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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 孫立人故居 軍方追討近8000萬租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39817)

浪人-心太 2009-02-15 11:50 PM

有些事情真的都很瞎 :flash: 看來官司還會纏訟很久 :jolin:

meagal2006 2009-02-16 12:25 AM

因為孫立人剿共一流,所以現在連後人都不放過?

以上是開玩笑,我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軍方缺錢?),只是這種新聞讓人很生氣。沒聽過坐牢還要付租金的。老蔣要還多少租金,怎麼又不去討了?

titanic 2009-02-16 12:31 AM

:jolin: 真是瞎爆了......

lu2 2009-02-16 01:22 AM

引用:
作者iampcuser
還真沒聽過被軟禁坐牢的還要自己付租金這回事;軍隊專出腦殘嗎 :stupefy:

對面的不是槍斃還要自己買子彈嗎?
這就叫"比照辦理"嗎?:laugh:

LongD 2009-02-16 03:34 AM

太可惡了!感覺就只是要錢,也不管背後的狀況是什麼∼真好奇是哪一位批准的?

Lavear 2009-02-16 05:59 AM

這是2008年的新聞吧,
而且到底是要追討多少錢啊?

不准拆! 中市府護歷史建物

國防部認為.....在孫將軍死亡後,應該將土地歸還,在二○○七年五月向法院提出要求孫立人遺孀返還土地,及賠償地價損失約八千萬元。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昨天表示,配合國有土地清理政策,國防部於去年四月起展開追討,若以民國九十六年四月起訴狀送達,並終止借用關係至今的不當得利約七百萬元...

seraphicsid 2009-02-16 06:59 AM

引用:
作者kouiou
樓主的話要修正一下,當初要不是政府換下孫將軍

五星旗可能早就不見了,把孫將軍換下來,才變得如此.... :think:

沒錯....
沒換的話大概就兩岸統一了...
因為老共就掰掰了

軍方真的是一群笨蛋
這樣只會讓人家對國防部越來越反感
還不如學學台中市政府

usam. 2009-02-16 07:40 AM

引用:
作者Lavear
這是2008年的新聞吧,
而且到底是要追討多少錢啊?

不准拆! 中市府護歷史建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today-p2-2.htm)

國防部認為.....在孫將軍死亡後,應該將土地歸還,在二○○七年五月向法院提出要求孫立人遺孀返還土地,及賠償地價損失約八千萬元。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昨天表示,配合國有土地清理政策,國防部於去年四月起展開追討,若以民國九十六年四月起訴狀送達,並終止借用關係至今的不當得利約七百萬元...



引用:
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記者楊政郡、唐在馨、許紹軒/綜合報導〕國防部向已故孫立人將軍的遺孀,要求返還台中市向上路故居土地,及請求地價損失約八千萬元案,國防部律師徐克銘在法庭上以軍備局代表人更換,要求辯論延期,法官當庭下最後通牒,再延至八月廿八日,否則他的案子就要逾期。
.....


執政黨又換了,這案子多半是要不了了之了吧∼

kize 2009-02-16 09:04 AM

[軍眷舍拆屋還地]的官司早就有了,陳水扁時代就告過台北好幾百戶.
都是市政府贏,被告的眷戶因為覺得自己依法行事,都據理力爭..然後都是最慘的下場.
屋也被拆了,還要付一大堆賠償金,訴訟費..家破人散

事情經過是以前,軍眷根據國防部辦法,購買了<<地上物>>注意:不含土地.
照理說擁有地上物,便可以<<優先購買土地>>
可是物轉星移..目前市政府不淡不願出售土地..並且大法官釋憲,將<<市政府財產-不屬於-國家財產>>
就是國家出售地上物,市政府可要求屋主付地租..如果不付地租,市政府有權拆屋,及索取賠償..不要懷疑..已經10多年了,光台北就有幾百戶受害了.
不但房屋被拆,還要付幾百萬租金,訴訟費,拆屋費...甚至一家父.母.子.女..多口人全被套住,全部不得有資產..好幾代不得翻身.

--------------------------------------------------------
可是受害戶會被害成這樣,絕對是有非常充分的道理

1.當時戰亂過後,只有國家,哪有後來還分什麼國家財產..市政府財產..市政府還可以搞國家宿舍---那是後來才改的,受害時誰知道有這種差別阿??

2.當時政府配住眷舍,有的人因為種種原因買了地上物---結果白住的沒事,花錢買屋的有事
(白住的是全部不用付錢,國有財產局負責..搬遷還要配眷舍)(花錢買屋的,國家就不管了,市政府就告..)

3.市政府法條明定要人拆遷需經過10多重手續,以保護人民權益---諷刺的是這10多條隨便一條,都對被害戶完全有利(人家都住30年了耶..)可是市政府跳過一切直接提告,事前不通知,事後不和解,拆屋竟然還外代一切的求償--極為殘酷~~
講一句笑話==台灣人違法違建,政府還要賠錢..但外省人~~~

4.受害戶幾乎都是一生或幾代為國奉獻,完全支持國家,奉公守法的軍公教人員..
完全守法耶..政法要他們幹什麼,他們就幹什麼,最愚忠笨的人..
仔細檢視這一件事所有過程,結果是他們家破人散,很多幾代不能翻身..
但是他們哪裡違法??他們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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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陳水扁使用這種<<違規但不違法(這是他的老套路)>>跳過所有市府內規直接提告.害死一堆外省人,也得到掌聲,大家死光,他拿到了好處...

現在馬英九還搞這一套..除了此人的確是個#@$%@$#$!也不知道要說啥了
台灣加油吧..加油快OO吧~~

usam. 2009-02-16 09:21 AM

引用:
作者kize
...
現在馬英九還搞這一套..除了此人的確是個#@$%@$#$!也不知道要說啥了
台灣加油吧..加油快OO吧~~...

你看討論也看完搞清楚情況再下結論吧....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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