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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帶火箭砲擊總統府? 網友嘴砲竟遭警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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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嘴炮,本來就該有個限度
不能因為是網路,就毫無限制的炮來炮去 |
引用:
神學士會宅配火箭砲給該名大學生 |
他搞錯年代了
如果是2000下半年~2008上半年這樣講 檢調機關絕對會保障他的「言論自由」,就算是現役軍人也沒事喔~~ :think: 可惜今年是.....2011 :think: |
腦殘嘴賤無藥醫..........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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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這樣會被抓去作業雞嗎? :stupefy: |
警察的職責就是要送啦
要不要起訴是檢查官的事 有沒有罪是法官在判 不送法院,是不是吃案? :unbelief: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就是因為是網路,而且匿名,讓很多人在言論尺度上失去戒心。 輕則民事賠償,一字萬金。 重則刑事纏身,不管之後有罪無罪,光是被檢警調查、跑法院的過程,就讓人又驚又煩。 |
引用:
你確定?那位賴注醒不就被收押後來判六個月確定,不過繳罰金十六萬兩千元就不用坐牢 |
好奇中
如果我貼的是"蛋洗中痛戶"或是"到中痛戶嗆聲"的話 也會被約談移送法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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