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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我啊!笨蛋』是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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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題殺人嗎? 新聞裡並沒有提到"打我啊!笨蛋"呀 會被認為是恐嚇的應該是新聞裡那兩句話吧... 只是這種案子~為了順應輿論的走向... 最後頂多也是緩起訴結案... 因為...反正...也提不出真正受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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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大..您要不要回頭再看看一下小弟分享的完整內容... :jolin: 另外樓上的...圖檔是青蛙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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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大..請問你指的完整內容是甚麼? 是...你只是想表達"方唐鏡"會因為"笨蛋!打我啊"這句話被提起公訴? 還是??? 我看完你的完整內容理解是... 至少新聞中並沒有說"笨蛋!打我啊"會被提起公訴... 而會被認為可能被移送的應該是新聞中提到那兩句話~ 也就是我上一篇回復橘色字的部分...... 但是標題說的是..." 『打我啊!笨蛋』是公訴罪! " "完整內容"的開頭也以九品芝麻官台詞開場... 還是你想表達的內容跟標題無關? 因為離題是七八區的傳統咩? :unbelief: |
引用:
嗯嗯...標題確實是因為這邊是七八區 認真回您: 下列是新聞以外小弟打字的內容: 『打我啊!笨蛋』是公訴罪! 方唐鏡:打我啊!笨蛋! 眾人拳打腳踢... 包龍星:像這樣子的要求,我這輩子都沒聽過... 以上,方唐鏡得以公訴罪起訴... ****************************************** 1.首先,新聞內容當然沒有我"杜撰"的標題。 2.明知沒有,為何放上?Ans:因為這邊是歡樂的七八區,且為了讓其他網友仍能注意新聞提醒的重點,儘管為轉貼,小弟仍將認知的重點標色提醒各位好笑之外,要多留意自己的發言是否過當。 3.其實我大抵上可以理解您不滿意的點在哪,回文請您再去看看,是因為我個人認為這事情應該不至於讓您動肝火... 重點:好,您真的對標題不滿了,在上一帖之前我已經有打算如何回覆您。 很真摯,誠懇地跟您道歉,因為無論如何,是因為我的發文讓您看的不開心。 我不會找任何理由搪塞,總之您不開心確實是因為我的發文不當。 (上面落落長的原因只是跟您解說我的本意) 希望您能接受我的致歉,謝謝~ |
引用:
謝謝~不過您無須向我道歉... 只是就算是再歡樂的七八區 您要用法律相關的新聞來討論法律... 在下標題前是否應該更"切合實際情況"些? 否則~你這樣的落重藥標題下法... 跟鄉民最詬病的記者有何差異? :D 畢竟大家只是來這裡歡樂~LDS... 沒需要為了吸引多一些回響~落重藥吧? (尤其在這種關乎"較嚴肅""社會事"的話題...) 又沒人要求您的回應"績效"...您說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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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很想要很歡樂又皮皮的回:那下次我會加問號... 可是又不敢說...(咦?!) 好啦~這點以後我會留意,但基本上我本來的認知是開個小玩笑,因為是重要且嚴肅的議題,我也特意把重點標明。 道歉與否是我原本就打算的,畢竟我的原意是歡樂,但造成不歡樂是事實,您就收下來吧(遞) |
引用:
那要看技巧...也有辦法沒法管沒得抓的 :flash: 這是就我這個case的經驗,今天是找的到人才有辦法演變成互告局面... 找不到人犯法也沒得管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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