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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暫停收費走etc,但被照相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39843)

lompt 2009-02-16 03:05 AM

引用:
作者小欣欣
就是后里收費站吧,搞個月眉收費站,被鄉民間橋很久,
現聽說要廢了,我是鄉民之一


不可能廢
除非封閉交流道
那是里程以及公平性的問題

hidexebih 2009-02-16 03:12 AM

引用:
作者lompt
不可能廢
除非封閉交流道
那是里程以及公平性的問題


那又回到一個老問題
當初為什麼要蓋那個交流道?
真的只是因為那個遊樂場?

sunny8357 2009-02-16 09:04 AM

etc車道在通過時都會閃一下,但這拍照應是做為一旦扣款不成(卡片無餘額,無法感應,誤闖,故意逃費........)時寄單通知繳費的依據,而不是超速偵測..

暫停收費時段,通過etc車道,它還是會閃一下..

個人經驗,以表速70公里通過etc車道都能感應扣款,沒收到罰單

我是湯姆 2009-02-16 09:41 AM

國道一號中山高台中的后里收費站目前是因為配合后豐大橋修復工程的關係, 所以暫停收費! :)

從他暫停收費以來, 我已經用時速 60 - 100 的速度通過 ETC 車道不下 100 次, 還沒有收過罰單! :p

不過, 走最左邊的 ETC 賺的不多, 要去走大客車的 ETC 賺的比較多! :eek:

因為單純闖 ETC 好像只罰 2000 的樣子是吧? ( 印象中, 有錯請指正喔! :) )

但是如果去走大客車的 ETC, 就現賺 ( 其實是罰 ) 2000 + 60 = 2060 元喔! :D

怎麼樣, 我夠無聊吧??? :laugh: ( 請不要踹我踹的......................... 太小力! :ase )

叔叔不行了 2009-02-16 09:54 AM

那應該不是照相吧!?
去年過年免收費的時段也去走過ETC車道~
開過去以為被照相了~ :cry:
結果後面也沒收到罰單~
那光好像是感應ETC用的吧?! :confused:

tony_follow_me 2009-02-16 10:25 AM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國道一號中山高台中的后里收費站目前是因為配合后豐大橋修復工程的關係, 所以暫停收費! :)

從他暫停收費以來, 我已經用時速 60 - 100 的速度通過 ETC 車道不下 100 次, 還沒有收過罰單! :p

不過, 走最左邊的 ETC 賺的不多, 要去走大客車的 ETC 賺的比較多! :eek:

因為單純闖 ETC 好像只罰 2000 的樣子是吧? ( 印象中, 有錯請指正喔! :) )

但是如果去走大客車的 ETC, 就現賺 ( 其實是罰 ) 2000 + 60 = 2060 元喔! :D

怎麼樣, 我夠無聊吧??? :laugh: ( 請不要踹我踹的......................... 太小力! :ase )


湯姆兄這樣一講,害我下次也想走大客車車道 :laugh: :laugh:

不過還是不要跟錢過不去好了

lompt 2009-02-16 06:21 PM

引用:
作者hidexebih
那又回到一個老問題
當初為什麼要蓋那個交流道?
真的只是因為那個遊樂場?


有人贊助 為啥不好
有錢可以收又不是無償
高鐵都可以無償侵占台鐵月台以及軌道了
自於不公平?
以前沒有大家不都馬走台十三線上三義
你就繼續走三義就好啦
而且豐原的鄉親都沒抗議了
不然台中環線后豐交流道的才雖吧(三豐路后豐大橋邊)
不但也是一上去就要收錢(后里)
要繞三義相對還要多一段路

反正要省錢就繞路吧
北上三義或是南下后豐交流道

lompt 2009-02-16 06:58 PM

引用:
作者sunny8357
etc車道在通過時都會閃一下,但這拍照應是做為一旦扣款不成(卡片無餘額,無法感應,誤闖,故意逃費........)時寄單通知繳費的依據,而不是超速偵測..

暫停收費時段,通過etc車道,它還是會閃一下..

個人經驗,以表速70公里通過etc車道都能感應扣款,沒收到罰單


測速有兩種
一種是放角假
一種是看雷達或是雷射的固定式
固定式的偵測點比較早
約略是在第四個白色箭頭(也就是最後一個)的地方
活動的比較晚
我也看過抓出站的速度的

因為站體部分ETC速限是50公里(之前是照一般車道限速40)
加上寬限值合計上限為60公里

之前就很多人被抓了

此外像是泰山跟汐止就有看過固定測速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Category=100069

放寬是從2006年的03月01日起放寬
當時還鬧得沸沸揚揚
因為有人還說是為了避免ETC感應不到
結果就有人用150過站照樣被感應還被開單@@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八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車輛通過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車道的速限,明天起由時速四十公里放寬為五十公里,收費站前方的速限漸變區速限也同步放寬,大約在收費站前一公里開始減速即可。
高公局交通管理組組長吳木富表示,高公局與國道公路警察局已確認,處罰「從新、從輕」原則,二月十八日至今天,通過ETC車道超過速限四十公里、但未超過時速五十公里的車輛,將不會開罰單。

近日有媒體報導,有廠商質疑,高公局訂定電子收費速限四十公里,是因為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實測報告過於美化,為避免扣款不成,才訂嚴格速限。

吳木富表示,高速公路收費站寬度大都介於三公尺至三點二公尺間,根據交通部頒訂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規定,速限應在五十公里以下,當初為避免人工收費與電子收費車道的車速差異過大,在分流與匯流時造成事故,才訂四十公里速限。如今用路人已經熟悉電子收費運作,因此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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