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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執法過當? 毒品前科犯中彈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27024)

豆子 2011-04-18 03:42 PM

引用:
作者小建
http://l.yimg.com/o/xp/ebc_news/20110418/10/3656834071.jpg



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11/04/18 09:57"

新北市凌晨傳出槍響,蘆洲派出所員警巡邏到中山路附近時,發現一名男子看到警察就跑,追向前喝令停止接受盤查,沒想到這名男子拔腿就跑,警方先是對空鳴槍,接著直接朝男子開槍,這名男子送醫後目前沒有生命危險!

蘆洲中山路上,警方拉起了一道長長的黃色封鎖線,因為這裡才剛傳出槍響,只是這次開槍的是警方。原來蘆洲派出所員警在凌晨3點多,在馬路上進行巡邏時 ,到一間網咖外的巡邏點簽到,當時一名男子一看見警方拔腿就跑,任憑警方怎麼叫,他都不停,結果警方先是對空鳴槍示警還是沒用,就直接從男子背後開槍。

這名男子在送醫之後,性命是保住了,而雖然警方事後確定這名男子曾經有過前科,但是在追逐的過程中也還沒確定,男子有犯罪事實警方為了要求男子停下腳步,就..

看民視新聞都要特別小心...
好比今天這則新聞,跟中廣或東森的新聞比對... 「還真剛好」民視「又」漏掉了東森新聞中黃色字體那一段! .


警執法過當? 毒品前科犯中彈 (民視 04/18 13:01)

新北市蘆洲警方,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一名賴姓男子看到警察拔腿就跑,員警直覺追趕,對空鳴槍後朝男子射擊,導致男子腹部中彈送醫,但事後調查,雖然男子有毒品搶奪等前科,但當時他沒有犯案,身上也沒有攜帶不法物品,警方的用槍時機引發爭議。


見警就跑 警告不聽 男子肚子挨一槍 (中廣 04/18 13:25)

新北市蘆洲一名男子看到警方盤查,拔腿就跑,警察警告不聽,一槍擊中他腹部,緊急送醫,沒有生命危險,目前正在瞭解他落跑原因。


蘆洲派出所員警清晨到一家網咖前的巡邏箱簽到時,發現附近有一名男子行跡可疑,上前盤查,男子心虛拔腿就跑;員警見狀馬上展開追趕,警告不聽後,員警先對空鳴槍,制止無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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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說對空鳴槍啦,只是沒有說 效、用、法度、山小路用、動於衷、法無天、人之境這些話而已啦

這位被打槍的人,不知道在怕啥,該不會是習慣性的反射動作,反正看到警察杯杯跑就對了。

夫:暗!有人在敲門,你老公回來了,後門在哪,我穿褲子快跑!!
妻:靠腰,這麼快就回來了,後門在後面,你快走
跑出後門後,
夫:暗!這我家勒,剛剛我老婆是啥狀況....

厝漢 2011-04-18 03:46 PM

真可惜 沒打死。

警查 good job

skyairqq 2011-04-18 04:04 PM

引用:
作者drasil
某警察:「只是為民除害而已,支持的話麻煩去我的臉書上按個讚 :yeah: 」

+1 GOOD JOB :D :cool: :p

drasil 2011-04-18 04:11 PM

引用:
作者skyairqq
+1 GOOD JOB :D :cool: :p

...你是故意的,還是真的只看到最後一句啊 :jolin:

米蘭風格 2011-04-18 04:48 PM

從背後開槍怎會腹部中彈?

如果哪天碰上的是火力強大的槍擊要犯,
希望這些人民保母也一樣如此勇猛。

話說這位才畢業兩年,所以沒什麼經驗這樣?

SUNGF 2011-04-18 04:55 PM

引用:
作者skyairqq
+1 GOOD JOB :D :cool: :p


+1

本討論串 一面倒支持警察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museshuner 2011-04-18 04:58 PM

引用:
作者drasil
...你是故意的,還是真的只看到最後一句啊 :jolin:


我笑了..... :laugh: :laugh: :laugh:

FD3STYPER 2011-04-18 05:05 PM

引用:
作者海豹
仙仔:我幫你算了一卦,你最近運氣很差,可能會被人開槍喔

前科犯:不會吧?我最近很乖,沒吸毒也沒鬧事啊∼∼

仙仔:哇哪A哉,我看到就這樣,反正你離有槍的人遠一點就好

前科犯:喔...


大概前因是這樣吧... :laugh:


本日最好笑~~~~~~~~~~ :laugh: :laugh: :laugh:

Patrick6661 2011-04-18 05:15 PM

看到這麼多人支持警察,我個人超震驚的。

不論受害者是否有前科,但他沒有犯罪,不是現行犯。他跑走,沒有攻擊行為,警察沒有理由開槍。

不然你哪天在路上慢跑,遇到警察在路邊,你不減速跑過去,難道警察可以衝過來抓你?

而且在路上,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你身上有血跡、手持利器兇器、意識或精神狀況異常),不然警察是不可以隨便攔住你盤查或要求你出示證件的。

今天受害者有前科,大家一付恨不得警察打死他的態度?若放縱警察的這種行為,哪天受害的就有可能是無辜市民了。

sazabijiang 2011-04-18 05:22 PM

引用:
作者Patrick6661
今天受害者有前科,大家一付恨不得警察打死他的態度?若放縱警察的這種行為,哪天受害的就有可能是無辜市民了。


總比放縱有前科的罪犯好阿...這叫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就好像有群人騎摩托車隨身帶著西瓜刀在路上狂飆, 我們只能開他超速的罰單嗎?
因為買西瓜刀是合法的, 沒砍到人之前, 你都不能任意說他們有意圖傷害他人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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