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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夜在住宅區放鞭炮或大型沖天砲放很大的人,希望你家明天燒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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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觀念很有問題啊。
這是個自由的社會沒錯。不過自由必須限制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題吧。 如果節慶的歡樂,會造成別人的困擾甚至「恐慌」,那這種歡樂的合理性,可以說幾乎是沒有了。 年輕時,我們社團舉辦過大型演唱會,我們學校在外雙溪(很好猜吧),周遭的居民抗議,警察伯伯來關心,最後在妥協之下,大約在九點多不到十點就收了。 年輕氣盛時,會覺得警察真是多管閒事。但出社會這麼多年,開始認同,適度的限制,是非常合理的。 |
引用:
請您見諒 或許您的小狗只是嚇到便秘 但或許您無法體會我女兒被驚嚇後,那種整整七個小時無法安撫的恐慌 她只是兩個月大的嬰兒,體重不到6公斤 但被嚇到嘶聲力竭地哭泣 眼淚幾乎都流到乾 早上七點沉沉睡去時四肢仍驚恐地抽阿抽的 世界上沒有父母看到這一幕時能不詛咒元兇的 我相信就算萬聖節或平安夜 一千個小朋友齊聲要糖果或唱詩歌 殺傷力都遠不如那管大龍砲 |
遇上這些把「自己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的人…
只能期待電影「大逃殺」的「教化」手段了… :cool: |
唉, 我不是拿小狗比喻您女兒, 只是說明這是節慶習俗.
這個地方, 這裡的人民, 這裡的宗教, 這裡的風情, 可以預期. 在德國, 接受他們的節慶. 在北美, 接受他們的節日. 明明曉得萬聖節是不放假的, 晚上還不讓人睡覺. 在台灣, 不論我多排斥爆竹紙錢, 在可以預期的時候我避開. 避無可避就離開吧, 您的心情我理解, 我會回台灣是因為要照顧父母. 有點躁鬱症的人也是不好安撫的. 至於另一位網友說的, 狗屁不通. 開演唱會跟節慶一點關係也沒有. 年輕氣盛跟一些習俗更沒有關係. 真不曉得腦袋裡的邏輯是怎麼來的. 人是群居的, 自由經常會彼此干涉. 有時候對方讓步, 有時候自己讓步. 看時機吧, 平常亂放鞭炮來之無由, 檢舉得好. 但在台灣, 中秋過年開工, 炮放得不會少. 除非像香港全面禁止, 我贊成你去推動這法規. 外面放砲的, 不會知道哪間屋子裡有個老人或小孩. 他們知道的是今晚屬於中秋夜, 煙火烤肉夜. 台灣又沒規定哪裡才能放煙火跟烤肉, 他們也不知哪裡去啊. 講那麼多, 我只是想說昨晚是中秋, 算了吧. 平常擾民的, 請檢舉盡力抓. |
引用:
這就是重點了,因為不知道所以要思考在住宅區是否會吵到人,而不是要住家裡的人算了,這種不會為別人想的人,被詛咒會出意外是剛好而已,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您的邏輯倒是跟那些因為停水而打電話報警的大學生滿像的,因為沒人告訴他們停水該打給誰,所以就打 110,除了嘆息我還能說什麼。 |
引用:
你可能搞錯了 節慶習俗大還是法律大? 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只要節日就可以不管"環保法,噪音防止法嗎?" 樓主如果打電話報警,警方會說中秋節一切解禁法律不管嗎? |
不是已經有5間工廠被燒光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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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像公園或某些由縣市政府管理的公共戶外場所,大多都有禁止施放地區, 但禁止施放地區以外的地方.......就管不了了! 除非把放炮改成要申請,或限定地區才能放, 現在的問題是....節慶習俗大到沒人敢定法律全面限制放炮, 甚至連擴大限制區域也沒人敢去立法。 你說是節慶習俗大? 還是法律大? :D 其實是可以依 法規名稱 :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檢舉 ,但若沒人檢舉,恐怕就沒人查是否違規違法! 當然,若因放炮造成他人傷害/損失,也可依法律途徑求償。 |
以上的正義人士, 如果你們想改變現況請去申訴.
我只是說個人觀感, 既然是特殊節日, 那就算了吧. 其餘的你們有能力做些什麼再說. 1. 台灣的住宅區並沒有很明顯的區分, 除了少數高級大廈. 2. 他們不會有透視眼, 不能預知哪裡有老人小孩在屋內. 應該說你除了嘆息還能幹什麼? 不會想也無能為力. 提供國外的做法, 他們是規定烤肉到烤肉區. 一般的湖畔或公園都有設立, 有些需要申請有些不用. 怕你思考太費力, 幫你解釋如下~ 意思是說: "規定引導人民可以去哪裡做什麼!" 來代替在什麼地方不適合做什麼, 這是應用的一種方式. 答案很明確,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照做. 我跟你思考能力的差別就在這裡, 有訓練有差. PS. 你批評的時候要小心, 那些大學生可能會覺得不爽. 其實不清楚要找誰的時候, 打110求助也是可以的. 更何況, 你也不是樣樣都懂, 對吧. 我本身也有輕微躁鬱症遺傳, 睡眠很重要, 回台灣很苦. 除了一堆節慶, 台灣夜生活的文化很燦爛, 越夜越亮. 但父母堅持不搬到國外居住, 所以跟妹妹輪流照顧. 好險今天是周日, 不然上班的時候會很難受, 我也無可奈何. 蠻建議舉例香港或一些地方的做法: 在特定幾個港口由國家舉辦煙火比賽活動, 把人集中過去. 其餘地方通通禁止, 那幾個特定地的人則給予補償. 在那些法規通過之前, 傳統習俗是不可避免的. 而堅持法律大的網友, 你可以選擇不要長大沒關係. 看看現實, 然後好好保護自己重要的人就好. |
引用:
正解, 其實很多國外的做法是把特殊的事情集中到特殊地點. 反之其餘地方就自然而然理解為禁止, 管理上也比較容易一些. 不曉得為什麼有些人要說不會思考哪裡不能做什麼. 很多時候眼見不足以為憑, 看起來像住家卻是工廠, 工廠裡有住戶的. 更何況台灣商家跟住家幾乎都混雜在一起, 除了少數高級大廈(住). 我認為台灣更適合採用: "你們要放煙火, 台南附近請去黃金海岸~" 很明確的告訴你要做什麼就去哪裡做, 上面只是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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