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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後 繼續跟前夫要巨額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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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錢人應該也不喜歡兒子太普羅大眾吧
呵 |
戈x如大概認為林x隆要養她跟小孩還有她現任老公的所有生活費,
真是一個凱子, 都已經另外嫁人了,如果小孩跟媽媽當然就是她現任老公要養, 林x隆真是被當烏龜王八蛋,還幫別人養老婆跟丈夫。 :laugh: :laugh: :laugh: |
保險套的錢都幫人出.真是夠足義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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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一千, 三份八折 :laugh: |
可以問那些公主
將來如果公主的兒子也幫前妻出錢 感覺是啥 |
引用:
你沒看過大老婆俱樂部裡面的那個老富婆就是這樣阿.... 所以說離婚契約本來就要弄清楚 別說女人 男人也是一樣 布蘭尼他前夫還不是花她的錢到處把妹? |
真的是有點不要臉,若離婚前夫一直都有在付學雜費.贍養費(20萬),前妻再婚前是有必要
多付一點生活費,前妻再婚後,生活上的問題應該就是他與現任丈夫的問題,不該還要前夫 分擔,前夫應該只要負擔小孩部分的開銷,還敢要每個月20萬(每個月20萬的保母費還 真貴),真的是太不要臉,且小孩是兩人一起生的女方是都不用出錢養喔~(指再婚後) 不過養一個小孩每個月需要到20萬嗎?若女方說她也有出錢,那養這個小孩一個月就不只20萬了 依男方的經濟狀況也不可能,小孩養到多大後就不負責小孩的費用 若女方覺得不合理(指再婚後),那小孩再判回給男方養,小孩生活開銷一切由男方負責,且不限制女方 來探視或帶出短暫生活,離婚挾小孩要生活費還情有可原,都已經再婚了還錢(贍養費)也要 人(小孩.現任丈夫)也要..... 且要再婚也沒告知前夫,我覺得是很不尊重前夫,感覺她花「十多年的感情和努力」是為了 找到另一個飯票前維持生活的手段,畢竟她前夫也還算是一個負責的前夫,一直都有在養他 們的。 |
這種女人, 不客氣的說, 去吃屎比較快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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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如果女的沒有在嫁,又帶小孩,男的幫忙出生小孩的教育費跟部分生活費,只要的經濟ok,都可以 如果女的嫁人了,男方也只要幫出自己孩子的教育費等 現在是男女平等 為何離婚,男的家產分一半,或是負責日後的生活費 而女的只要一直嫁人,然後離婚,只要嫁幾個愛偷吃,家產都拿一半,或是其他原因離婚,每個月生活費,這樣女的還要工作嗎 |
:flash: 把小孩讓給男方養如何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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