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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法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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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法律奇怪的地方
明明是"青少年****易防治法" 但即使雙方都是成年人也是犯法的! 另外,從新聞報導中看來, 往往警方也散佈了具有****易性暗示之類的文字, 或者在聊天過程中,警方必定也提供****易條件, 否則怎麼約的到人,為何警方就不算犯法? 如果今天我看到警方的留言, 只是很好奇對方是什麼樣的人, 於是答應見面,莫名其妙就被抓了, 這算什麼? 這法律還提供了不肖警察許多機會, 例如前陣子的擄妓勒贖, 也有報導說警察**玩了就亮出證件不付錢, 這不是應證了"警察是有牌流氓"的說法嗎? |
引用:
是啊!!條子就是要陰你,怎樣啊?? |
引用:
就算雙方都是成年, **妓在台灣也是不合法的吧. 不知道台灣的 警察是怎麼樣抓人的. 任何人有金錢或是禮物上的往來在一般的 情況之下是不犯法的. 我看美國警察都是在一方提出發生性行為 的要求後才衝出來抓人的(電視上看的啦..呵呵). 不過社會是黑暗 的, 我想是有一些壞警察的, 但好警察也是有的.其實好警察真的難 當. 如果說警察抓到了一個敗壞國家幼苗的變態, 卻因為提供了 交易條件而不能讓這個變態受到法律的制裁. 是一件很惋惜的事的. 那做臥底的也不要混了. 不過hsinyic的話也是有理的, 只是作法要 拿捏的準就是了. 在這件事情上...我是站在警察這一邊啦. 也許 警察救了這個女孩... |
~~誘捕是違法的~~
有引誘犯罪的行為,這樣做可能又違反憲法,其實可以申請大法官解釋~~ 我國法律的基本立法原則在於維護善良風俗與道德,這樣做有很大的爭議性,警察違法在先,引誘人民犯法~~ 這使我想起一部新片子,好像是李連杰演的,在未來世界電腦會掃描每個人的腦袋,只要發現有犯罪傾向,就逮捕入獄,這個做法與電影情節是否有異曲同工之妙~~:D |
引用:
不是李連杰,是湯姆克魯斯的"Minority Report",史匹婆導的那部 |
引用:
還好不是阿匹婆~~:D |
引用:
感謝指正~~ po玩幾天發覺說錯了 可是找不到這篇 怕誤導人家~~~ |
:o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不保障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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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不保障好人的 -----說的真是貼切,我是好人,確被埸商欺負---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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