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哇 勞動部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54345)

lu2 2012-01-03 02:19 AM

引用:
作者pompom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efbdc6b:1538&theme=&layout=

第一名 從缺 :jolin:

不知道部長 有沒有從缺 :D

二,三名 圖勒 :stupefy:
勞動部意象LOGO 這樣也行 :think:

大概是"正經"的作品只有這兩個吧
其他都是"來亂的"居多......
向來只有第一名從缺,有看過第三名從缺的嗎?:laugh:

話說回來,第三名也是倒打一耙
擺明了在諷刺勞資就是M型的兩端嘛......:think:

瀟湘夜雨 2012-01-03 09:04 AM

引用:
作者lfs3896147
10月失業率  4.30%
9月平均薪資  43,304元
9月經常性薪資  37,013元
9月非經常性薪資  6,291元
9月平均工時  179.0小時
:laugh: :laugh: :laugh: :tu: :tu:


公務員 :cool:

失業率 0%
平均薪資 6萬3,167元(95年的資料)
平均工時 約168小時(實際工時很少)

虎斑貓 2012-01-03 09:08 AM

引用:
作者lu2
話說回來,第三名也是倒打一耙
擺明了在諷刺勞資就是M型的兩端嘛......:think:





我看的感覺是:勞資互相掐對方的脖子... :p

titan200711 2012-01-03 09:13 AM

不知道如果雇主任意苛扣薪水
直接上法院按鈴申告"侵占罪"
有沒有用?

我覺得搞不好比這個"協調會"有用
反正 員工被凹 他只負責河蟹掉

雇主也抱著 反正姑且一試
沒講話 我就賺到

qatony 2012-01-03 09:38 AM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剛開幕就有大咖可以接了~~

加油~~~

http://tw.news.yahoo.com/%E7%8E%8B%...-105800809.html


人家只是燒點東西給王董...

虎斑貓 2012-01-03 09:43 AM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不知道如果雇主任意苛扣薪水
直接上法院按鈴申告"侵占罪"
有沒有用?

我覺得搞不好比這個"協調會"有用
反正 員工被凹 他只負責河蟹掉

雇主也抱著 反正姑且一試
沒講話 我就賺到


刑法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就算官司打贏,法官:依法重判雇主罰金1000元... :flash:

weirock 2012-01-03 09:51 AM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剛開幕就有大咖可以接了~~

加油~~~

http://tw.news.yahoo.com/%E7%8E%8B%...-105800809.html


報導的不是很正確~

管路「還在」汰換中~

印像中這次中央介入後~要台塑全面管路汰換(避免停廠的交換條件)

以分區方式進行~所以可能要2年以上才換的完~

我們縣長除了用基金會收錢外~

就只會出來作作秀~

法規? 那是縣府用來騙人用的~ :unbelief:

P&W 2012-01-03 09:52 AM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不知道如果雇主任意苛扣薪水
直接上法院按鈴申告"侵占罪"
有沒有用?

我覺得搞不好比這個"協調會"有用
反正 員工被凹 他只負責河蟹掉

雇主也抱著 反正姑且一試
沒講話 我就賺到


確實是侵佔,問題是勞委會不會幫你去告,你得自己跑法院,另外刑事罰金外,民事方面還是可以求償,從你的薪水到為了官司所花的錢,甚至於被開除後到判決下來,所應支付的薪水,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跟懲罰性賠償,當然錢會不會下來,有多少錢就難說了∼

尤典汴太 2012-01-03 10:01 AM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剛開幕就有大咖可以接了~~

加油~~~

http://tw.news.yahoo.com/%E7%8E%8B%...-105800809.html

新年第一燒.....這算是越燒越旺嗎? :jolin:

勞動部. :confused:
換湯不換藥..... :jolin:

kmars 2012-01-03 10:08 AM

與其成立部會!還不如將勞基法法條修法加上刑度吧!

勞基法只有法條沒有刑度有什麼用?有什麼嚇阻力?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0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