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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2011-09-03 09:53 PM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實際上董仔也有自己的勞基法 , 而且更勝於政府的勞基法.... :D



這種董仔看多了

只是騙騙老實人可以、真的搞到法院還是吃虧的多

geminiprince 2011-09-03 09:57 PM

引用:
作者iDemon
這種董仔看多了

只是騙騙老實人可以、真的搞到法院還是吃虧的多


問題就是勞工敢搞董仔的人少 , 被董仔惡整的勞工則多到天上繁星... :cry:

地方政府勞工局簡直就跟董仔們養的狗沒兩樣 , 勞工有問題 , 找董仔來要你們自己私下解決...

z29112027 2011-09-04 12:55 AM

引用:
作者iDemon
沒有寫就去翻勞基法、以勞基法為主

任何工作契約條件劣於勞基法規定者一律無效



感謝iDemon兄提供資訊,多學一招,以後才不會被資方牽著鼻子走,請教iDemon兄,不知道那有勞基法法規可供觀看 :ase 。

秋風之刀 2011-09-04 03:52 AM

引用:
作者skyairqq
台灣是全球諾貝爾獎鬼島

已升級為惡魔島跟彼岸島了 :laugh:

iDemon 2011-09-04 05:20 AM

引用:
作者z29112027
感謝iDemon兄提供資訊,多學一招,以後才不會被資方牽著鼻子走,請教iDemon兄,不知道那有勞基法法規可供觀看 :ase 。



用google搜尋,應該就可以查到

不過最好找有實務經驗的人員詢問法規的真正義意
勞基法的基本精神是在站在保障勞工的立場編寫
所以絕大部份法規強調的是勞工的利益、而非雇主的利益

如果雇主借口說:「因配合勞基法、所以雇員應做更多的工作」
那 100% 都是鬼扯蛋

但還是有很多不入流雇主這樣搞、胡亂解釋勞基法 :jolin:
反正真正懂得鑽漏洞的、反而是少數


另外申訴是有技巧的、最好直接去找勞檢所的上級單位申訴(可發黑函)
上級單位文發下來,這樣勞檢所一定就得處理、打報告回文給個上級單位
安檢員私底下怕事搓掉的可能性就比較低
一次不滿意、還可以申訴第二次,多發幾次安檢員也會被上級逼到受不了
通常會選擇開罰雇主了事

如果高雄市的話、看看能不能找花媽投訴
因為她以前幹過勞委會主委,現在幹市長了、對這方面比較重視
聽說現在外面巡視、只要看到工地有人沒戴安全帽
就會馬上打電話給相關單位的主管來處理 :laugh: (有夠衰)

iDemon 2011-09-04 05:23 AM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問題就是勞工敢搞董仔的人少 , 被董仔惡整的勞工則多到天上繁星... :cry:

地方政府勞工局簡直就跟董仔們養的狗沒兩樣 , 勞工有問題 , 找董仔來要你們自己私下解決...


國中、高中就應該多開一些法律基本實務的相關課程
不然所謂法治根本是講假的

liarking 2011-09-04 06:34 AM

某某人的官位比勞工的肚子還重要! 時間一久很多人都忘了吧.

>>>台灣的私法就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恐龍:我的私法會轉彎,正義是什麼那個能吃嗎???

sp004697 2011-09-04 07:27 AM

版上有不少人是從事勞安相關工作
我也是,如果有相關勞工法規需要問的話
也可以PM給我

樓上有提到勞工相關法規
可上IOSH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或是相關行政院勞委會去查詢相關法規

個人想法
1.開版所提工作未滿一年需要賠2.7萬元的職訓費用
應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雇主實際上有花費相關費用去訓練該名員工
並且留存上課照片,簽名等資料

2.職災的認定應以醫師開站的証明為主(病歷表上應確實註明,因該職業所引的該名員工傷害)

3.我記得高捷外勞暴動時花媽身為勞委會主委,說了一句很不應該的話,所以我不爽她到現在

跳海人 2011-09-04 07:28 AM

有工作期間要求及違約金的勞動契約,不要簽!不要簽!不要簽!


這種事情真的上了法院,對人民來說,常會以民法契約來看,因為有標示明確金額的賠償金,只要不是太誇張。且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結果常是員工吃敗訴

熟民法的法官及律師多如繁星,但真正懂勞基法的法官及律師卻是曲指可數,所以很多公司的法律顧問,在勞基法上提供給顧主的意見,常是和勞委會和勞工局的解釋是相反的

而要資方舉証這部份,是在沒進法院前,勞工局的協調時,才會是如此,仲裁或進了法院就不一定了


以這個新聞來看,清潔工似乎能主張的就在”職訓費”這個名目上,清潔員的職訓費真的需達2萬7?

supermaxfight 2011-09-04 07:31 AM

引用:
作者sp004697
版上有不少人是從事勞安相關工作
我也是,如果有相關勞工法規需要問的話
也可以PM給我

樓上有提到勞工相關法規
可上IOSH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或是相關行政院勞委會去查詢相關法規

個人想法
1.開版所提工作未滿一年需要賠2.7萬元的職訓費用
應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雇主實際上有花費相關費用去訓練該名員工
並且留存上課照片,簽名等資料

2.職災的認定應以醫師開站的証明為主(病歷表上應確實註明,因該職業所引的該名員工傷害)

3.我記得高捷外勞暴動時花媽身為勞委會主委,說了一句很不應該的話,所以我不爽她到現在

花媽說了啥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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