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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chen 2011-12-30 07:56 AM

引用:
作者godel_chen
婦人固然錯在看都不往後看就任意變換切入車道,

但是明顯行車紀錄器可以知道汽車駕駛人有看到機車
切入趨勢及相當貼近, 而沒有煞車或者按喇叭警告,
也有疏失. "可注意而未注意".

退一步講, 台灣都市的交通太密集擁擠, 汽機車駕駛都
必須在幾公分的間隙穿越. 如果大小車都不相讓, 就是
互撞.

婦人講的也沒錯-是汽車撞她.

汽車不是高速行進, 婦人突然衝進來, 來不及反應煞車.

不過機車這樣慢慢切進來不顧後方, 想必很多汽車車主
會很不爽被擋下來.

只能講是人口密集國家的交通難題. 還有就是希望原
車主可不要一直堅持, "是妳過來讓我撞的...", 這樣
也很不好啊!!


過失:應注意而不注意(應不是用在這裡的)
應是說,行車之人已遵照交通規則行車,如此他人若不為反此規則
其不能加罪他人身上~
應注意,是表示,駕駛能注意,忽然過來,誰能注意...呢?
那婆婆 忽然過來,駕駛閃朵,撞到對向車道來車,那算誰的.....
套 你用的應注意而不注意,是對門來車的錯!! :hungry:

forumuse 2011-12-30 07:59 AM

這樣子上法院,汽車駕駛會有責任嗎?
有些阿伯跟阿嬸的用路習慣真的是........
雖然速度不快,可是馬路當自家客廳隨便走
小弟騎機車就遇到很多
最常遇到的就是紅燈左轉、停在馬路上講手機、大白天躲天橋陰影處
騎在2個車道中間、不打方向燈就往右方急彎

萬博 2011-12-30 08:05 AM

引用:
作者alberchen
過失:應注意而不注意(應不是用在這裡的)
應是說,行車之人已遵照交通規則行車,如此他人若不為反此規則
其不能加罪他人身上~
應注意,是表示,駕駛能注意,忽然過來,誰能注意...呢?
那婆婆 忽然過來,駕駛閃朵,撞到對向車道來車,那算誰的.....
套 你用的應注意而不注意,是對門來車的錯!! :hungry:

等你撞了人上了法院
就會知道不管你的解釋多合情合理
還是改變不了你是小民的事實
判案的是法官, 他說了算 :think:
敗了可以上訴, 但還是改變不了你是小民的事實
而且上訴還是法官在判案, 不是你這死小民 :think:

+新同學+ 2011-12-30 08:07 AM

引用:
作者forumuse
這樣子上法院,汽車駕駛會有責任嗎?
有些阿伯跟阿嬸的用路習慣真的是........
雖然速度不快,可是馬路當自家客廳隨便走
小弟騎機車就遇到很多
最常遇到的就是紅燈左轉、停在馬路上講手機、大白天躲天橋陰影處
騎在2個車道中間、不打方向燈就往右方急彎


請效法周處除三害 :think:

qatony 2011-12-30 08:14 AM

引用:
作者萬博
等你撞了人上了法院
就會知道不管你的解釋多合情合理
還是改變不了你是小民的事實
判案的是法官, 他說了算 :think:
敗了可以上訴, 但還是改變不了你是小民的事實
而且上訴還是法官在判案, 不是你這死小民 :think:


嘴巴真X,我已經按下檢舉了... :unbelief:

xxxxxxtsai 2011-12-30 08:25 AM

女人 老人 老女人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萬博 2011-12-30 08:39 AM

引用:
作者qatony
嘴巴真X,我已經按下檢舉了... :unbelief:

檢舉我有小用, 有種去跟法院對槓試看看 :mad:

BMG 2011-12-30 09:11 AM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女人 老人 老女人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真的很多馬路三寶都這樣騎車
明明旁邊有車
汽車駕駛也按喇叭警告
還是硬往汽車前方切

mount 2011-12-30 09:12 AM

引用:
作者莫名一言
行車紀錄器戳破馬路三寶說謊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Q0uAacGLYc)
如果該路段沒有監視器或故障
就有理說不清了 :ase
只能說還好有行車紀錄器
戳破馬路三寶王的謊言 :o

現在車上行車紀錄器如果壞了, 我就像光著身體出門一樣~ :D

godel_chen 2011-12-30 09:26 AM

引用:
作者iDemon.2
我覺得應該是有機會100%

切入到被撞的時間非常的短
而且車主車速非常的慢、也沒有加速
反而是歐巴桑切換車道沒有注意後方、到車前馬上減速

車主即使注意到機車也很難避免


這樣解釋好了. 如果有一個老女人一直對你吼-你有種殺死我啊!
然後你一刀砍死了那個女人, 法官要不要判你殺人罪??

可是是那個濫女人先激我的啊! 任何男生都很難吞的下這口氣.

這不改變你殺人的事實, 頂多只能說你情由可原.

退100步想, 如果今天是戰車慢慢的偏過來, 我相信原車主
一定來得及煞車.

車主多少抱著有理不饒人的想法. 如果機車繼續切進來, 反正
是妳來被我撞, 我在主幹道上走的好好的, 是妳錯. 所以並沒有
減速讓龜速摩托車先過.

駕駛的視線範圍是大於行車紀錄器的.

因為有類似經驗, 如果上法庭, 雙方都累之外, 汽車駕駛會發覺
事情跟他想的不一樣. 法官會開導他的...

如果是我可能就煞慢下來給婆婆一個大大長長的叭, 然後@#$@#.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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