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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撞死夫妻 自己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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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思考……乾脆一瓶酒抽捐稅100萬……也可以適度減少酒駕,以及降低因酒駕而傷亡的數字吧?
這個主意似乎還不錯的呢。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全力豬除.... 不然改鞭刑10下... |
台灣的國情就是這樣沒救了
推重罰馬上又一堆人出來哭夭 等鬧出人命馬上又有人權團體跳出來替活人護航 受害者永遠都只能怪自己活該倒楣 |
酒駕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應該重罰,以蓄意殺人起訴,並且要負擔傷亡者的一切開支
只是罰個錢和吊銷執照對他們無關痛癢 |
引用:
附加一條: 自肇事日起,凍結其名下所有相關資產的移轉或轉賣;或是交付政府單位控管(僅給付生活必備開支),以免脫產! |
既然很多都說要高官或高官家人被酒駕撞死才有機會修法
那,大家認為哪位高官來犧牲被酒駕撞一撞,造福大家比較好? :laugh: 以下開放票選 :laugh: :laugh: :laugh: |
因為沒人願意站出來抗議
所以只能繼續等待當官的或其親屬被撞才有機會 |
有錢人觀點:
「才撞死幾個人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再喝兩口壓壓驚...」 --------- 立委觀點: 「這不是我的選區,我不是為這種小事才來競選立委的,等等到王董那邊陪他喝兩杯就好,不要喝一手...」 --------- 高官觀點: 「這是偶發事件,請大家不要誇大...」 --------- 人權團體: 「加害者已經被社會大眾言語欺凌到想自殺了,你們作人要有良心,要給人家一個改過向善的心啊!」 --------- 宗教團體: 「這要靠上人的力量來感化,就像蚋寶貝那樣......」 --------- 閻羅王觀點: 「這麼喜歡喝,總有一天等到你.....」 :tu: |
引用:
其實要實行鞭刑 像這種要罰款加鞭刑才行 光罰錢有些人根本沒當一回事. :) |
引用:
這樣可能五院跟立委還有議員會全部…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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