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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準博士竊準碩士電腦 碩士父代求情放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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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因為他對台灣民主有貢獻吧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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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當初清華情殺融屍案 校長只為美名為殺人者求情 並屢屢寫信鼓勵、探視 相對於受害者咧?! 啥都沒看到 都是學生耶 還是活人比較重要 好像一般刑案、車禍也是一樣 已死受害者幾乎沒人替他們伸冤、辯白 |
我經常覺得,我們這個社會,對「學生」這種身份,實在太過好了(東方國家的日本似乎也是這樣)。
從古早之前的聯考,睡過頭的考生、沒有事前勘察地點跑錯考場的考生、忘記帶准考証的考生,社會都一面倒的同情他們,讓警車給他們開道,幫他們送准考証…etc。 我一直覺得,憑什麼?知道要事前去勘察地點、規畫路線的考生都是笨蛋嗎?養精蓄銳,前一天早早****睡的考生都是笨蛋嗎?出門前仔細檢查,有沒重要物件忘記攜帶的考生都是笨蛋嗎?這是本來就應該要作的事嘛。 也許又有鄉愿的朋友又忍不住要說啦,一試定終身,多年苦讀,給他們個機會嘛…之類的話。 我得這麼說,十七、八歲的人,已經算半個大人了,也該早點接觸到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殘酷的一面,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難道他們出了社會之後,接待重要客戶,也能說我睡過頭了嗎?談生意忘了帶重要資料,也能請警車開道嗎?還要公司養這種廢物,「再給你個機會」嗎? 更何況這則新聞的準博士,早就已不是「青少年」啦,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沒什麼好同情的。 清華那件案,我也很不以為然,緩什麼刑假什麼釋嘛。如果不是學生,如果不是女性,假設是一般的社會人士男性,你覺得有幾分可能得到這種待遇? 法律不公,失卻威信,以此為最。 |
宿舍,不知有無犯刑法306侵入住居的可能。
不知是不是晚上,是的話,就要加重了。 從新聞看,還意圖湮滅證據(贓物)... 這應該要一罪一罰吧, 另外,(博士)學生身份不能阻卻罪責喔! 請刑法好的同學再補充囉! |
引用:
我比較好奇的是 偷竊原因?! 畢竟還是有少數念到博士的人家境不太好吧 偷竊是不好沒錯 他也沒傷害人吧 有必要這樣說嗎= =?! 人都是會犯錯,應該看他是犯啥錯,再決定是否給他改過的機會吧 |
現在電腦這麼便宜
會偷不是覬覦那麼單純 應該就像樓上講的想害人之類 至於從輕量刑就不必了吧 給他念到博士當了官 偷的應該不只是電腦了 |
博士只是對某的領域有所專精的稱謂
跟竊盜罪無關 |
比較好奇... 被害人的父親為什麼會這麼佛心來著的???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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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不關己所以說得輕鬆啊,如果那些人剛好擠掉自己的孩子就不知道會不會這麼慷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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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清大校長一樣......台灣人 :unbelief: (台灣人都很nice的.這肯定是有什麼誤會)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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