  我有時候會去以前讀的國中逛,常常看到180~190的學弟咧!

Earstorm-2 2012-03-27 06:44 AM

我盡力不讓頭臉, 肚子等地方被打到, 有機會才打出去那麼一兩下.

當然, 如果真的是打出火氣來不顧後果的那種, 當下我就會拖住他們了.

成年人的世界就不太能動手了啊, 是更好了? 還是文明的流氓?

weirock 2012-03-27 08:25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國中生搞惡作劇, 被發現還大小聲圍過來, 然後就.. 嗯, 那樣.

跟我一起吃飯的四個朋友衝出來就差不多結束了, 不然我居於下風~

真的有打到的, 大概只有一個, 還不是主謀, 是跟著玩鬧的小咖..

沒人受什麼大傷害(又沒武器), 彼此都是瘀青之類的.


國中生啊...

聚在一起就容易發生這類事情...

一個、兩個的話反而什麼事也不太敢做...

renemilktea 2012-03-27 08:43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國中生啊...

聚在一起就容易發生這類事情...

一個、兩個的話反而什麼事也不太敢做...


正解...一個是卒仔 二個就有伴 三個變戰隊 四個以上就勇者鬥惡龍了(戰士勇者魔導僧侶)

歐巴馬 2012-03-27 08:45 AM

猛虎難敵猴群,除非你會格鬥術,幾秒內就讓敵人喪失戰鬥能力,其它的小屁孩看情勢不對,就會落荒而逃;不過只怕出手重了,把小屁孩打殘,那就賠不完。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2032700160.html
檢警不滿「查到哪裡 才說到哪裡」 行竊殺人又辱屍 惡少重判15年

2012-03-27 01:22 中國時報 【李忠一/宜蘭報導】

就讀國二的十五歲胡姓少年,潛入住宅行竊驚動女屋主,以衣物、棉被將她悶死;檢方偵辦時更爆出少年殺害較他年長四十歲的女屋主後,竟性侵屍體達十分鐘之久,卻辯稱自首希望獲減刑。宜蘭地院少年法庭昨依殺人、汙辱屍體等罪,將他合併重判十五年徒刑。

 父母離異的胡姓少年,依父生活轉學宜蘭,因犯下兩起竊盜案,被裁定保護管束安置某中途之家,去年二月廿日凌晨他偷走腳踏車找尋民家行竊,他發現六旬張婦家中的氣窗未關,伸手開窗進屋行竊。

 胡嫌在二樓偷走五千元等財物,但在張婦房內搜刮時,誤踢電腦桌腳發出聲響,躺在床上的張婦轉身床邊,胡嫌以為她驚醒,遂以外套與張婦蓋的棉被壓她的頭部,直到張婦不再掙扎窒息身亡。胡姓少年再褪去張婦衣物性侵屍體十分鐘。

 翌晨胡嫌再行竊失風,被人記下紅髮特徵,警方循線逮捕。檢警曾認張婦衣衫不整,是胡嫌營造殺人性侵假象,他也否認性侵;直到罪證攤在眼前,他才坦承,檢警不滿他是「查到哪裡,才說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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