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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辦法搬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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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動產即使易主,租賃契約仍生效。 |
買賣不破租賃
簡單說, 1、我的房子租你到今年12月,但是現在(4月)我把它賣了。 2、買我房子的人,要繼續租你到12月,不能說他現在(4月)買了我的房子,就要你現在(4月)搬出去。 民法 第 425 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 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 不適用之。 當然,還有其他狀況,如你跟房東的契約內容啊,房東有無設定抵押等等的,好好跟房東談吧,真要走到這步再來看吧。 |
那想請問一下大家!!如果你租的房子一直有小狀況...
什麼洗澡沒熱水啦!!漏水啦、水壓不夠啦....等的煩事!! 再加上停在租屋處的摩托車常有東西被偷或破壞 各位會怎樣做? 我現在還蠻困擾的!!真的有點怕又有東西被偷.... :jolin: |
看來你的狀況真的不少,以租屋經驗
一、房東租的時候,東西是好的,而且是消耗品,就自己處理。 二、與房屋結構有關,就通知房東,房東不理,可以自己修理後,再向房東要錢。 以上相關法律好像也有規定。 至於"租屋處"東西被偷...就要看租屋範圍了,如果在範圍內,可以比照第二點,自己弄保全設施然後向房東要錢,如果租屋處指的是租屋處樓下路邊停車之類的話,這跟房東就沒有關係了,請找警察大哥。 |
引用:
這我了解!!我蠻想知道如果大家遇到跟我一樣的狀況會怎樣處理... 例如車停在樓下不是被偷東西就被破壞!! |
最簡單的就是花錢了事~~
告訴房東你認賠一個月的房租(不然到明年二月你還有10個月房租要繳) 然後就搬家吧~~ 住要住的安心才是重要的~~ |
屋子賣了,換了房東,看看情形會不會好點
不過你可以在熱水器旁貼上"故障"兩字 看看房東會不會來處理 |
引用:
這真的是最簡單但是蠻花錢的方法!! 引用:
熱水的問題之前就已經有處理了... 我提出來只是因為一直有狀況發生.. 如果租個房子狀態不斷也很煩吧!! |
引用:
跟房東請求俱體的改善... 不然退租退壓金 協商破裂上網上版公告,讓同學跟其它人都知道這件事... 房東太雞歪的話,搞它房子!!!! |
我現在有想要先用苦肉計....
表示一直有東西被偷...損失了不只金錢還有精神和時間 希望房東能讓不扣我一個月房租讓我搬走 ---------------------------------------- 以上如果房東肯同情當然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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