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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搞清楚病因前,
他已經在精神病院中餓死了..... |
社會可能需要這種人,職業是分發到刑場,把那些死刑犯千刀萬剮,割肉來吃。
一定要千刀,少一刀就要扣薪,多刀有加給。 :flash: |
引用:
要看情形,而且要看他所屬的國家關於死刑是怎麼定的?是否殺人就有判死刑的可能性? 還有該國刑事上殺人罪有哪些?該國怎麼定義過失殺人等等法律 還有,這個國家的憲法,如果憲法把人權相關的規條也放進去,那也要考慮進去 以下討論我寫的很白,怕有人看了覺得噁心,如果你顧慮到你聽到某些血腥畫面會想吐,請跳過 舉個例子 如果他是台灣人,假設他過去獲得人肉是殺人所得,那我國目前殺人是有可能判死刑 但如果不是,肉是從活人下割下來,而非殺人後割下來,那就要看他從活人割下來的肉,那個肉,是人家願意給的?還是不願意?願意給的話目前我想不出來有甚麼法可以罰(但不一定就無罪,我只是暫時想不到有甚麼法可以罰) 但後者是有可能判傷害罪,死刑的話可能性就很低了 當然我例子舉的都很簡單也很粗略,而且都是假設罪證確鑿,沒有證據找不到的問題 總之我要說的是,他的行為如果在台灣,台灣目前有死刑的情況下,那要先看他犯了那些法?有沒有犯了那些可以判死刑的罪?再講有沒有生存權 如果他的行為都不能用有死刑的罪去判,甚至他的行為沒有犯法的疑慮,那不用說一定有生存權 不是因為他非要吃活人肉才能活命這點來看他有沒有生存權 |
看到上面發的討論:「肉是從活人下割下來,而非殺人後割下來,那就要看他從活人割下來的肉,那個肉,是人家願意給的?還是不願意?願意給的話目前我想不出來有甚麼法可以罰」
我想他可能從小就需要立志當無痛割包的醫生,而且要開連鎖,這樣有賺又有拿。 :flash: |
引用:
有道理 :flash: :flash: :flash: 可是那也不一定非要當割包醫生 我覺得當整形醫生也有機會 :laugh: |
引用:
因為我剛剛突然想到大腸麵線,所以才想到*皮。 :ase 說到整型醫生,就讓我想到 Fight Club 裡,去醫院偷整形抽出來的人脂,拿來當肥皂的橋段,尤其是當那些愛美的顧客去買,還說肥皂很好用,聽起來就好笑。 :laugh: |
只覺得有點哲學甘泉的味道,如果溯本追源的話……
不過在現實中,通常用的是另外一套啦。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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