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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2012-01-11 08:36 AM

引用:
作者solosbye
一開始不欺負人不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說到底不管在哪哩,原加害者的父母都是那個鳥樣 :D :D :D


同感... :think:

凌渡宇 2012-01-11 09:41 AM

只要不闖紅燈
不管闖紅燈是死刑 鞭刑 宮刑
都不用怕

電子庫房 2012-01-11 10:54 AM

引用:
作者十年練劍
轉貼:

竹聯幫幫主之子, 黃金寶在美出獄難

【世界日報╱記者楊青洛杉磯報導】 2010.11.08 08:43 pm

2000年5月25日,洛杉磯初夏的陽光已開始讓人感覺有點燥熱。
12天前剛剛慶祝15歲生日的黃金寶,還沉浸在生日祝福和接到大批禮物的興奮當中。午後放學不久就接到朋友求援,說在羅蘭岡一家麥當勞與人發生衝突,希望他馬上前往支援。

根據警方...


這在台灣很快就放出來了吧…………還好發生在美國………..自己強出頭…….能怪誰呢?

魚骨頭 2012-01-11 11:09 AM

引用:
作者ZhiHao_Chung
美國很恐佈 只有十四歲的在學小孩就懂得持刀殺人了
無論最後判决如果 都不免令人擔心這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有問題


換個方式說

A沒事去打B的頭幹嗎

這叫活該吧

今天換做我有這勇氣

早就桶下去 :like:

iDemon.2 2012-01-11 11:24 AM

引用:
作者ZhiHao_Chung
美國很恐佈 只有十四歲的在學小孩就懂得持刀殺人了
無論最後判决如果 都不免令人擔心這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有問題



沒有問題、當無人可以救助的時候
還不允許自己救自己嗎

如果教育是讓小孩變成完全不懂反抗的人
我寧可不要

隨風飄泊的豬 2012-01-11 11:37 AM

引用:
作者ZhiHao_Chung
美國很恐佈 只有十四歲的在學小孩就懂得持刀殺人了
無論最後判决如果 都不免令人擔心這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有問題


在生死面前無所謂道德

厝漢 2012-01-11 12:33 PM

引用:
作者K8939
這樣不算防衛過當嗎?
在台灣這樣會不會被判有罪?



就是因為 這個 爛法條,讓一些人渣欺負人 被反擊後,還可以互告傷害。

我是覺的判的好,敢欺負人就要有被人殺掉的覺悟。看那些人渣還敢不敢。

我倒覺的 殺的好~~~~~~~

如果 台灣 也這樣的話,那人渣 肯定少超多

引用:
作者十年練劍
轉貼:

竹聯幫幫主之子, 黃金寶在美出獄難

【世界日報╱記者楊青洛杉磯報導】 2010.11.08 08:43 pm

2000年5月25日,洛杉磯初夏的陽光已開始讓人感覺有點燥熱。
12天前剛剛慶祝15歲生日的黃金寶,還沉浸在生日祝福和接到大批禮物的興奮當中。午後放學不久就接到朋友求援,說在羅蘭岡一家麥當勞與人發生衝突,希望他馬上前往支援。

黃金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帶著自己衣櫥中珍藏的兩把槍,那是不久前剛從亞凱迪亞(Acadia)一個同是台灣來的「大朋友」那裡得來的「禮物」,平常只能躲在家中偷偷把玩,這次能為幫助朋友派上用場,少年黃金寶說不出地興奮。

朋友群架 提槍趕去相助
火速達到餐廳時,一群華裔、越裔和西語裔青少年已是一片混戰,有人拿刀、有人揮拳,有人抄起椅子,有的已嚇得趴在地上。血氣方剛的黃金寶見狀,朝天就開了幾槍。槍聲落處,大批警察已趕到現場。

根據警方...



最好 關一輩子 都不要放出來 ,在秋嘛。有槍了不起!!!!

s953812 2012-01-11 12:46 PM

引用:
作者Pablochu
如果受霸凌者能逃跑,卻選擇持刀和霸凌者對抗,應該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持武器對抗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方式之一,這樣也要負刑責?

應該是如果罷凌者逃跑,受罷凌者持刀追殺,要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這樣才合理
當然,法律是不講道理的 :think:

drasil 2012-01-11 01:03 PM

引用:
作者s953812
持武器對抗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方式之一,這樣也要負刑責?

應該是如果罷凌者逃跑,受罷凌者持刀追殺,要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這樣才合理
當然,法律是不講道理的 :think:

這種事要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吧。

當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又無法逃避的時候,當然可以使用一切有效手段拼命反抗,如果只是口角或是鬥毆,能夠脫離現場的話,把對方幹掉似乎是沒有必要的。

美國的那個法案通過後也是引起了一陣爭議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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