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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2009-06-09 03:43 PM

引用:
作者5533115
既3600後,終於又有一個腦袋清楚的政策出來了~
廢公娼,禁娼**是那個白痴先開始的阿??? :tu:


那位現在在吃牢飯,順便沒事幹絕食的人,在某市長任內幹的∼∼

kctsai0821 2009-06-09 03:44 PM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之前不是有篇味道很重的除罪化討論沈到哪了?
說啥女兒之類出來賣的?

ben_chien 2009-06-09 03:47 PM

引用:
作者P&W
那位現在在吃牢飯,順便沒事幹絕食的人,在某市長任內幹的∼∼

有這麼晚喔...@@a
還以為在戒急用忍解除那個時候就禁止了

referee_c 2009-06-09 03:48 PM

引用:
作者ben_chien
花錢的一次性服務不算
要長期類似包二奶那一種才適用通姦罪... :laugh:

所以,不能長期**同一個性工作者?

如果可以長期**同一個性工作者的話,那就叫[包養者]的[二奶]去登記職業為[性工作者],只服務[包養者]一人,那[通姦罪]也就可合法規避.

Sam68 2009-06-09 03:51 PM

「娼**除罰化」後會不會叫雞有理援交無罪!!? 衍伸的問題應該很大吧...

ben_chien 2009-06-09 03:53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所以,不能長期**同一個性工作者?

如果可以長期**同一個性工作者的話,那就叫[包養者]的[二奶]去登記職業為[性工作者],只服務[包養者]一人,那[通姦罪]也就可合法規避.

這就要看2001.03.28之前的通姦罪怎麼規定了
剛剛查到2001.03.28才廢除公娼...
至於登記部份,也只開放公共的吧
要是有登記,但是都沒去上班,也會被注意吧?? :ase

這個就要問法官或是律師了...

kctsai0821 2009-06-09 03:57 PM

引用:
作者ben_chien
有這麼晚喔...@@a
還以為在戒急用忍解除那個時候就禁止了


廢831 ??????

ben_chien 2009-06-09 03:57 PM

引用:
作者Sam68
「娼**除罰化」後會不會叫雞有理援交無罪!!? 衍伸的問題應該很大吧...

這就跟軍警的佩槍一樣
是有軍警才能合法擁有槍械
黑槍就是非法的
那麼依此類推
私自營業的當然也就非法囉...

sutl 2009-06-09 03:59 PM

引用:
作者P&W
那位現在在吃牢飯,順便沒事幹絕食的人,在某市長任內幹的∼∼

還有青少年夜間宵禁,於是台北的百貨公司跟夜市都提早打烊到現在。

禁電玩,結果賭博電玩還在,娛樂電玩幾乎死光。

qwd 2009-06-09 04:02 PM

當初廢公娼有一項原因,就是妓院常常「合法掩護非法」,那個時期有很多雛妓與失蹤兒童和人口販賣等問題產生,廢娼等於是補漏洞,並不是單純主觀道德問題才施行這個政策。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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