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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2009-09-15 08:54 PM

我不太懂,在酒店工作,或是仲介別的女孩子到酒店工作,這犯了什麼法?

呆灣狼 2009-09-15 09:03 P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不太懂,在酒店工作,或是仲介別的女孩子到酒店工作,這犯了什麼法?

沒犯法
只是觀感不佳
日本還蠻流行陪酒工作的說 :D

sazabijiang 2009-09-15 09:54 P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不太懂,在酒店工作,或是仲介別的女孩子到酒店工作,這犯了什麼法?


這就跟**妓不犯法的道理是一樣的。而且在78區分享一下嫖妓心得也許還不太會被噓,有人立志將來生女兒要讓她去酒店工作,脫到剩一條丁字褲的嗎?

話說回來其實model何止脫到剩丁字褲,集體脫光光拍雜誌封面都有....那差別又在哪裡呢? :D

James.Jam 2009-09-15 10:23 P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話說回來其實model何止脫到剩丁字褲,集體脫光光拍雜誌封面都有....那差別又在哪裡呢? :D


豹子頭說過
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
所以差別在有沒有給錢 ?? :eek:

Dunwich 2009-09-15 10:47 PM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90915
引用:
律師林銘龍表示,媒介別人至酒店上班而與他人性交易以營利,此舉恐觸犯《刑法》第231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以她的條件來說,好好打拼的話,搞不好可以日進斗金(****、代言、戲劇),

只可惜為了賺眼前的,壞了名聲,也毀了在正常管道的錢途,

也說不定原本就是業內人士,到有名公司過一下水,價碼即水漲船高,

此姝的生意頭腦不錯,懂得利用員工幫她賺錢,

打著名模光環,不用親自下海,光抽頭就抽得油洗洗了!

原千尋 2009-09-15 10:54 PM

:flash: :flash: :flash:

了解

John-Wel 2009-09-16 01:16 AM

:cool: 玩完了她不給錢,那就不算賣囉 :p

sorrojvr 2009-09-16 02:54 PM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不太懂,在酒店工作,或是仲介別的女孩子到酒店工作,這犯了什麼法?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hlh 2009-09-17 01:19 AM

有人加了爆料者的MSN嗎?
昨天的爽報頭版上有..

我承認我沒種
只敢遠遠的看熱鬧........

boaboa 2009-09-17 07:17 AM

引用:
作者willism
當媽媽桑才高阿…自己不用下場,又可以抽成


媽媽桑?

呵呵

沒有人出身就是媽媽桑的...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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