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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觸犯智權法,請大家引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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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連IFPI在光碟上的號碼都是鬧的玩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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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代理再度易手又變合法
牢不是白坐了? :laugh: |
轉換代理商正版變盜版
對警察的這種說法存疑 還是問律師比較讓人相信 |
不知樓主是否當事人?
警方找你去做筆錄,應該會告訴你觸犯了那一條法令(什麼法第幾條第幾節..) 甚至,你可以問他代理轉換正版變盜版又是根據那條法令 他們"一定要清楚告知",這是你的權利! |
是智財法嗎?應該是著作權法的散布罪 還有剛剛有版友提到在網路上贈送或交換
也同樣觸犯此法 這是不問有償或無償的 所以看完就收藏吧 我同意小建大說是惡法 可是台灣才剛剛脫離301條款(不太記得了)美國公佈 的黑名單 還有政治人物認為這就是法定的好 所以不可能修法 以前追星時有朋友在香港買正版dvd回來 後來有人臨時不要 她拿到網路上拍賣 就被台灣代理商告 原本我以為是代理權的問題 沒想到又扯到著作權法 只能說著作權法這個惡法無限擴張了 現在不只是dvd影片 連音樂和廣播都逃不了 |
看到這個就有氣
我也是在商家買DVD(不知道是否為盜版) 拿到網拍當二手dvd賣 被所謂的正版代理商告上法院 我堅持不肯和解 被罰了18萬元(當時剛好有阿扁的減刑條例 減了一半) 不和解 判緩刑 就有前科 還好後來在大賣場買東西抽獎抽中42吋液晶電視(市價3萬) 就當作損失了6萬元 :stupefy: |
引用:
台灣脫離301不是因為取締盜版有效,而是因為eeePC跟A1逼迫微軟XP只賣一元,讓美國政府發現不能再用301對付台灣,要不然微軟會去掉半條命。 |
都不要買就好了! 也就不會有賣二手問題
自食惡果的代理商罷了 不是我支持盜版或不支持正版! 版權這東西實在是你不知道哪一天會引禍上身 如同公開撥放生日快樂要收錢一樣! 惡法!! |
引用:
那幾個沒腦的人, 說的話能信嗎? 啊, 我完了, 我洩漏了國家機密...[抱頭 在台灣, 代理商真的會害死人, 只要不是代理商的就是盜版, 就算是跟外國出版商直接買的也變成盜版? 這法根本就有問題, 還認為是法定的好... 噗... 果然是沒腦啊... 反正經濟不景氣, 錢就留銀行等他們降價在買也不遲 總之在這樣下去, 倒台的會是代理商, 不會是我們... 那些東西不是民生必需, 不買不會死 |
引用:
目前DVD這塊是代理商自己在抓,如果像音樂界由協會在抓的話,就算代理商倒光光,她們還是造抓不誤。(例如MUST可以抓你在公園唱歌) 不過,這些協會不要忘了還有政府這個東西,MUST在日本是JASRA,就因為疑似(根本就是)壟斷公播權,目前被日本政府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抄家搜索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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