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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車闖紅燈遭撞飛 汽車駕駛也有罪?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7029)

finalhope2010 2011-10-26 11:28 PM

駕駛或騎士本身在路上真的要很專心的應付路況。

除了保護自己也可以避免傷害到別人,

影片的那個騎士只說他太"靠勢"了,也不想想自己是肉包鐵,要是真的怎樣也別想R.I.P.了

fakeman 2011-10-27 12:52 AM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駕駛或騎士本身在路上真的要很專心的應付路況。

除了保護自己也可以避免傷害到別人,

影片的那個騎士只說他太"靠勢"了,也不想想自己是肉包鐵,要是真的怎樣也別想R.I.P.了

汽車玻璃都撞碎了,機車騎士沒死也去掉半條命了.

rexchang 2011-10-27 01:11 AM

開車在路上, 很會與遇到一些機車會想跟它說 ..... 去找別人:mad: !

看來連後方都要裝行車記錄器, 免得閃了前後方被撞,


訂閱, 是否有可以更新結果?

其實這情況, 我想我看到也不會煞車, 因為會想它會騎到路中停等一下,
而不是直接衝過來, 畢竟紅燈停綠燈行是常識與常規, 誰知道會遇到不
怕死的人.....

那以後豈不綠燈了, 也要看到紅燈那邊的車都停下來才敢動, 也只能用
龜速過路口這段, 還是要防白目急著赴.... 約的人.

:jolin: 或者以後紅燈行會比較好吧.... 反正出事都有責! :stupefy:

supermaxfight 2011-10-27 01:15 AM

很明顯的該機車騎士以為汽車會讓他...
結果就...

CMC503T 2011-10-27 01:37 AM

去年5月,我在秀朗橋右轉新店中正路時被逆向行駛的機車撞上。
行車紀錄器上記載我有停下來且完全靜止,但初審法官說了"對方受傷了!"
判過失傷害三個月,目前上訴中。

david_lin 2011-10-27 02:11 AM

引用:
作者Tatebayashi
撞到就是有罪沒撞到就是沒罪...法官應該是這樣認定吧 :laugh: :laugh:


不是的,交通法規有一條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家不要以為沒違規就是對的

finalhope2010 2011-10-27 02:14 AM

引用:
作者david_lin
不是的,交通法規有一條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家不要以為沒違規就是對的


說好的路權呢?

allenroy0414 2011-10-27 02:53 AM

引用:
作者rexchang
開車在路上, 很會與遇到一些機車會想跟它說 ..... 去找別人:mad: !

看來連後方都要裝行車記錄器, 免得閃了前後方被撞,


訂閱, 是否有可以更新結果?

其實這情況, 我想我看到也不會煞車, 因為會想它會騎到路中停等一下,
而不是直接衝過來, 畢竟紅燈停綠燈行是常識與常規, 誰知道會遇到不
怕死的人.....

那以後豈不綠燈了, 也要看到紅燈那邊的車都停下來才敢動, 也只能用
龜速過路口這段, 還是要防白目急著赴.... 約的人.

:jolin: 或者以後紅燈行會比較好吧.... 反正出事都有責! :stupefy:


你說對了!! 在無燈號的十字路口 通過本來就該減速再通過
紅綠燈是管制號誌 只是增加路口管制
簡單來說就是基本的規矩不變 再多增加號誌來加強管制
在無燈號十字路口 會減慢觀察 那在綠燈的十字路口 加速通過 就不合邏輯了
本來通過十字路口就是該減速 不管他有沒有燈號
有燈號指是多了準備停止和停止的警示以及可以通行 並沒有綠燈就是加速通行的指示
所以遇到黃 紅燈 就是要停下 綠燈就是比照無燈號時 所以十字路口沒減速
是得負點責任的

我目前在屏東就是這樣這裡的交通實在很可怕= =
就算綠燈了 也會減速確認沒車 或是停下等車都停了
不管是誰對誰錯 撞到就是麻煩事 甘願慢一點也不要搶快ㄒㄒ

rexchang 2011-10-27 02:58 AM

引用:
不是的,交通法規有一條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家不要以為沒違規就是對的


怎樣的程度叫 "注意到了"? 看 CMC503T 的狀況來說,
油門放掉? 輕踩煞車? 往左往右閃? 緊急煞停? 停再巴庫?

:jolin: 看來, 如果沒有緊急飛起來的本事, 即使眾人接停我獨行的情況,
還是防不了白目 & 急著赴約的人.

參考案例 [腦殘]保險詐欺失敗/車禍案例..Orz

看到 "應注意而未注意", 想到的是 "不該闖紅燈而闖紅燈". 開著車, 最主要的當然是自身及
這一車乘客的安全; 其它人的的安全應請各自注意, 更不該把自身的安全寄託在別人身上!
那警察沒有全力取締違規的人, 算不算瀆職?

或許因為這樣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判例, 才會讓 XX 車乾脆巴庫再來一次較省事!

allenroy0414 2011-10-27 03:04 AM

補充這也是為什麼之前 對紅綠燈秒數的新聞 所在談的議題
加速搶過綠燈 路口撞況多

大部分的人都忘了 交通規則是說 十字路口須減速慢行 地上也都有大大的慢字
可是看到綠燈 又還有秒數的話 大部分的人都是加快油門
(只有行人是快速通過)

當十字路口 你慢慢通行 速度已經慢了還被闖紅燈的撞上 來不急反應
才能說有注意卻無法反應
加速通過 被撞上確實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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