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還要不要相信警察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95443)

78bear 2008-05-23 09:03 AM

後續精彩的部分有給水果日報嗎

台灣的警察....



豈是一個慘字了得

morrischen6813 2008-05-23 09:12 AM

台灣的警察爛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不過捉交通違規到是很勤勞

nightowl 2008-05-23 09:28 AM

現在報案也要帶攝影機或是錄音機保護自己了嗎? :jolin:
還有後續發展嗎?

兩津 勘吉 2008-05-23 09:29 AM

唉 !! 同情樓主的遭遇 ..
只是 , 你也要想一下 , 警察並不是法官 , 他不能斷奪誰對誰錯 ,
他們只能就雙方所陳訴的內容進行筆錄的製作 , 之後才交由地檢署
檢察官來偵查 ..

對方要告你傷害 , 如果你沒動手 , 他自然拿不到驗傷單來佐證
你有傷害他 . 只是 , 提出告訴是對方的權利 , 就算他要告你用
挖鼻孔來羞辱他 , 當然也可以 .
能不能提出證據才是重要的 .

基本上 , 你誤會警察了 ..
當然在這種情況之下 , 你在這邊所做的陳述 , 也有可能有某部份的
修改,隱藏 , 或者不正確 . 所以只好對你陳述的內容做出疑問 .

勸你放下心結 , 來這邊發問 , 討論 , 不會是求溫暖 , 而大家給你
的意見 , 你要聽一下 .

兩津 勘吉 2008-05-23 09:38 AM

很多人的忿忿不平 , 其實都是因為對於法律的不懂 , 或者誤解 ,
才會認為不公 , 或者對方收買了誰誰誰 ..
然後就高喊司法不公 , 認為自己被犧牲掉了 ! 其實多數是肇因
自己的法律常識不足 ..
建議大家有空多多充實法律常識 , 以免遇到事情的時候 , 權益受到
損害 .

法律不是保障有錢人 , 而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

josephtsun 2008-05-23 10:09 AM

引用:
作者兩津 勘吉
唉 !! 同情樓主的遭遇 ..
只是 , 你也要想一下 , 警察並不是法官 , 他不能斷奪誰對誰錯 ,
他們只能就雙方所陳訴的內容進行筆錄的製作 , 之後才交由地檢署
檢察官來偵查 ..

對方要告你傷害 , 如果你沒動手 , 他自然拿不到驗傷單來佐證
你有傷害他 . 只是 , 提出告訴是對方的權利 , 就算他要告你用
挖鼻孔來羞辱他 , 當然也可以 .
能不能提出證據才是重要的 .

基本上 , 你誤會警察了 ..
當然在這種情況之下 , 你在這邊所做的陳述 , 也有可能有某部份的
修改,隱藏 , 或者不正確 . 所以只好對你陳述的內容做出疑問 .

勸你放下心結 , 來這邊發問 , 討論 , 不會是求溫暖 , 而大家給你
的意見 , 你要聽一下 .


你講到是沒錯,不過如果有人拿刀殺你,你會不會抵抗?
這個過程中對方有沒有可以被你抓傷或踢傷?

另外到警察局作筆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同行...

jkling 2008-05-23 11:02 AM

樓主家附近沒有監視器嗎??
樓主~~萬一你被判有醉
你也喝酒去砍他
然後說什麼喝酒忘記了.....表現出很有悔意的樣子
就好惹(自己亂想的~~樓主看看就好)

e   2008-05-23 11:17 AM

看到樓主中寫到警察提到『互控傷害』,這讓我想到大概兩三年前,我也遇到過類似的狀況:
前因就不提了,重點是當雙方當事人到警察報案並製作筆錄後,警察說這是『互控傷害』,如果有一方堅持要控告,那雙方都會被當成現行犯,要直接在警察局監禁。所以警察持續『建議』撤銷告訴,雖然當時我自認有理,但想到隔天還要上班有的沒的,最後也就沒直接提告了。

可是在樓主這case,並沒提到『立即監禁』這類的講法。所以現在兩相比較起來,我感覺當初警察那種說法『要立刻監禁』的說法,是不是也只是另一種警察吃案的手法...?

引用:
作者josephtsun
到警察局作筆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同行...
引用:
作者兩津 勘吉
建議大家有空多多充實法律常識 , 以免遇到事情的時候 , 權益受到損害 .
法律不是保障有錢人 , 而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
引用:
作者nightowl
現在報案也要帶攝影機或是錄音機保護自己了嗎?

兩津 勘吉 2008-05-23 11:19 AM

引用:
作者josephtsun
你講到是沒錯,不過如果有人拿刀殺你,你會不會抵抗?
這個過程中對方有沒有可以被你抓傷或踢傷?

另外到警察局作筆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同行...



抱歉 , 法律就是如此 !!

在你受到侵害的時候 , 你可以抵抗 , 你可以逃跑 , 但是法律並不授權
你可以因此傷害對方 , 甚至侵害對方的生命!

當然 , 在你抵抗的時候, 可能因此造成對方受傷 , 如果對方因此提出告訴 ,
你可以在偵查庭中說明此一情形 , 後續的法律審判 , 就看法官是否接受,
認同你的自衛行為 ! 所以, 對方提出告訴 , 這是憲法賦予每個人的權利 ,
只是 , 是否會被判刑 , 那就看法官的裁判了 .

舉個很簡單的白話例子說明 :

老王晚上睡覺的時候 , 發覺客廳有聲音 , 而起身查看 , 發現有一名
男子入侵家中翻箱倒櫃 , 意圖偷竊物品 . 老王發現後大聲喝赤 !
此時該名入侵的男子發覺事蹟敗露 , 準備逃跑 .
而老王為了不讓男子離開 . 立刻拿了一根球棒對準該名男子的腳猛力
一揮 , 將該名男子的腳打斷 .

各位認為這樣的例子 , 那老王是否有罪呢 ?

yoyo0716 2008-05-23 11:24 AM

我覺得~~不要相信台灣警察~~
我在3個星期就報過2次案(竊案)~~結果每次都等了10幾分鐘才來

說真的~~如果是殺人~~人都不知道死了幾次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2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