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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如玄:3種權益勞工如果不知道 等著被慣老闆騙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10573)

Quaker2002 2010-11-18 08:40 AM

規定哩,哪個員工敢提出就砍掉,罰款根本不痛不癢,出頭的人被砍其它人就禁聲了,

根本的辦法就是依公司營收及獲利,按比例開罰,要讓老闆會痛才有效,現在的許多罰

款跟抓癢一樣,老闆會怕才奇怪。

WonderDragon 2010-11-18 08:52 AM

發明無薪假的人該得諾貝爾獎,

王如玄................至少也有個奧斯卡獎 :jolin: :jolin: :like: :like:

pcwalker 2010-11-18 09:17 AM

所以我覺得, 規定...這....是不食人間煙火嗎?!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規定哩,哪個員工敢提出就砍掉,罰款根本不痛不癢,出頭的人被砍其它人就禁聲了,

根本的辦法就是依公司營收及獲利,按比例開罰,要讓老闆會痛才有效,現在的許多罰

款跟抓癢一樣,老闆會怕才奇怪。

P&W 2010-11-18 09:24 AM

幾天前就收到轉寄信了…

我也想回王如玄三條:

1.如果勞委會繼續不主動出擊,繼續屁話連篇不幹正事,早晚不是死在廉正公署手裡,就是死在暴民手裡。
2.如果奸商繼續在台灣橫行,不只是勞工被吞蝕,早晚整個國家與你王如玄的子子孫孫,包括所有台灣人都會被拖下水。
3.勞工福利牽繫著台灣未來的消費力,別以為財團才是最重要的,別忘了撐起財團都是勞工,也別忘了你工作的地方叫做勞委會,不叫做資委會。

fgasfgasg 2010-11-18 10:28 AM

不光是勞委會出問題
立法院問題更大

ex: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二條之一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十四條之一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比起勞基法最高罰5萬
原來立委豬公認為公務員比這些大老闆有錢

newfire 2010-11-18 10:46 AM

癆萎會根本不敢主動到找工商大老的碴
警方可以主動抓假結婚真賣***
假研習真上工的陸勞,癆萎會連查都被動且睜眼說瞎話配合資方演戲

豆子 2010-11-18 11:39 AM

主萎加註:『此三狀況在金融風暴、共體時艱,無薪無限期休假時,自動失效』

ABSOLUT 2010-11-18 11:50 AM

什麼勞基法、勞工權益的... 這些鬼東西就跟黑社會講義氣一樣...

義氣是用講的... 不是用做的...

netor 2010-11-18 01:00 PM

有勞保就要感謝老闆的恩賜了,還敢爭取另兩種?那是會降低公司的消極利潤(也就是增加支出成本),是優先去除的對象。

官員(們)真的不知道嗎?難道沒有子女在民間企業上班的嗎?

笨大頭 2010-11-18 01:41 PM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另一個場景....

苦主命喪他鄉...

董娘 : 我先生在海外的工廠裡被當地的員工砍了當場斃命 , 為什麼政府都沒說這裡治安很差...


所以說 台灣人就是太善良,善良道被壓到底都甘之如飴

台灣也多幾次砸廠,砍老闆,情況才會好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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