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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機器人的user 有些人心態也很幼稚
真無言 不要怪別人拿apple 說嘴了,自己重點都搞不清楚 自己喜歡被坳就去被坳吧,政府好心幫你,只是有點過頭,還被批 好心沒好報,就這樣 鬼島人民就是鬼島人民 |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0...6K3XS80F6.shtml
只有台灣有!蘋果同意App 7天鑑賞期 僅限台灣 App 7天鑑賞期話題又起!台北市政府昨(14)日表示,蘋果已同意修改App Store網站服務條款,即日起明確保障消費者購買App手機應用程式權益,消費者若不滿意可在7天內無條件退費,且僅限台灣地區,創下全球首例。 蘋果昨天也在網站上發佈公告,已在台灣App Store定型化契約中,新增7天內退費條款。即日起台灣iPhone、iPad消費者購買App後,7天內可無條件退費。由於這項7天鑑賞期的服務僅適用於台灣地區,因此創下蘋果公司在全球的首例。 但另一智慧型手機系統商Google,至今仍未回應。由於Google先前表示,付費應用程式已有15分鐘的鑑賞期,表明拒絕遵循台灣法律,同時也暫停台灣付費應用程式服務。因此北市府日前要求Google在14日前回覆是否重回台灣付費手機應用軟體市場,並修正服務條款,提供7天鑑賞期,但截至14日前,Google還未向市府提出說明。北市府將開會討論對策,不排除再對Google開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olleyes: :rolleyes: |
引用:
不知道台北市政府接下來會不會對pchome\軟體王\yahoo這些線上買軟體的公司也同樣處分 |
引用:
是啊,應該要比照辦理,這樣才對得起台灣的消費者 :D |
我要網路購買電影票, 看完後七天退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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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孤狗頂多不要鬼島這個破市場,搞的好像鬼島很珍貴一樣,真是笑死人∼ :laugh: |
引用:
+1 :flash: :flash: :flash: |
android軟體沒有像PC軟體有試用期限嗎?15分鐘鑑賞期也太短了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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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於日前蘋果Apple Store一款應用軟體「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遭民眾批評無法追蹤,難以退費。
軟體買了不能用,消費者要自己15分鐘內退掉 剛好那時網路不穩,或者懷疑自己操作錯誤,之後發現真的不能用.... 那是誰的問題?? 錢付了,怎麼退? APP上架要把關,不能完全推給消費者... 北市替消費者發聲,態度強硬 有人覺得管太多.... 不過看看我的荷包,我還是贊同北市的作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5/4/2v3do.html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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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堆一知半解的人
http://blackjack.blog.ithome.com.tw/post/110/119972 1. Google共有三道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15分鐘無條件退費、透過Google Checkout直接與開發者聯繫、透過 Android Market Support直接向Google要求退費協商。 2. 這樣的設計兼顧消費者以及45萬開發者雙方的權益。 3. Google首度針對北市府法規委員會對於消保法的解讀表示疑慮。 4. Google依原先決定:在與台灣當局對於法律解讀達成共識前,繼續暫停Android Market的付費軟體購買,免費軟體不受影響。 兩間公司的差異 Google: 軟體公司,於 smartphone 市場收入來源主要為**** 開發者繳交一次性費用,其後於 Market 上架不收取任何費用 15 分鐘無條件退費,永久性可協商退費 全球 policy 統一,可以跨區域購買 Apple: 硬體廠商,於 smartphone 市場主要收入來源為硬體販售 開發者於上架後販售商品抽取固定比例%金額 購買區域限定,原本 30 天有條件的退費 現改為有但書的 7 天無條件退費 我真的對「為什麼 Apple 可以 Google 不行」這句話很反感 兩間公司的獲利基礎完全不同,為什麼要做到一樣的事情? 我想反過來問,如果 Google 是不尊重消費者 那 Apple 有尊重開發者嗎?他不也是強迫開發者無條件接受他的要求? 有的人說,軟體商怕七天用完就退就開發更好得軟體啊 台灣人不是這樣,為了 5% 的害群之馬犧牲了 95% 的人權益 讓我提醒你一件事情,當初 Google 設定可無條件退費時間是一小時 是「有軟體廠商反應」用完即退的比例很高,才改為 15 分鐘 你我不是 Google 的人,不知道比例到底多少 但會影響到一間公司修改他的 policy,我想應該不可能太少 再者,你說台灣人不會這樣,退費比例比美國低 全世界使用 Google Market 的有上百個國家,今天針對台灣改變了政策 那其他退費率很高的國家跟進,會引發的效應屆時大家才會知道 坦白說,Apple 這一步我覺得是險棋,但如同我上面說得 獲利模式不同,招致的影響也不同,Apple 今天就是有了先天的優勢 搶到了時機,有本事不屌開發者 惡法亦法,北市府用有爭議的法條替消費者爭取權益,好 如果 Google 在台灣還是開放付費軟體,不修改政策,同時對北市府的要求不做任何理會 你說他蠻橫還有道理,今天他不同意條件,不賣了,或者是還在協商,有爭議的「付費產品」先停止販售 其他功能一切正常,請問不合理在哪裡?「為什麼 Apple 可以 Google 不行」,我覺得這才叫消費者的傲慢吧? 台灣硬起來,要幫台灣人抵抗外國人的不合理 今天 Yahoo 首頁頭條就是 Apple 要告 HTC 專利侵權,請問要不要幫一下台灣人抵制 Apple? 韓國常常搞台灣廠商,Apple 零件有七成是韓國來的,要不要幫一下台灣人的零件廠商? 我覺得擁護自己的東西 ok 啦,但這幾天這類文章的程度很像長期被壓抑打臉者見獵心喜的行為 大家都看在眼裡啦,理說不贏就「教徒」兩個大字壓下來,不需要爭相跳出來當小丑 Google 的 Market 只是個 App 銷售平臺,他本身並不擁有 App 上架後的銷售營利 他只是中介,然而 Apple 不是,他與開發商在 App 上架後,屬利益共享之夥伴關係 也就是說,修改 policy 為一萬年無條件退費 Google 也不痛不癢 但 Google 今天捍衛的是自己的價值觀 軟體開發或系統商他們很重視的是「使用者付費」 而硬體商常為了銷售,而犧牲軟體與系統開發 因為他都跟著硬體綁給你了 你能退 iTunes 嗎,想一想吧,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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