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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ing 2010-08-25 03:33 PM

以下小弟承認只是嘴泡


小弟很好奇一件事情

既然很多法官以及檢調人員都覺得目前法條不適合目前的社會

為什麼那些法官還有檢調人員不出來組織個團體

卻總是一邊罵法條過時,卻又一邊遵守著過時的法條?

用該團體促進法條的修改以及修正,難道這種事情一定要小老百姓來堆動嗎?

小老百姓月薪只有22K吃飯都有問題了,哪有功夫去搞這個

當然是由那些高學識,高道德的法律人去推動才是吧?

MichaelLee 2010-08-25 03:49 PM

引用:
作者yamaking
以下小弟承認只是嘴泡


小弟很好奇一件事情

既然很多法官以及檢調人員都覺得目前法條不適合目前的社會

為什麼那些法官還有檢調人員不出來組織個團體

卻總是一邊罵法條過時,卻又一邊遵守著過時的法條?

用該團體促進法條的修改以及修正,難道這種事情一定要小老百姓來堆動嗎?

小老百姓月薪只有22K吃飯都有問題了,哪有功夫去搞這個

當然是由那些高學識,高道德的法律人去推動才是吧?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要你我去做啊,專家也是小老百姓,為什麼你這個小老百姓要把責任推給另一個小老百姓?

社會上一堆問題,說來說去都是小老百姓自己造成的

這法太爛,還不是這些專家定的,誰訂的,立法委員,那請問:立法委員又是誰選的?

專家的確像你說的,應該要有自知之明講出不對的地方,但請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專家上面

你對現實不滿,請多關心社會

關心社會的方法有很多,簡單的有多看新聞多思考,不然就是小心投你手上那張票,激進一點就是去上街頭抗爭,看你的能力到哪做甚麼都可以

但請不要有那種:問題都丟給專家,認為甚麼問題都是專家搞出來,然後甚麼都要專家幫你搞定好的心態

Crazynut 2010-08-25 03:54 PM

專家還有更重要的事去作啊,哪有時間去搞這個。

什麼重要的事呢?例如,向沒有法律常識的一般人,擺出一副優越的態度譏諷,你們鄉民無知都不懂啦,我是依法審判,半點都沒有錯的哩。

sutl 2010-08-25 04:00 PM

引用:
作者yamaking
相信大多數的法官,是非常支持您最後一句話的,只是去掉您的問號而已

當然受害者是法官的兒女,一定是另當別論的 :laugh:

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為****猥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對象是法官自己的6歲子女,大概就被判到10年...

firmware 2010-08-25 04:03 PM

引用:
作者oArmso
這個問題應該是出在刑度,就是量刑太輕

1.首先,強制**** = 違反他人意願 + ****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再來,加重強制**** = 違反他人意願 + 對象未滿14男女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然後,對未成年人性交 = 不違反他人意願 + 對象未滿14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雄地院判 三年二月。但是,最高可處十年以下,這應該是與民眾觀感有極大落差的地方

檢察官負有舉證義務,在未能證明女童有反抗的前提下,僅能適用3.,最後再看看量刑

的準則。第 57 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



同意 x 100000000000000000

台灣不是出了名的刑法刑責超低的嗎?? :shock: :fear:

鄉長 2010-08-25 04:23 PM

引用:
作者drasil
在罪疑唯輕原則下,一定要有違反意願,一定要有證據,才能以加重強制****罪來判決。

這句話法官根本自打嘴巴

女童事後哭到久久不能言語,不就是 "違返意願的證據",能不成法官認為她是爽到不能言語?

我就說用更重的法條來判也解釋得通,卻偏要選一條輕的來解釋 :jolin: :stupefy: :unbelief: :tu:

鄉長 2010-08-25 04:27 PM

引用:
作者sutl
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為****猥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對象是法官自己的6歲子女,大概就被判到10年...

你還忘了說,犯人如果是法官的兒子或付了很多錢給法官,就會被判無罪 :stupefy: :flash: :jolin: :unbelief: :tu:

iamowl 2010-08-25 04:34 PM

如果有畜生性侵六個月的嬰兒呢?
是不是也要說嬰兒沒有積極抵抗所以不構成強制性侵?

大茂黑瓜 2010-08-25 04:59 PM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但請不要有那種:問題都丟給專家,認為甚麼問題都是專家搞出來,然後甚麼都要專家幫你搞定好的心態


這樣就不用政府了吧,也不用法學專家,更不用立法委員
凡事小老百姓自己來
您說是吧,好命人!!

機油小業務 2010-08-25 05:10 PM

臺灣可以組反政府軍嗎!!!!

是不是臺灣的人民善良的太久~~

導致政府官員以及公職人員一直不斷的在愚弄人民呀!!!

別讓人民走到反抗國家的地步~~才來思考怎麼改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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